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新元史》對元代的清官有諸多方面的描述,下面是其中的兩個小故事。 審查冤情 釋放無辜 元代曾衝子擔任福建的提刑按察司(司法官)。福建地理位置險遠,小吏枉法,盜賊頻起。鄉里的百姓聚集在山澤,落草爲寇者欲從山寨裏出來當良民,卻不敢出來。曾衝子到任後,先貼出告示。看到告示,這些草寇都來到衙門,排成一排下拜請罪,後來都作了良民。 負責監察官員的御史吳曼慶聽說此事,大爲喜悅,支持曾衝子的做法。 當初,有個搶劫盜竊案,官府判決十九人死刑。曾衝子翻閱案卷供狀,說:「這十九個人不是盜賊。」打算複審,放出這十九個人。 當時盜竊案若不能破案,官吏都會被連坐。所以,其它官吏都慶幸借讓這十九個人充罪來避免擔當不能破案的責任,看到曾衝子要釋放這十九個人,就惡言惡語的反對。 曾衝子憤怒地說:「我的官位不足惜,這十九條命怎麼辦?」極力爲這十九個人辯護。過了不久,果然抓到真正的盜賊,贓物俱在。其它官吏都慚愧,心服了。 審明冤案 不貪不佔 元代王安貞擔任永嘉縣令。永嘉縣臨海,私鹽販子走私外國,鹽務官不能禁止,被連累丟官的比比皆是。王安貞嚴禁走私,走私消失了。 有人誣告張明一盜竊,逮捕了三十多人。王安貞察覺張明一的冤情,釋放了他。同僚不同意,與王安貞爭執。王安貞說:「審理冤案,是縣令的職責。一旦出現過失,縣令自己擔當責任。」沒過多久,果然,找到真正的盜賊。百姓繪了王安貞的像,禮拜他。 王安貞擔任工部主事,掌管御膳的食材供應、採購。採購的人通常自恃不被考覈、統計,互相勾結從食材採購中佔油水。王安貞絲毫不貪佔,衆人忌憚他。 王安貞擔任崑山州官。當時覈查核田,官員暴虐貪婪,欺榨百姓,虛報田地的數量。王安貞憤慨地說:「百姓困苦到極限。我豈能愛惜一具身體而置民於死地?」於是,上書陳述對百姓不便的事數十件。 (參考數據:《新元史‧卷二百二十九‧列傳第一百二十五‧循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