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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打毒針右腳腐爛脫落 宋慧蘭告江(圖)







宋慧蘭遭打毒針右腳變黑,小腿腐爛脫落,終身殘廢。

【人民報消息】黑龍江省鶴崗市宋慧蘭於6月18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的控告書。6月19日她收到郵件簽收回執確認。

宋慧蘭曾患有多種嚴重疾病,修煉法輪功身體得以康復。自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以來,宋慧蘭多次遭非法綁架、非法勞教。2011年,宋慧蘭被打毒針,導致至小腿腐爛、右腳脫落成為殘疾人。

宋慧蘭說:「四年多過去了,現在我右腿的傷口仍時不時地裂開,淌血水,承受著常人難以想象的痛苦,憑著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我頑強地活著。導致這一切罪惡發生的始作俑者是江澤民,我希望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立案偵查,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宋慧蘭在控告書中的自述:

我叫宋慧蘭,1952年出生,家住鶴崗市新華農場造紙廠。我曾身患多種頑疾,患有乙型肝炎、腎盂腎炎、腎結石、子宮肌瘤經常流血、風濕性關節炎等疾病,身體弱不禁風。1997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上所患有的疾病不翼而飛。我是個急脾氣,和丈夫的性格合不來,經常吵架,嚴重時還動手打起來。修煉法輪大法後,性格也變得隨和了,能處處為他人著想,家裡少了往日的爭吵,變得祥和、寧靜了。

2002年3月,我遭新華農場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勇綁架,在拘留所遭非法關押15天。4月19日,我被警察李勇騙到單位遭綁架,隨即遭非法勞教三年。

2008年4月19日,我再次被警察李勇綁架。

2010年7月1日,我被湯原縣吉祥派出所警察綁架。為了抵制迫害,我絕食抗議18天,直至我生命垂危。他們才通知家人來接我,抬出來的時候我已經奄奄一息。

2010年12月13日,我到左秀文家串門,被佳木斯市樺川縣橫頭山派出所所長王訓傑,樺川縣國保大隊警察董洪生、賈友等綁架到樺川縣國保大隊,同時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劉鳳萍和王丹母女倆。四人被違法審訊後,劫持到樺川縣看守所。12月30日,在冰天雪地裡,我穿濕透的、冰冷的褲子被劫持到湯原縣看守所。

湯原縣看守所所長閆勇對我說:「宋慧蘭,妳又回來了,妳還想象上次那樣絕食出去,妳死了這份心吧,沒門。」東北冬日的夜晚,溫度在零下二、三十度的情況下,我睡在冰冷的地鋪上,只蓋著薄得透亮的被褥,每晚都被凍得瑟瑟發抖,後半夜,我常常抽搐,心臟異常的難受,呼吸困難,身體劇烈疼痛。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中,導致我子宮脫垂,鮮紅的肉垂下來,夾在兩腿之間,非常痛苦。

2011年2月23日,湯原縣看守所所長閆勇、李管教、穆占國、姜繼武、楊麗等人,凶狠地將我按在鋪上,使我動彈不得,並給我戴上手銬,強行、快速點滴 一瓶不明藥物。隨即我感到剜心地難受,滿地打滾,連話都不能說,痛苦極了,生不如死。所長喬雲亭看我折磨得不行了,還過來威脅說:「給妳銬地環!」我被注射不明藥物後,感覺膝蓋以下全部失去知覺,身體發硬、僵直,不能行走,吃一口飯,馬上就排泄出去,大小便失禁,身體越來越衰弱。我的大腦反應變遲鈍,記憶斷斷續續,舌頭髮硬,身體不聽使喚。2月28日後半夜,我心臟異常難受,我煎熬到極點,再也承受不了了。就喊管教穆占國,對他說:心難受,受不了了。穆占國說:「宋慧蘭,不用妳裝,就是妳死也給妳拖監獄去。」

3月1日早上,獄醫張儉紅上班來看到我的右腿說:「這條腿廢了。」當時我的右腿起了大紫泡。當天上午,湯原縣看守所警察把我帶到兩個醫院檢查,醫生一看腿都是大紫泡,就說人都這樣了,趕緊去佳木斯治,我們治不了。湯原縣看守所怕我死在看守所因此承擔責任,當天下午,看守所給我們打電話,讓接人,此時,我已奄奄一息是被看守所裡的刑事犯抱出來的,當時整個人是僵直的狀態,神智不清。我回家後,身體僵直、眼神發呆、不會說話,手、腿直挺挺的,不能回彎,像木頭人一樣,沒有任何反應和知覺,右腿以下,腳面、腳趾全部壞死,呈黑色,淌血水,摸上去硬梆梆的,像鐵板一樣,一敲砰砰響。我的腿一天比一天惡化,越來越黑,越來越硬。一動彈,順著腿淌血水。2011年5月25日,我的右腳掉下來了。

宋慧蘭受到的迫害只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冰山一角。有許多的法輪功學員受到過毒針的毒害,中共企圖使他們失憶、致殘,甚至致死,從而掩蓋迫害的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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