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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民衆實名控告江澤民(圖)
【人民報消息】「我不是法輪功學員,但是我也要控告江澤民!」山東市民劉明華堅定地表示,江澤民集團讓他15歲起,被迫放棄學業,讓他的父母遭受長達7年的流離失所生活,如今,這麼多民衆控告江澤民,這是江應該得到的懲罰! 劉明華回憶着說,父母於2000年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常年積累下的多種疾病,在煉功中得以康復,「我爸媽學習法輪功後,給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們以前脾氣非常不好,修煉後脾氣變好了,也不和人家吵架了,而且身體變得越來越健康,過去身上多種疾病都不翼而飛了。」此外,劉明華還說,父母學功後,在生意職場上,對待利益問題,也不與別人計較了。 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在江澤民授意下,全面性鎮壓法輪功羣體,劉明華的父母在這場鎮壓中,成爲受害者之一。 2003年,當地警察獲悉他父母修煉法輪功,因此,他們衝進劉家,企圖逮捕劉明華的父母。「那年我15歲,學校正在放假,突然有一天,一羣警察闖進我的家中。他們闖進我家後,將我家翻了個底朝天,也沒找到他們所謂的「證據」,後來他們就誘騙我,讓我說出父母的下落,還讓我告訴他們誰煉法輪功。」 劉明華說,當時看到現場原本應該秉公執法、服務於民的警察如此野蠻,再想想父母修煉後的身心變化,不禁讓他質問警察:「你們爲什麼要抓法輪功,他們不是壞人,也沒犯錯。你們抓人,有搜捕令嗎?」 在場的警察就威脅他說:「你是不是不想上學了?」劉明華回說,「你要幫我請假嗎?」警方見劉明華無所畏懼,就追問他,「你是不是也煉法輪功?」劉明華說,「我沒煉,但是我還是可以辨別好壞的。如果你們的父母生病,煉法輪功煉好了,你會反對(他們)嗎?」 此後,劉明華父母被迫流離失所,劉明華則無錢讀書,被迫輟學開始了漫長且艱難的打工生活。「2003年,我爸媽被迫離開家鄉,前往浙江一帶,因爲他們被警方通緝,所以只能靠打零工維持生活。」劉明華的聲音略帶顫抖,他說,父母爲了讓民衆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真相,一直在街頭巷尾講真相。 直至2008年,劉明華一家三口在浙江相遇,結束了長達5年的失聯生活。他們回到山東老家後,未想,警方再度上門騷擾,並展開非法抓捕行動。「大概是2010年,我姑姑來看望我爸,他們7、8年沒見面,原本想見見面,沒想到還沒碰面,我爸媽又『失蹤』了。」 劉明華說,後來朋友通知他,說他父母被警方強行帶往警局了,「大概有3輛警察出動抓人,我爸被抓的時候,警察把我爸的衣服全撕破了,還向我爸噴辣椒水。我到派出所要人,他們還不承認抓了我家人。」 劉明華進一步說,「後來我見警察不講理,就一直在門口等,直到他們都離開,我就走進派出所,挨個房間找,終於在一個房間裏找到了爸媽,我爸媽被他們用手銬銬着,感覺他們被警察整的很慘。」 回想起法輪功團體在國內被迫害的16年,劉明華感慨道,自己的父母也只是衆多受害者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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