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15年6月4日,重慶市大渡口區訪民伍永芳到重慶市解放碑紀念在六四的死難學生。被警察猛擊頭部導致雙目失明,後又被送拘留所行政拘留10天,於6月14日獲釋,向檢察院投訴檢察院不受理。 據重慶知情人士表示:6月4日當天,伍永芳在解放碑新華書店,被大渡口區跳磴鎮綜治辦主任及跳磴派出所警長周濤、民警宋帥等十幾人在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未出示傳喚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攔截抓捕,並強搶手機。 其中一人將伍永芳頭部猛擊,導致伍永芳失明,看不見任何東西,這些人又強行將伍永芳抬上車,並將伍永芳拉到跳蹬派出所,給她戴上腳鐐手銬,強迫她長時間坐刑椅。 當時伍永芳一再申明雙眼看不見任何東西了,他們才把她送到重鋼醫院,在未輸完液,就以伍永芳阻礙執行公務爲由,將她強行帶至拘留所,行政拘留十天,6月14日才釋放。直到現在,家屬和她都沒有收到警方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只有家屬得到一個拘留通知書。 釋放後,伍永芳在重慶維權人士和丈夫的幫助下,四處投訴控告,向檢察院控告,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說這個是故意傷害,不屬於檢察院管轄,讓他們去找公安局,而公安機關根本就不理睬,雙目失明的伍永芳被公安局和檢察院之間來回踢皮球,甚至無人給她做傷情鑑定。 據了解:伍永芳是土生土長的跳蹬鎮人,93年一家三口戶籍被莫名其妙的無故註銷,至今沒有合法戶籍。爲了維權,訴訟多年,無數次被打被關。在維權中手臂被多次打斷,現在家徒四壁,債臺高築。通過多年的上訪訴訟維權,她深深的意識到沒有法治,司法不獨立,訴訟是沒有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