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
 

丈夫被摘除器官 妻女控告江泽民(图)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韩俊清。



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再亟。

【人民报消息】2006年,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非法牟利的黑幕首次被媒体曝光。此后多位证人以不同方式指证活摘器官罪行,且指明这一罪行是江泽民直接下令。

总部设在纽约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加拿大资深律师戴维‧麦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戴维‧乔高(David Kilgour)率先进行活摘器官罪行的调查,报告结果相继证实这一指控, 其中内容包括,中国器官移植手术中,2000年到2005年之间至少有四万一千五百个器官来源不明。

韩俊清被开膛破肚 疑器官被摘除

2015年7月16日,在北京海淀区打工的韩雨女士,控告害死她父亲韩俊清的幕后元凶——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抢劫、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赔偿个人和家庭精神及经济损失费一千万元。请中共最高检察院提起公诉,要求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韩俊清死时被酷刑开膛破肚,疑器官被摘除。7月20日,韩雨女士被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一个月后,韩俊清的妻子王秀红也遭到绑架。

韩俊清在炼法轮功之前,是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有名的地痞,用他的话讲,炼功之前他没干过好事。修炼法轮功使韩俊清去掉了一身坏毛病,变成了一个不错的人,做事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前身患多种疾病:心脏病、高血压以及工伤了双腿常年起泡流脓的病根,也因为修炼法轮功之后所有的病全都好了。家人都看到了他的变化,也很支持他炼功。他的变化在当地引起了轰动,老百姓都说:这么一个恶霸都能学好,法轮功真神。当地派出所警察也很惊讶:天天往派出所跑的人,居然改邪归正。很多人因为他的事都开始修炼法轮功。

王秀红是韩俊清的第二个妻子、韩雨的继母,王秀红看到韩俊清修炼法轮功后脱胎换骨的身心变化,也开始修炼法轮功。

2004年2月28日及3月间,韩俊清被房山公安分局警察两次绑架,家中的计算机、复印机被非法抄走。被非法拘禁到洗脑班,4月20日左右转至房山区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十几名警察同时毒打,用电棍、警棍打他……。仅隔一个月,2004年5月4日韩俊清被迫害致死。

房山分局不让亲属看遗体,说要解剖验尸,公安局在未经亲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声称进行「解剖验尸」。

2004年6月18日,韩雨女士终于在房山区良乡镇肖庄法医鉴中心见到父亲的遗体,那天房山区上百名警察在旁边监视,并强行命令不准带相机、不准请记者,只允许最多两人轮流观看,看完直接送去火葬场进行火化。

韩雨女士:「父亲的遗体虽然被化了装,但脸上的伤痕清晰可见,人很消瘦,左眼下方皮肤、肌肉严重受损伤,整个缺了一块肉。喉咙处有开刀缝合的疤痕,我试着解开衣服看看伤口,在解开第二个扣子时被警察发现,喝斥我别动,并将我与家人撵了出去。后来姑姑和叔叔还是把衣服解开了,看到刀口一直开到肚子,内脏器官被摘除,肚子里灌的都是冰。这也导致火化时间比平时要长很多。」

在韩雨女士的控告江泽民的多项罪名中,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其中的一项。

警察强迫尸检 李再亟器官被摘空

李再亟是吉林市第一个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死时才45岁。李再亟本性善良、憨厚、待人随和;工作认真、勤奋,是全院职工公认的好人。1987年,李再亟在工作中意外受伤,造成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治疗很长时间,但始终没有彻底康复,靠拄双拐走路,不能上班,一直在家休养。

1995年,李再亟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完全康复,能正常走路了。亲属和朋友看见在他身上出现的奇迹都相继修炼法轮功。

1999年10月26日李再亟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吉林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15天后又被送到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劳教一年,这期间家属没收到任何法律手续。在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李再亟遭刑事犯人毒打、强制洗脑,强迫劳动等长期迫害。

2000年7月,劳教所的狱医指使几名劳教犯人把李再亟强行拖到水房,给其强行野蛮灌大量的浓盐水。没过一会,大家看见大队警察纷纷跑进水房,用棉被把李再亟包上、抬走,说是到医院抢救,其实李再亟已当场被迫害致死。

劳教所的警察告诉李再亟妻子祖春荣说:李再亟是拉肚子死的。祖春荣当时坚持提出马上去看遗体,当天晚上7点多警察带她一起去了吉林市死亡鉴定中心。她到遗体前只看了一眼,就被警察粗暴地拽走。

祖春荣说:「当时李再亟尸体已被整容,上身没穿衣服,我看到丈夫的后背全是青紫色,左侧太阳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来了,是后塞进去的,眼角还塞了纱布,纱布角露在外面。」后来警察强迫家属签字做尸检,并说不做尸检不给火化。(因为李再亟在劳教所就被迫害死了,到医院未有抢救过程,医院不给开死亡证明)。家属开始不同意,后被他们欺骗同意做尸检。

7月12日,李再亟尸体在吉林市江南死亡鉴定中心尸检后,在未征求家属同意,私自将体内器官全部摘走。警察买了很多卫生纸,祖春荣问:买纸干什么?警察说往肚子里塞。往出抬时,李再亟身上还往下滴着鲜血。家属向警察要李再亟的器官,警察说:「留做标本。」

第二天,警察到祖春荣家中要求家属火化尸体,家属问啥他们都不说。走时将李再亟尸检「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共四页,掉在地上,祖春荣拾起保管起来。

祖春荣说:「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给买的、给穿的,根本不让家属靠前,就匆匆给火化了。一切费用都是劳教所强迫家人签字,以所谓照顾家庭困难为由,火化的一切费用都由劳教所出钱。将此事草草了事,逃脱罪责,掩盖事实真相。」

祖春荣女士近日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北京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害死了她的丈夫。也再同一天也向吉林省检察院、吉林市检察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刑事控告状。控告状均已经妥投签收。△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5/8/21/61978.html
 
文章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