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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安達種族大屠殺主謀 判刑30年(圖)




盧安達國際戰犯法庭日前針對1994年盧安達大屠殺主謀畢濟穆谷做出30年徒刑判決。圖為2002年8月21日,畢濟穆谷在坦桑尼亞東北部的城市阿魯沙的聯合國授權審裁處席前,回答有關大屠殺問題。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張祁仁綜合報導)盧安達國際戰犯法庭日前針對1994年盧安達大屠殺主謀畢濟穆谷做出30年徒刑判決,但公訴人認為量刑太輕,應加重。

南非新聞網站「時報即時消息」(Times LIVE)日前引述位於坦桑尼亞的盧安達國際戰犯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Rwanda,ICTR)法官梅隆(Theodor Meron)報導,畢濟穆谷(Augustin Bizimungu )獲判30年徒刑。當事人在場聆聽判決結果。

1962年盧安達脫離比利時獨立,由胡圖族(Hutu)所領導的黨派主政。

1994年4月6日,盧安達總統座機遭到攻擊墜毀,機上人員包括總統在內全部罹難。胡圖族懷疑是由圖西族(Tutsi)所領導的「盧安達愛國陣線」(Rwandan Patriotic Front,RPF)所為。當天深夜,身為胡圖族的畢濟穆谷指揮民兵,開始屠殺圖西族。

隔天,畢濟穆谷發表激烈演說,煽動族人進行種族血洗行動。幾天後,他成為盧安達軍隊最高指揮官。隨後短短100天內,近100萬圖西族人遭到殺害,大約是當時全國人口的1/5。

1994年7月15日,圖西族「盧安達愛國陣線」反攻成功終止大屠殺,並主政至今。目前盧國1200萬人口中,胡圖族占84%,圖西族占15%。

報導指出,盧安達國際戰犯法庭(ICTR)是專為審理1994年盧安達種族大屠殺所設立的戰犯法庭,主要任務是理清殘暴的大屠殺責任歸屬。現在它的工作算是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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