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據澳大利亞《悉尼先鋒晨報》10月20日報導,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局與中國警方將在接下來的幾周內展開合作,聯手調查中共貪官在澳大利亞的非法資產。 據《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11月10日報導,澳大利亞外交部長畢曉普稱,中國方面提出了簽署引渡協議的請求,澳方「正在考慮」。她還表示,中國還向其它國家提出了簽署引渡協議的請求。 這兩個消息對於江系陣營那是10級地震。 從經濟犯罪入手,習近平已經拿下薄熙來、周永康和徐才厚,再往「大個兒」的拿,那也就是江的前攝政、前政治局常委、前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和江本人了。「江系陣營」沒有了江,那還叫什麼江系陣營?所以,當網收到這種程度,那就是毀滅性的打擊。 曾慶紅本人特別喜好脦瑟,有點什麼事就怕別人不知道。他的兒子曾偉也遺傳了這個毛病。和太太蔣梅在2008年花了兩倍於原價的價格3,240萬澳元(約人民幣2億元)在澳洲購買了一座豪宅,並冤大頭的被稱爲「房產交易史上第三昂貴」的豪宅,被澳洲人恥笑爲傻瓜。這就夠脦瑟的了,隨後曾偉又申請把整個豪宅的地下地上結構重新改造,大翻大修,所需費用是500萬澳元。也就是說,約人民幣2億元買下的只是地皮,然後按照自己的想法再重新蓋一座。此消息報導出來後,被鄰居們憤怒抗議,說這座豪宅是位名人住過的,有紀念意義,不能說整容就整容,並被當地政府三次拒絕,成爲轟動一時的新聞。後來,曾偉還是如願以償。從這個新聞就可以看出曾慶紅家的錢多的燒手。 至於江澤民,那就更厲害了,除了教導「中國第一貪」的兒子江綿恆要「悶聲大發財」,而且江本人在2002年向胡錦濤交權的前夕,通過中國銀行香港分行轉到加勒比海中資銀行20多億美元到自己的私人賬戶,那時的行情合人民幣約200億元。然後再把錢轉到其它國家。 中共關於申報家產的決議二十多年前就有了,其中包括其個人、配偶、子女以及直系親屬持有的各種收入都需向中央如實申報。但從來都沒有執行過。黨章中的三呆婊帶頭偷竊國庫,別的高官有樣學樣,當然也不肯申報。 1999年7月以後,江不需要讓銀行行長當替死鬼了,薄熙來的老婆谷開來送兒子薄瓜瓜留學期間找到了一條無本萬利的生意:把屍體賣給人體塑化工廠,一具全屍100萬美金,一具沒有內臟的屍體80萬美金。 從此,活摘器官賣錢後的屍體不再送去焚化,而是再賣給人體塑化工廠。有的人不符合器官移植標準,就直接弄死賣全屍。薄瓜瓜留學的英國大學接受採訪時,說他「花錢成病態」。徐才厚家裏這種渠道來的現金多到令人無法想像。 所以,江澤民當政期間除了與幾個共產國家簽署了引渡協議外,絕對不與西方民主國家簽署引渡協議。因爲江本人就以「反人類罪」「羣體滅絕罪」「酷刑罪」等罪在十幾個國家被起訴。 現在,習中央向澳洲和其它民主國家提出簽署引渡協議的請求,應該不僅僅是爲了捉拿小蒼蠅吧。△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