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永康被带进法庭之后,国人信服了习近平!
想当年……,现在徐才厚(右一)已死、周永康(左二)被抓,刘云山(左三)还在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折腾。

【人民报消息】新华网6月11日晚6点零50秒以《周永康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为题发布了消息。 此次宣判,周永康有三罪: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受贿罪(活摘器官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这是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内定罪名是:群体灭绝罪、活摘器官罪)、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的一审宣判。 周永康1999年至2002年主政四川,被江泽民相中上位,原因无他,就是积极配合江镇压法轮功。和薄熙来一样,利用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发大财。怎么发大财?周永康利用职权逮捕法轮功修炼者,儿子周滨就跟着卖官、减刑、调包死囚来获取庞大利益。周永康父子利用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顶替死囚,并在行刑时,活取其器官贩卖。在向李长春调查活摘器官的事情时,李长春说:「问周永康,他知道。」 周永康知道自己是死罪,判决无期徒刑是因为自己执行的是江泽民的命令,江泽民是「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的责任人,但按照自己的罪行「无期徒刑」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于是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会上诉。周说「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 人从来没有自己说了算过 2012年11月召开十八大,2008年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就已经疯了,狂妄到连胡锦涛都不放在眼里。自认为十八大一定是自己当政,起码先进政治局常委会,拿下政法委书记这个职务,老婆想杀谁就杀谁。 2012年2月6日,薄熙来的铁杆儿助手王立军居然跑进成都美国领事馆请求政治避难,说薄熙来要把他灭口,还说薄熙来和周永康要造反。让全世界惊呆。 没人能整治的了的薄熙来在3月两会倒台,入狱。这时离进常委会仅差7个多月。这证明人从来没有自己说了算过。 2012年11月召开十八大,习近平接胡锦涛的班。2013年3月,周永康正式退休。4月回老家时,他对村里的农民说,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回来了。他知道习近平当政自己就没好果子吃,薄熙来是前车之鉴。 一年之后,2013年12月1日,王岐山把中纪委搜集到的周永康「迫害法轮功、活摘器官」的罪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合盘托出。其实,在座的,无论是想保周的还是想保自己的,每个人心里都明白,要么对活摘器官的罪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只要摆在桌面上,那哪个也没得救。所以,会上说「决定开展相应核查工作」。当天,周永康就知道了。 月底,周永康被逮捕。7个月后,2014年7月29日,中纪委宣布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对其立案审查。2014年10月20日十八大四中全会召开,只讨论一个专题「依法治国」。 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开除周永康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同日,被最高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逮捕。 ● 与周永康有关联的两个高官──令计划和孙春兰 紧跟着周永康被逮捕的新闻后面,有三个与其有关联的新闻。 1、2014年12月22日,令计划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2014年12月30日,新华社电「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孙春兰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黄兴国同志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 3、2014年12月31日,2014年最后一天的下午3点14分9秒,新华网报道,「中共中央决定:孙春兰兼任中央统战部部长;免去令计划的中央统战部部长职务。」统战部官网已把令计划从部领导名单中删除。 周永康被逮捕后,承认令计划是一起搞政变的首领之一。这与调查是吻合的。令计划入狱。 中国只有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重庆是个山城,离直辖市资格和规模差的没谱儿,是江泽民一高兴下了指示,手下人只好把邻近重庆的四川省部份地区划进重庆,这才勉勉强强。直辖市的市委书记在党内的职务是中央政治局委员,直辖市市长是中央委员。 中共十八大中央政治局委员25人中,只有两个女委员,一个是刘延东,一个是孙春兰。十七大刘延东是政治局委员中唯一的女性,十八大增加了孙春兰,她板凳没坐热乎,又得下来。恐怕还不是下来就能完事的了。 ● 周永康在天津受审,孙春兰转任统战部长 有人不怀好意的说,天津市长黄兴国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是因为曾与习近平一起工作过。那意思是习近平搞小圈子。这话讲不通,韩正也与习近平一起工作过,而且还是正副手的关系,为什么总提拎着心?还有几位落马的也和习近平一起工作过。一起工作过,只能说对其人比较了解,你是个好官就被提拔,你是个恶官就入狱。 黄兴国是浙江象山人,工作一直没离开浙江。1998年11月到2003年11月,黄兴国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2002年10月,福建省省长习近平转任浙江省副省长、代省长,11月任浙江省委书记。2002年11月到2003年11月,两人在浙江有一年的上下级的工作交往,但并不在一个城市,习近平在省会杭州市,黄兴国在宁波市,只有省委开会时才能碰面。 2003年11月,黄兴国第一次离开家乡浙江,转任天津市委副书记。2007年3月,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调任上海市委书记。2007年10月十七大,习近平进入中央决策层,确定为胡锦涛的接班人。2008年1月,黄兴国任天津市长。 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开除周永康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同日,被最高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逮捕。把周永康送到哪个城市去审理?经过周密的考虑,决定送到天津。 为了不让与周永康同样手沾鲜血的孙春兰给江系送信,不让她利用职权人为干扰,习中央做了一个动作:把孙春兰调离天津。随后给她一个难堪的职位──中央统战部长令计划被捕后的空缺,这是中央委员级别的人才担任的职位。 2014年12月新闻连连。12月5日周永康被捕,22日令计划被抓,30日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另有任用。同天宣布,天津市长黄兴国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还出人意外的担任天津警备区党委代理第一书记。31日政治局委员孙春兰兼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离开天津。 周永康送去天津审理之前,天津的党政军大权都已经交到黄兴国一人手里。周永康到天津后,被关押在一个秘密地点,由天津警备区派人严密把守,有关周永康的一切事情必须直接向天津警备区党委代理第一书记黄兴国汇报,由他亲自做出决定。 ● 周永康的审理在天津进行顺利 2015年4月3日,最高检察院侦查终结周永康案,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并经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4月3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此时,原市委书记孙春兰离开天津已经3个月,她没有权力打听周永康的案子。 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鉴于周永康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活摘器官),对周永康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新华网6月11日报道说,法庭通过传唤证人吴兵出庭作证,播放周永康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作证录像,宣读、出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实周永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谋取利益,收受蒋洁敏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3.11万元的财物,周滨、贾晓晔(周永康二婚妻)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给予的折合人民币1.29041013亿元的财物并在事后告知周永康,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9772113亿元;通过传唤证人蒋洁敏出庭作证,宣读、出示李春城等人证言、司法检验报告等,证实周永康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永康长子)、周锋(周永康三弟之子)、周元青((周永康三弟)、何燕(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永正(周的心理安慰师)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周永康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周永康对所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证据均当庭表示属实、没有异议。 ● 周永康律师的量刑辩护让江害怕 报道说,周永康委托的两位律师多次会见了周永康,查阅了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了由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庭审方式、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江泽民希望把证明自己下达「群体灭绝」和「活摘器官」等等反人类罪的落马亲信都处以死刑,立即执行。江以为这样,自己就可以把罪行都推到死人身上。江系笔杆子也拼命放消息说内定判周永康死刑。 在不开庭的审理中,周永康的律师辩道:江泽民是镇压法轮功的决策人,周永康罪行再大也是个执行者。希望法庭在量刑方面能够予以考虑。 本着习近平提出的「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的原则,「对周永康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均予以采纳。」△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