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楊令凱報導)血汗工廠虐待童工悲劇再添一樁!一名老家在雲南省德宏自治州的13歲男童李有斌,爲幫忙家計,冒充一名成年男子身分,到廣東省一家鞋廠當童工,因爲過度操勞,11月中旬不幸病逝在鞋廠大門口。在他臨死前,家屬揹着已陷入昏迷的他,向鞋廠求助長達3小時,鞋廠的管理者最後冷血丟給家屬200元人民幣 ,要親屬將他送醫,但此時李童早已身亡。 《南方都市報》12月5日報導,11月16日晚上,下班回出租屋的同屋舍友何少華髮現李有斌搖晃都難以叫醒後,立即通知李有斌在東城務工的叔公,李有斌的叔公來莞務工兩年,此前一直是農民。叔公趕到時,發現李有斌鼻孔滲血,已經說不出話來了。李有斌的叔公身上只有幾十元,擔心交不起醫療費,把李有斌背到離出租屋不遠的鞋廠大門找廠家解決。 李有斌的叔公求鞋廠保安先後聯繫勞務派遣方負責人及鞋廠老闆無果,近3個小時交涉直到17日凌晨2時左右,鞋廠辦公室一管理人員來到,費了一番口舌,該管理人員最終掏出200元讓他們去醫院,這時躺在牆角的李有斌已經硬了。隨後到場的醫護人員證實李有斌已死亡。 李有斌是雲南德宏人,家中奶奶癱瘓在床多年,父親今年初因胃潰瘍去世。李有斌的母親說,李有斌決定支撐妹妹讀書,自己輟學打工。 今年9月來到東莞後,李有斌通過老鄉開辦的勞務派遣公司,冒用四川籍成年男子「陶富華」的名進入日暉鞋廠作臨時工。13歲的孩子應該是無憂無慮的年紀,李有斌因爲承受較重的家庭壓力,所以外表看來長相老成,與成年的陶富華有幾分相像。 日暉鞋廠主要做女鞋,工人日均工作時間長達10~12個小時,這樣的工作量對還在發育中的李有斌難以承受。 李有斌母親表示,李有斌前不久曾打電話說工作太累了,受不了想要辭職,但勞務派遣公司方面規定,工作不滿3個月辭職,所獲工資都將被扣除70%。因爲這個原因,李有斌繼續忍受着超負荷的工時最終導致死亡。 童工暴斃事件時有所聞 廣東省化州市14歲的劉付宗,2013年3月開始到東莞某電子有限公司打工,當一個電子線路板組裝生產線的流水工。5月21日早晨,在該公司的男工宿舍,劉付宗的工友發現,別人都起床了,他仍然沒有起床。醫務人員確認,劉付宗是5月20日凌晨猝死在床上的。 劉付宗在這家公司工作用的是一個名字叫「蘇龍達」、年齡18歲的人的身分證。現在劉付宗死了,大家才知道他用的是假身分工作,實際年齡只有14歲。 2012年12月7日,一名饅頭店11歲童工遭老闆打死,事發地點是洛陽西工區臨澗路一家饅頭店,一名男童因生活所迫,在饅頭店幹活,沒有工錢管吃住。男童經常被毆打,12月7日男孩再次遭毆打,肋骨被打斷,傷及內臟。老闆卻毫無所動,等孩子快不行了才送醫院,結果孩子搶救無效死亡。多位鄰人表示該店老闆很懶,什麼事都叫男童做,經常毆打男童。 童工有肉吃不想回家VS官員揮霍 《南方都市報》曾在今年的一月初報導,深圳市寶安福永大洋田正中工業園區內, 一家名爲可立克科技公司新招收的一批員工。這批69名來自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的孩子,每天工作時間長達12個小時,每月工資僅2,000元,沒有任何加班費。 有一名女孩則直言,流水線很快,工作會很累。對於工作到什麼時候,這些孩子並不清楚,只是稱「只要工廠不讓我們走,我們就可以幹下去」。 這些女孩表示,我們都是上到五、六年級就來這裏的,並透露大家都差不多是12歲左右的樣子。 四川涼山的孩子到城市當童工事件一經報導,立刻引發社會高度關注,41名涉及童工事件的童工即刻被「遣送」回老家,交給當地政府和監護人。但在被送回四川老家前,一個孩子對採訪她的記者說了這樣一句話,她說「在這有米飯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我不想回家」。 另據《華西都市報》今年1月7日的報導,四川涼山州委常委、州國資委黨委書記因公款大吃大喝,被中紀委通報。報導指其率領工作組下基層視察,一頓晚餐下來,總費用竟然達到了15,000多元,其中僅菸酒就8,000多元。 一頓飯就吃掉15,000多元,正是來自童工都不想回去、沒有肉吃的涼山州黨官。老百姓食不果腹,而官老爺們卻揮霍無度,他們的經費又是從哪裏來的呢?就來自於這些可憐的民衆,這就是所謂的「魚肉鄉里」,這根本不是什麼「作風」問題,這是赤裸裸的犯罪。 這兩條新聞撞到一起,一邊是每天工作12個小時的童工,一邊則是大吃大喝的縣領導,他們來自同一個家鄉,卻又彷佛根本不是生活在同一個世界裏。領導下基層一頓晚餐花銷1.5萬,頂多也只是被通報批評,不會有太大的問題。而那些貧困家庭的未成年孩子,爲了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恐怕以後還是會繼續他們「有米飯和肉吃」的童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