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環緊扣!國內形勢已走到這一步!
只要這個新聞一出現,江澤民被審判已經定局!

【人民報消息】新華網5月27日首頁刊登了一則新聞,是在「法治」欄目裏。不管是在哪個欄目裏,只要這個新聞一出現,江澤民及其國家恐怖主義超級犯罪集團被審判的結局就已經定格。百姓將漸漸從謊言中擺脫出來,各族人民將擁抱光明。 形勢逼人、形勢喜人,形勢又讓人感到水到渠成。因爲,這一步在2014年下半年已經提前通知了,那就是安排昭雪呼格冤案,首次實現國家賠償。 ◎ 首次實現國家賠償具有歷史意義 2014年12月15日,內蒙高院法官抵達呼格家,向呼格父母宣佈了呼格案再審結果,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 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表示,呼格吉勒圖案符合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呼格吉勒圖父母在提出申請後,將立即啓動國家賠償程序,儘快依法做出賠償決定。 這是中共建政65年來的首次,在習近平的主持下,開闢了「國家賠償」的先河。 在內蒙高院的提示下,2014年12月25日,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雲於向內蒙古高院提出了國家賠償申請,內蒙古高院於同日立案,並於12月30日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 在有真兇被捕的情況下,呼格的父母爲兒子伸冤9年都無法昭雪,對於他們來講,只要證明兒子是冤屈的就心滿意足了。過去不都是這樣嗎?中共不都是自己製造冤案,再自己給平反,讓人感恩戴德麼? 習近平當政後,根本不走那個「偉光正」的路子。呼格不但伸冤昭雪,冤案責任人被逮捕法辦,而且呼格的父母還得到「國家賠償」。 新聞報道說:「國家賠償」其中包含三部份:(1)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1047580元,這是按照國家2013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2379元x20所得數字;(2)支付呼格吉勒圖生前被羈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12041.40元,這是按照國家2013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200.69元x60所得數字;(3) 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以上各項合計共2059621.40元。 這步棋我們都看明白了,知道這其中的內涵是什麼,這步棋爲賠償法輪功修煉者在奠定基礎。我們也相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里的江氏國家恐怖主義超級犯罪集團成員也看明白了,但是「依法治國」,按照國法來辦案,江家幫是啞巴吃黃連,沒有任何理由提出否決。 ◎ 習近平的步步高棋無可阻擋 如果把習近平的一個個決定串在一起看,那走到今天就是順理成章。 2014年,「還原歷史真相」,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譴責「駭人聽聞的反人類罪」,安排昭雪冤假錯案,首次實現國家賠償。 2015年,4月15日,新華網頭版頭條新聞《立案登記制5月起全面實行:有案必立 有訴必理》,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法輪功官網明慧網刊登人權法律協會(美國)的文章《被告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和角色(1)》。 5月2日,明慧網刊登《被告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和角色(2)》,從嚴謹的法律角度證實了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的全國運動中所扮演的罪魁角色。 5月4日,明慧網刊登文章《如何啓動刑事控告》。隨後,有數位中國境內外的法輪功修煉者控告江澤民。
江被審判的日子到了!
5月26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表嚴正聲明:全面追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罪,起訴首犯江澤民! 5月27日,新華網報道,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27日下發通知,公佈了2015年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具體數額爲每日219.72元。 報道說,據介紹,國家統計局2015年5月27日公佈的數據顯示,2014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額爲57346元,比上年增加4967元;日平均工資爲219.72元,比上年增加19.03元。 報道說,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法院要求,各級法院「在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各位朋友,您看清楚習近平的棋路了嗎?把江澤民繩之以法之後的政策都定出來了,而且是2015年的賠償標準。也就是說,2015年就要開始賠償。 那麼,當出現這個新聞的時候,江澤民被審判的命運就已經確定下來,這事一定發生在2015!△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