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董飛報導)有句俗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接下來要說的故事,可印證了這句俗話。 姜某遭遇車禍後,因顱腦損傷致癡呆,她的丈夫王某拿到30多萬元賠償款後,卻提出離婚。爲此,姜某的父親將女婿告上法庭。 車禍後遺症 中度癡呆 據《華商報》12月28日報導,2012年2月4日,家住灃東新城斗門街辦灃濱村的姜某,騎自行車被一輛貨車撞成重傷。姜某身體的外傷是治好了,但是經鑑定的後遺症,姜某患有顱腦損傷所致精神障礙、顱腦損傷所致中度癡呆。 姜某生於1991年,經人介紹,2011年與鄰村的王某結婚。發生車禍時,剛結婚一年。 「原來娃活潑又外向,車禍後做了兩次手術,走路都要拄柺杖,智力受損,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姜父說,2012年10月,姜某出院後就被王某接走。但不到1個月,王某說家裏比較忙,事情多,就把女兒送過來了。 2013年過年期間,姜某被王某接走。到2013年7月,姜某又被送了回來。截至目前,王某已有很長時間沒來看妻子了。「他說是去外地打工,但村子裏的人說經常可以看見他。」姜父說。 岳父稱女婿提出 離婚後給女兒20萬元 根據長安區人民法院出具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事故發生後,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肇事方分兩次支付給姜某33.2萬元,其中包括治療費、護理費、生活補助費、傷殘賠償、精神損失等。 姜父表示,2012年10月,肇事方將33萬餘元打入了王某的賬戶,王某陸續給女兒支付了2萬餘元的生活費後就再沒了蹤影。他向王某討要生活費,但王某卻提出離婚的要求。 「王某說只要離婚,就支付給我女兒20萬元。」姜父說,目前他還希望給女兒繼續看病,暫時不考慮女兒離婚的事。爲此,他還在2013年10月將王某告上了法庭。 27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繫王某,但始終無人接聽。 姜父說,王某曾在南方等地打過工,爲躲避,始終不肯透露行蹤。據法院提示的一份庭審筆錄顯示,王某曾表示,將妻子送回孃家,是因爺爺生病,加上妹妹出嫁,無暇照顧妻子。由於沒有和妻子離婚,妻子孃家要求支付賠償款並無依據,因此不願意將賠償款支付給妻子的孃家人。 一名法官透露,2014年9月,法庭對這一糾紛進行調解。法官表示,交通事故的賠償款已打入王某的賬戶,但王某提出,離婚之後才肯支付妻子的治療費和生活費等費用。「經過調解,王某同意一次性支付給姜某20萬元。但法庭不支持他們離婚。」由於王某拒不執行,姜父已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 網絡上,衆網友罵翻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