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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初中生撿3700元交警察 失主僅領到1500元(圖)
 
2015年1月3日發表
 
博地苑小區保安劉明海介紹當時事發過程。
博地苑小區保安劉明海介紹,二位中學生把撿到的錢包交給了他們。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樓剛綜合報導)中原網2015年1月3日轉載12月30日安陽電視臺播出的新聞《安陽初中生撿到3,700元,交警方後,2,200元蹊蹺消失》。 5人在場 共同清點錢包內現金 據報導,2014年12月25日晚上,河南省安陽市(地級市)兩位中學生在博地苑小區門口撿到錢包後交給正在執勤的保安,在兩個孩子、兩位保安和一位業主的共同見證下,清點錢包內的現金是3,700元,然後如數交給110民警,可在4天之後,12月29日當失主領到丟失的錢包時,裏面的現金只剩下1,500元,少了2,200元。而在12月30日下午,也就是失主領回錢包的第二天,這2,200元竟然又奇蹟般的被返還給失主,這其中的蹊蹺到底在哪兒呢? 據安陽市市博地苑小區保安劉明海回憶,12月25日當晚兩名初中生在博地苑門口撿到錢包,並交給了他們,劉明海讓他的夥伴石紅偉查了一下。 石紅偉說:「我打開瞧了瞧,查了查錢是3,700元。當時在場的有5個人,有兩個學生,還有我和劉師傅,還有一個業主,5個人在場了。」這5個人都可以作證錢包裏有3,700元。 陳某是當時撿到錢包的其中一個孩子王可爲的媽媽,她通過微信聯繫到失主時了解到,失主拿到手裏的錢不對。 陳某說:「我家孩子明明撿到的是3,700元,而失主去領的時候只剩下1,500元,我感到非常詫異,這2,200元到底哪裏去了?」 爲了證實撿到錢包時裏面確實是3,700元,記者又電話聯繫當時在場的該小區的業主高先生。高先生說:「我和那兩個保安還有那兩個孩子打開那個錢包,裏面有身分證,還看到有現金,數一下好像是三千多元吧。他們點的錢,好像是3,700元。」 記者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希望查詢到事發當天出警的相關情況。 110指揮中心值班民警:「我們這個不能對個人查,如果你們需要的話,需要民警來查。」 記者通過110報警臺電話,了解到事發當天出警的是安陽市市公安局北關區分局交巡防大隊派出的警車,但具體是哪位警官出警,記者無法從110指揮中心得知。 失主不翼而飛的現金被歸還 就在我們試圖聯繫出警的警車以及民警時,突然接到博地苑小區保安打來的電話。 博地苑小區保安:「失主說錢他們已經退回來了,失主說我們不要了,你們花了吧。結果那個人(民警)說,你們收下吧,我求求你們收下吧。我們覺得我們總算清白了,人家失主那裏也收到錢了。」 爲了確認這一細節的真實性,記者再次撥通失主的電話,但是失主本人並未接聽,他的妻子接通我們的電話,告訴我們確實收到剩餘的2,200元。 記者多次聯繫想採訪失主,希望他能幫我們還原當時領錢包的具體經過和細節,後來到底是誰把2,200元退還給他,可是失主告訴我們他壓力太大,始終不願意接受我們的採訪。失主的一位朋友告訴記者他們的顧慮。 失主的朋友:「他說壓力太大,自從發到朋友圈之後,朋友圈多大,發得多快啊!自從發了之後,一上午接了無數個電話,都是說這個錢的事情。說句不好聽的話,在他們周邊都是他們(警察)管轄着,人家給他施加壓力了。他說(當時)去領錢包的時候,他們說沒有,沒有這回事。後來他託一個朋友的外甥(在北關派出所當一個小隊長)才把錢包領回來,一查裏面的錢只剩下1,500元,少了2,200元,就只好拿走了。」 失主的朋友稱,當時經辦這個案件的是北關派出所,就是紅旗路的那個派出所和治安大隊是一個部門。 記者於2014年12月31日上午來到安陽市公安局北關派出所交通巡防大隊,想查詢一下25日晚上6時50分左右,是哪位警察出警處理的博地苑兩個孩子撿到錢包的案件? 接待的許警官不願透露當時出警的警察名字,他只說:「具體這個情況分局也在調查,至於中間是怎麼回事,我還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要採訪的話,需要通過市局宣傳處的同意,我們這裏沒有這個權力。」 究竟誰私吞2,200元 錢包裏的證件及3,700元現場經過孩子、保安、業主共同清點確認,交給出警的民警之後,卻從原來的3,700元變成1,500元,其中間的2,200元不翼而飛,在經過了五天五夜之後,竟然又奇蹟般的完璧歸趙,究竟誰私吞了這2,200元? 是河南安陽市北關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沒有將錢全部交還失主,事情曝了光,讓領導尷尬驚嚇的不行,如果不處理,領導都得下臺。 於是,出警的民警王某不但必須把錢退還給失主,而且依照相關法規,市公安局對責任人王某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過去,警察什麼惡事都能做,這點事算什麼?可現在沒那麼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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