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背誓言,杖臀三十。

【人民報消息】沙河橋的張某在京城裏經商做買賣,娶了一位婦人。這女子一舉一動都有名門大家風度。張某有千兩銀子的產業,該婦人打理的井井有條。 一天,一位尊貴大官帶着衆多騎着馬的隨從,張着代表顯赫地位的杏黃色傘蓋,坐着八抬大轎到了張某的門前,問道:「這是張某的家嗎?」鄰里回答:「是。」貴官指揮左右的人說:「張某沒有罪,去把他的妻子帶來。」應聲接話走出來的是張某的妻子。 張某見到那顯赫的聲勢,也不敢多言多語。大官命令剝去張某妻子的衣服,用大杖責打她屁股三十下,然後氣沖沖地走了。村裏的人跟隨着觀看,到那林木掩映的地方,一行人轉眼間就不見了,只有旋風滾滾向西南方向而去。 張某妻子受責打時,只是叩頭口稱死罪。後來人們問其中的緣故,這婦人哭泣着說:「我本來是侍郎某公的小妾,侍郎在世時,爲了鞏固受寵的地位,曾發誓決不改嫁。今天侍郎的魂魄在白天顯現,我沒法回答。」 紀曉嵐原文:沙河橋張某商販京師,娶一婦歸,舉止有大家風,張故有千金產,經理亦甚有次第。一日有尊官騎從甚盛,張杏黃蓋,坐八人肩輿,至其門前,問曰:此是張某家否? 鄰里應曰:是。尊官指揮左右曰:張某無罪,可縛其婦來。應聲反接是婦出,張某見勢焰赫奕,亦莫敢支吾。尊官命褫婦衣,決臀三十,昂然竟行。村人隨觀之,至林木陰映處轉瞬不見,惟旋風滾滾,向西南去。方婦受杖時,惟叩首稱死罪。後人問其故,婦泣曰:吾本侍郎某公妾,公在日,意圖固寵,曾誓以不再嫁。今精魂晝見,無可復言也。 (摘自《閱微草堂筆記》,白話文翻譯人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