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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刪烏龍犯罪記錄 湘男告廣州公檢法(圖)
【人民報消息】龍君今年30歲,湖南省岳陽市人,2006年畢業於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2008年開始,龍君在岳陽市一家公園上班。去年9月,龍君終於有機會轉爲正式員工,但單位要求,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於是,龍君和母親到岳陽樓公安分局楓橋湖派出所辦理。不料。警察說龍君有犯罪記錄,開不了(證明)。 原來,楓橋湖派出所的警察在全國違法犯罪人員信息資源庫中,看到了龍君的信息。資源庫數據顯示,「龍君」2005年4月2日在廣州市實施了搶劫犯罪。2005年7月,「龍君」被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判刑4年,後在廣東坪石監獄服刑。資料裏還有「龍君」的照片——一個光頭男子。長得和龍君一點也不像。 龍君表示,他在2004年至2006年期間,就讀於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期間正常讀書、正常畢業。教育部下屬相關數據庫信息也對此吻合。 爲消除這莫名出現的犯罪記錄,龍君諮詢岳陽公安機關,被告知只有廣州方面才能刪除。 龍君表示,從今年初開始他多次致電廣州市政府、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公安分局等多個部門,但對方都踢皮球稱自己無法解決。看來只有讓這些人下臺,讓能解決問題的人掌握權力,才可以解決問題。 爲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龍君只好聘請律師李茨安,並且一起到廣州市白雲區法院,要到了另一個「龍君」的判決書。卻意外發現判決書中犯罪嫌疑人個人信息部份的後面用括號註明了「以上身份情況均自報」。也就是說,這些信息都是由那個說自己名字叫「龍君」的人自己提供的,警方並未確實查證。辦案辦到了如此程度,這些公檢法的執法人都夠格進監獄了。 拿着判決書,龍君和律師前往白雲區石井街的石井派出所。在石井派出所,廣州白雲公安分局派人對龍君的面部、指紋等信息進行了鑑定,鑑定後他們口頭說「弄錯了」,但是並沒有給出書面鑑定結論。爲什麼不出書面鑑定結論?那是證據啊!這個習慣是江澤民給灌輸和培養出來的,從鎮壓法輪功那年開始的,當時江澤民不下發文件,都是口頭傳達,誰執行誰自己承擔責任。 龍君要證明是很正當的事,私下裏開個證明,龍君對公司有個交代就完事了,但是廣州這些公檢法的人不嘬死不罷休,非折騰成新聞心裏才舒服。無奈之下,龍君向岳陽市岳陽樓區法院遞交了訴狀,將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分局、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列爲被告,要求法院判決三被告應刪除原告之不良犯罪記錄,並採取有效措施爲原告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岳陽樓區法院也嘬死,在接到訴狀次日居然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但龍君將上訴狀遞交至岳陽市中級法院。 5月29日,岳陽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指定岳陽樓區法院受理此案。6月7日,岳陽樓區法院通知龍君,定於6月30日開庭審理此案。不知岳陽樓區法院是否繼續嘬死。 一名北京律師張先生說,警方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部份出了差錯,實際上也算是辦了「冤案」。另一名北京律師張先生表示,因爲公檢法機關的錯誤,導致龍君出現了本不應有的犯罪記錄,這損害了龍君名譽,對其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會造成了影響,犯錯的機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這種醜聞說明中共的公檢法已經跟着江澤民跑的離開人的世界太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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