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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侵權案開庭 國內律師首次控告律協(圖)




《法制日報》今年6月刊登了大陸律協發的一則聲明,稱包括王成在內的7人「以律師名義誤導公眾」,隨後就遭到其中之一的當事人王成律師的起訴。

【人民報消息】國內維權律師王成起訴全國律協、《法制日報》社名譽侵權案,於9月15日下午2點在北京東城法院開庭。超過百名公民與律師到現場聲援王成。大量便衣、警察現​​場戒備。由於法官違法,原告數度要求對方回避未果,因此王成離庭前往法院的紀委進行投訴,而法官在原告不在的情況下強行開庭。

國內《法制日報》今年6月刊登了律協發的一則聲明,稱包括王成在內的7人「以律師名義誤導公眾」。其中之一的當事人王成認為自己的律師資格從未被註銷,更不存在誤導公眾,因此向這二家機構提起名譽侵權訴訟。

7月1日王成寫好狀書,7月2日通過郵遞向北京東城區法院遞交訴狀,控告全國律協和《法制日報》侵犯名譽權,並要求他們聯名賠禮及刊出道歉聲明。在超過法定立案期限第40天即8月20日,法院同意受理此案。

據現場的律師告訴媒體記者,9月15日上午各地的聲援民眾就在法院門口開始排隊要進去旁聽。法院門口就有10多輛警車,大量便衣、警察分布法院門口周圍戒備。

據該律師介紹,當天庭審被安排在只有12個人的法庭,因此大多數人是進不去的。開庭以後,王成律師就此提出異議,認為這是簡易法庭,之前他沒有收到這樣的文書,王成提出申請大法庭,法官不同意。王成律師就此提出異議,並且申請法官回避,他認為該法官已不適宜再審理這個案件,但法官不同意回避。

王成六次申請法官回避遭拒

王成連續六次申請法官回避,開始幾次,法官還裝模作樣的休庭,但也沒有院長的處理決定。後來法官直接就代表院長宣布駁回。

律師認為,按法律規定,法官回避的時候是停止工作,那怎麼能代院長宣布駁回?他分析:「這名法官可能根本就沒有請示院長。法律規定,只有院長才能對申請人提出回避的做出決定。」而當王成律師去法院的紀委控告法官時,對方就繼續開庭走完全過程。

律師估計,此案法庭可能會以原告不到庭而裁定撤訴。

由於這次是國內律師首次控告律協與《法制日報》名譽侵權,因此外界格外關注。律師認為這個案件很有意義,雖然說這種案件現在都會敗訴,但他認為對推動司法肯定是有一定的正面意義的。所以律師界還在不斷繼續這樣的努力,以後這類案件可能會越來越多。

胡佳:公民應相互守望相助

北京著名人權捍衛者胡佳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原本也想去王成開庭的法院旁聽,但一早就被當局嚴控,他們認為,他上次參加程海律師聽證會的旁聽影響很大。

胡佳認為王成律師、程海律師都涉及到一個律師權益的問題。因為人權律師是保護公民的利益,但現在他們本人卻成為當局著重的報復對象,越來越多的律師本身成為行動者,那麼公民應該站出來去對律師進行聲援,表達人權律師不孤獨、人權捍衛者從來不孤獨。

他還表示,公民是一個整體,應相互守望相助,圍觀實際上是給當局一個壓力,讓他們不容易黑箱操作。因為有公民的圍觀,就有許多的證人存在,見證這些違法、見證法治被如此踐踏,對將來追究中共司法部門這種對權益的損害是很有意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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