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知名維權人士郭飛雄、孫德勝因參與去年《南方週末》新年獻詞事件的聲援活動,被中共當局逮捕並以「涉嫌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提起公訴。11月28日上午9點在廣州天河法院開庭,天河法院不顧辯護律師與當事人的反對與抗議連夜開庭。一直到次日2點50分才結束。庭審時間長達18小時。 郭飛雄原代理律師隋牧青對此表示,天河法院挑燈夜審郭飛雄,蔚爲法制史奇觀!若民事執行等案件如此賣力十分之一,什麼執行難、立案難等皆爲浮雲。剝奪郭休息權利的酷刑式審訊,只因急於完成政治迫害任務。 據悉這次庭審公職人員包括(天河法院)審判長鄭昕、代理審判員羅成、魯肖,公訴人天河檢察院王宇、劉力駿。 法庭打斷律師辯護並作僞證 郭飛雄案現任律師張磊告訴記者,此案開到深夜近3點,強行完成庭審過程,沒有任何結果。他也不清楚何時宣判結果。他說:「法庭一定要完成庭審程序的意圖非常明顯,所以很多次打斷辯護人和被告人的發言,還強行剝奪郭飛雄爲自己辯護的權利,及郭飛雄爲最後陳述的權利,對辯護權利的侵犯非常明顯。但即便如此,郭飛雄也爲自己做了堅定的辯護:中國公民應享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推動言論、集會、遊行、示威自由的憲法權利,不懼爲此擔當承受。認爲自己無罪。我們律師也爲他們做了無罪辯護。」 張磊律師最後強調,這其實就是迫害的案件,而不是一個法律的案件。對此案結果,他覺得不樂觀。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的姐姐楊茂平旁聽後告訴法廣,法官不讓他弟弟說話,無數次打斷他和律師的話。她還說:「有好多僞證,所有證據都指向楊茂東。他們不惜刑訊逼供袁兵和袁曉華,打出來的口供時間和地點都不相符。」 庭審期間律師上廁所全程被跟蹤 開庭的辯護律師之一李金星網上披露說,「在天河法院開庭連續十小時,開庭期間請假上廁所。法警竟然跟進廁所,全程開執法記錄儀。法院監視律師拉屎撒尿!」 他回法庭當即發飆並予以強烈抗議,「嚴重抗議天河法院如此公然侮辱律師的惡劣行爲。還有本案其它律師遭受如此侮辱。」 法院三公里處布控 圍觀聲援民衆被抓棄之荒野 對於郭飛雄案的開庭,中共當局如臨大敵,在法院外三公里處就開始布控,很多想去圍觀聲援的公民事先就被抓。一些被警方扣押十多小時後棄之荒野,有的被警方抓後至今沒有釋放。 牧青律師說,像郭春平、陳雲飛、劉少明等28日一早就被廣州警方控制,扣留12小時後,並在當晚扔到很遠很遠的荒郊野外處不管。郭春平被扔到特別遠的三水地區,並被警告不能再踏足廣東。陳雲飛被扔到白雲區江高鎮大石崗村。而另外與郭春平同時被綁架的劉少明至今失聯。 另據陳雲飛推特披露,昨天準備參加旁聽郭飛雄案被綁架到天河公安分局警官培訓中心的人員還有:辛巴、歐陽經華、黃雨章、宋雷。其中歐陽經華和黃雨章被不明身份匪徒綁架5小時後,被4位大漢用車押到廣州東站趕走。 郭飛雄、孫德勝獄中受嚴重虐待 據張磊、伍雷、陳以軒、陳進學4位辯護律師開庭前一天,在天河區看守所分別會見當事人後獲悉,郭飛雄連續469天沒有獲得放風,孫德勝被24小時加戴手銬腳鐐已有一週。 孫德勝的律師陳進學表示有可能要控告這次庭審的審判長,他向法廣說:「孫德勝在看守所遭受了嚴重虐待,他的信被扣留、收不到衣物被子等任何東西、存錢不給他存,健康受損。我們商量以後看能不能控告這個審判長,我們講法律,他說:『法律不能講』。他也喪失了人道主義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