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中華民族要騰飛,害人的東西都要清理,習近平上任之後,這是一個明顯的標誌。儘管有人裝糊塗,要把正在往光明方向轉化的中國以「中共」的名義往死裏打,但是最終是達不到目地的。 近日,我們又看到一些害人的東西被收拾,他們都是以「貪污、受賄」的名義被繩之以法的。其深層的原因,就「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了。 ● 遼寧發改委黨組書記日均受賄萬元 10月27日,遼寧省本溪市檢察院公訴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張小普(女)涉嫌貪污、受賄案件,已在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張小普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40萬元。 報導說,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間,張小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個人或夥同他人貪污公款,還收受鉅額賄賂,爲親屬及他人謀取利益。其貪污、受賄累計金額達到近千萬元。 ● 兒子結婚五星級酒店擺婚宴 9萬元餐費發改委「埋單」 2011年57歲的張小普被任命爲省發改委黨組書記、副主任,沒能接任上發改委主任,而且退休在即,這些使她產生了極度的失落心理,人生信條也發生了急驟變化,心底的防線一朝打開,心裏的貪慾便日益膨脹。 據專案組工作人員介紹,職業生涯的最後幾年,張小普瘋狂斂財,此時的她全身上下名牌服裝,珠光寶氣,名包、名鞋動輒上萬元。在省發改委擔任領導期間,張小普負責分管人事和財務工作,令人吃驚的是,她竟然將自己家裏一應生活開支,悉數拿到單位公款報銷,經查她將50餘萬元個人消費支出,在單位財務進行了覈銷,其中包括她兒子在瀋陽萬豪酒店結婚發生的9萬2千元費用,也在她本人的授意下,由相關人員以公款消費的形式進行覈銷。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間,張小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個人或夥同他人貪污公款,以及爲親屬及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累計金額達到近千萬元。 ● 攬權生財有捷徑 發改委項目發紅包給親兒子 張小普爲了兒子許某某所謂的「事業」,多次親自出馬,將省發改委項目發包給許某某經營的公司,或通過他人爲許某某經營的招投標代理和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承攬項目。 2012年下半年,遼寧省發改委準備開發節能評估的「能評智能監控管理軟件開發服務」項目。張小普兒子知道消息後,與他人成立遼寧易普科技有限公司,自己佔有一定股份。在張小普的安排下,易普公司成功中標。2013年4月,省發改委爲易普公司支付合同款148.6萬元。易普公司支付給張小普兒子數十萬元項目提成款。 據專案組介紹,張小普利用自己的職務影響力多次收受他人賄賂,2012年,一家公司向遼寧省發改委申請企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和企業貸款貼息申報項目,負責人找到張小普,分幾次送上15.8萬美元。張小普受賄案件中,單筆金額最大的達到200萬元,就是以她兒子收受的形式完成,請託人把這筆鉅款直接打到了他兒子的個人銀行卡上。 ● 任職發改委28個月,平均每天受賄近萬元 經查,張小普在遼寧省發改委黨組書記、副主任崗位上共計任職28個月,合計840天,平均每天受賄近萬元,最後進了本溪市女子看守所。 在發改委任職期間,熟悉張小普的人都有個共同印象,她的權力慾望非常強烈,喜歡在自己經營的小圈子裏提拔幹部。據了解,她安排使用幹部有兩個特點,一是「圍不圍着自己轉,給不給自己送錢」,也就是跟她有特殊關係的人,她才會安排到重要的位置,以便於她實施一些違紀違法犯罪行爲;在她任省發改委黨組書記、副主任期間,違規調入多名幹部,共受賄110多萬元。二是能力特別強,在發改委的工作中離不開的人,她也會提拔。在提拔使用幹部過程中,她既受賄,又索賄,下屬拿着裝滿現金的信封,畢恭畢敬送到她的辦公桌上,成爲遼寧省發改委的一道「風景」。 ● 山西某縣縣委書記:探頭對準舉報箱 新華網還刊登了一則消息,說的是2014年9月的事,當時山西省某縣委接到了省委巡視組即將進駐的通知。該縣委書記在安排巡視進駐準備工作時強調「要能保證舉報箱的位置在監控可視範圍內」,以此掌握舉報人和舉報情況。 10月中旬,省委巡視組按時進駐該縣開展巡視,該縣公安局把縣委和信訪局附近的2個攝像頭,對準省委巡視組設立的2個舉報箱,並安排人巡邏值守縣賓館的舉報箱。後來,羣衆反映到省委巡視組,巡視組的幹部親自查看,發現情況屬實。 沒有什麼可說的,防範到這種情況,這個縣委書記能沒有問題嗎? ●「三無」公安局局長落馬 還有一則消息,報導沒提是哪個市的公安局局長,大家叫他「三無」局長,即「目無黨紀國法、目無組織、目無羣衆」。他的口頭禪是:「我就是黨委,你最終還不是得聽我的。」他選用公安系統內自認爲靠得住的人,替他經營、打點企業。該局長兩名下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這位局長實際控制的企業,在獲取企業用地、覈撥工程資金、承攬交通設施工程等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鉅額賄賂。據該局長另一名下屬交代,有一段時間他成了這位公安局長的司機和「馬仔」,陪他打網球和高爾夫球,爲他準備打球的衣服、裝備等。 在擔任市公安局局長期間,這位局長先後兩次大面積提拔幹部,竟然不上報市委組織部和市委政法委,把市公安局當成了自己的「獨立王國」。 他讓人制作、錄製他的個人「先進事蹟材料」,到市直機關各部門,甚至街道辦事處和企業進行宣傳。爲了尋求官階上升,他讓手下人組織公安局幹部寫聯名推薦信,呼籲提拔他。 以上這些蒼蠅蚊子們乾的事聽起來都非常可笑的,但這只是九牛一毛。△ (人民報首發) 資料來源:新華網、中紀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