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孫謙字長遜,東莞莒縣(今山東莒縣)人。他歷仕宋、齊、梁三代,是南朝以勤政愛民而著稱的廉吏。 孫謙在(南朝時的)宋,最初擔任參軍之職,後出任句容縣令,他在職時「清慎強記,全縣人稱爲神明」。宋明帝泰始年間,孫謙升任明威將軍,兼巴東、建平二郡太守。當時郡境內的三峽地區,爲少數民族聚居區。原先的歷任太守,多以武力鎮壓爲主。因此孫謙上任前,明帝下敕,命他召募一千名部屬以隨行護衛。孫謙說:「蠻夷不受管教,蓋待之失節耳(是由於對待他們的態度、方法不正確),何煩兵役,以爲國費。」堅決辭讓不受。 孫謙到任後不僅不接受屬下送來的金寶等物,而且把自己俸祿中原來規定由所轄吏民負擔的部份也予以免除,從而使自己的收入遠低於其它太守。 另外原先入山搶掠少數民族,強迫他們做奴婢,或將之轉賣,當時稱之爲「生口」,也是地方官的一大收入。孫謙不但不再繼續執行此項政策,並將原掠得的「生口」都釋放還家。此舉明顯緩和了當地的民族矛盾。 當時在職官員居住在官府,下任後則遷回私宅,如原無私宅,就靠宦囊來購置。孫謙不僅在職時不受餉遺,去任後仍一毫不取,當然無錢購宅,故在另有任命前只好暫時借住於官府的空車廄中了。如此清貧的官員在當時確實是極爲罕見的。 梁武帝天監六年,孫謙在歷任朝官後,以八十多歲的高齡因國事需要又出任輔國將軍、零陵太守,他雖已衰老,「猶強力爲政,吏民安之」。他在任郡、縣長官時,經常勤於勸課(勸說並教導)百姓從事農桑,務使人盡其能,地盡其力,自己又不從中漁利,故此境內百姓安居樂業,賦稅收入還常多於鄰境。 梁武帝蕭衍得知孫謙的情況後,很賞識孫謙的清正廉潔,對他禮遇有加,並下詔褒揚孫謙:「清慎有聞,白首不怠!」這正是對孫謙一生清慎廉潔,勤政愛民的公正評價。 孫謙歷仕宋、齊、梁三代,始終清正愛民,並且能始終保持着「輕財好義,賙人之急,言不虛妄」的俠義之風,成爲後世爲官者之楷模。 (參考數據:南北朝十一史之《梁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