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郭利,在廣東高院門口。

【人民報消息】2008年毒奶粉事件曝光後,北京同聲傳譯員郭利的女兒也是30萬受害者之一。同年9月,郭利帶着兩歲半的女兒去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其雙腎出了問題,郭利從此走上維權道路。 2009年4月,郭利將家中施恩奶粉送去檢驗,發現含有超標132倍的三聚氰胺,過程中更揭發施恩奶粉並非如其所聲稱的「擁有外資背景、100%進口奶源」。此後,郭利多次找奶粉的銷售商和施恩公司索賠。 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與郭利達成協議賠償40萬元,並在媒體上就奶源和虛假的外資背景向公衆道歉。其後,在北京同聲傳譯圈小有聲望的郭利,以消費者的身份,接受多家主流媒體的採訪。 2009年6月29日,施恩公司主動與郭利聯繫,表示願意作出更多的賠償,並且多次找他商談,最終,在郭利填了向母公司雅士利國際控股公司索賠300萬的申請後,廣東省潮安縣公安採取行動,於7月22日,以「敲詐勒索」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300萬元爲名,跨省抓捕了當時正在杭州出差的郭利。 2010年1月,郭利被潮安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刑5年。此後該案歷經二審和再審,郭利皆被維持一審有罪判決。 郭利在服刑期間,始終拒絕認罪。 2014年7月,郭利刑滿出獄,此後繼續申訴。 2015年5月,廣東省高院於對此案做出再審決定,並同時決定提審此案。 今年8月8日上午,該案在廣東省高院再審開庭。在庭上廣東檢方認爲郭利的行爲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因爲無論索賠金額多少,都是郭利在行使索賠權利,若廠家不同意其索賠數額,則屬於有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郭利的索賠行爲和數量,不影響其目的的正當性,要多少錢、多少次都不是定案、定罪的依據。 郭利的一位家人表示,當年郭利是被「釣魚執法」了。毒奶粉廠家老給他打電話,說是關心病童,其實對方都在設計圈套、誘導他。因爲雅士利公司在潮州潮安當地算是一利稅大戶,因此官商勾結,作假證,最後將郭利的敲詐勒索罪名合理化。 其實,「毒奶粉事件」受害兒童家長入獄的不只有郭利。當初,受害兒童家長成立了「結石寶寶之家」,其負責人趙連海也在2009年12月17日被捕,2010年11月10日再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 更令人傻眼的是,2012年1月19日,媒體報導︰因「三鹿毒奶粉事件」被撤職的高官已紛紛復出︰有的出任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有的改任爲市政協副主席,還有的已官復原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