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许晨综合报导)见多了出租车司机拾金不昧、主动归还乘客丢失钱物的报导,今天要说的这起事件中的司机表现,给人以道德败坏的感觉。真正应了古人说的一句话:人心不古,现世报应。 事情是这样的,据《华西都市报》2016年2月21日报导,2月17日,成都市民张志(化名)抱着3岁的孩子出门游玩。走了一会儿后,孩子着急上厕所,因周围没有卫生间,他便打了辆出租车送孩子回家,坐在后排座位上。 刚付完车钱,张志的苹果6S手机响了。因腾不出手来接听,他就把手机放在座位上,先将孩子和手上的东西放下车,等再返身拿手机,不料,出租车轰的一声突然起步开走了。 「简直是轰起油门跑的,那个地方刚好有个弯道,我几大步追出来就没看到车了。」张志说,「当时我在车外面都能听到手机的来电铃声,司机不可能听不到。」出租车离开后,张志赶紧用另一部手机拨打车上那部手机,但「最多五六分钟就关机了」。 「遭了,有人要『黑』我的手机……」张志赶紧将孩子送回家,跑到派出所报警,并提供前6个数字的「川AT***」车牌信息(最后一个数字,他说车开得太快,没看清)。 通过警方调查,发现这辆车隶属于某出租车公司,且车型与尾数类似的,只有5辆。 失主提出2,000元酬金 司机还是说「没捡到」 随后,张志立即开车赶到该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帮他查询后,找到相同时间出现在相同地点的出租车,打电话过去,出租车司机邓浩承认在那段时间内,张志的确乘坐他的车,但否认捡到手机。 「不对啊!我从监控里面看到,出租车开走后一直没有其它乘客上车,而我的手机在五六分钟之内就关机了……」张志心存疑惑,请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提供邓浩的联系方式,想再询问一下。 「他们当着我的面,征得邓浩的同意后,把电话号码给我了。」张志说,第二天一早,他给邓浩打电话,提出「归还手机后愿付1,000元酬金,并送锦旗到公司」,但邓浩仍说没捡到他的手机,不过同意回头帮他认真在车后排找一找,让他等消息。 18日晚些时候,邓浩给张志回了消息:「座位、脚垫都找过了,还是没找到(手机)。」 「我再次核对乘车时间和监控画面,判断手机是他拿的。我告诉他,『给你翻倍的酬金2,000元,请你再找找。』他回答19日给我打电话。」张志对记者说。 酬金再次加到4,000元 司机松口「考虑一下」 19日上午,邓浩并没有如约打来电话。「眼睁睁看着手机就这样没了,很绝望,很想不通。」张志于是又给邓浩打去电话。「主要是我手机里面的信息太重要了,存了很多客户电话,还有很多公司的资料。我告诉他,手机可以送他,再给他一笔酬金,但得把资料拷来还我。」 可是,邓浩还是一口咬定没看到手机。 在张志提供的第三段录音中,记者听到,这次张志不再委婉,而是直截了当地告诉邓浩,「你我都清楚,手机在你手上,不是你找不到。这样嘛,我给你4,000元,你把手机还我……」 在沟通了近2分钟后,邓浩松了口,「我也理解你,我晓得你这个人还是多巴适的。我考虑一下,你等我电话。」 司机要求把钱放到指定垃圾桶 却拒绝见面 19日傍晚,出租车司机邓浩用另外一个手机号码给张志打来电话。谈话中,邓浩要张志把酬金放到指定的垃圾箱里面。 但是张志表示,当面检查手机里面的储存电话后再当面把钱给他。 双方坚持不下后,的哥邓浩挂断电话。张志又回拨过去,但接电话的人表示不是他打的电话,是邓浩借用了他的手机,他不知道双方聊了些什么,请张志拨打邓浩本人手机。 邓浩利用别人的手机勒索,张志后来再拨打邓浩的手机,直到20日中午一直无人接听。 公司道歉 开除当事的哥司机 20日,张志来到邓浩所属的出租车公司寻求解决此事。由于是周末,该公司无人上班,公司要张志下周一上班时,带着录音证据和其它身分证件到公司处理,到时候每个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公司领导都会在,也会通知驾驶员邓浩到场。 此事经媒体报导后,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即使归还手机,还是要法律制裁,因为已经形成事实上的诈骗。邓浩看到诸多报导后,吓得要命。失主张志向记者介绍,从21日下午起,邓浩就给他打电话,表示「不要钱了,马上还手机」。22日上午,张志在单位开会时,邓也打来二次电话,说自己会尽快把手机还给他。 22日下午,记者跟随张志一起来到邓浩所属出租车公司。公司督查部部长胡安全当面向张志道歉,并介绍处理情况。 他表示,公司接到交委主管部门的指示,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认为张志向媒体反映的经过属实。 「根据公司规定,公司对他(邓浩)作出开除的处理,这样的人已经不再适合在我们这个服务行业里继续工作。」胡安全说。 「我代表公司向你道歉。虽然这是个案,但我们要严肃处理,举一反三,加强这方面的教育。」胡安全起身向张志道歉。 不过,公司两次联系邓浩到办公室时,邓浩并没有露面,而是委托同车搭档把手机送来。 张志的手机在经过一波三折后,最终物归原主,但其归途坎坷,宛如电视剧情。 「不要钱了,主动归还手机」这个转机并非邓浩良心发现主动归还,而是舆论的压力。 当事的哥司机没露面 辩称被诓了 记者后来给邓浩打了一个电话,邓浩还继续对记者狡辩,反咬一口说自己和张志本人从打电话开始,是被一步步「诓」了。谎称「我开始并没看到手机,是第二天早上洗车时从座位缝隙里看到的」。正犹豫间,失主却次次提价,屡屡利诱,最终「昧良心」犯下胡涂事儿。 失主为什么要「次次提价,屡屡利诱」?4,000元并不是一个小数字,若不是里面的电话号码对失主特别重要,谁愿意平白无故的拿出钱来? 邓浩的行为已经从贪婪构成诈骗。诈骗这种行为决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而是心慢慢变坏到这种程度。 邓浩的狡辩和栽赃说明他并没有想改邪归正,这才是他生命的真正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