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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達火化指摽 收購屍體催生盜屍(圖)
 
2014年11月1日發表
 
行行有指標,有人爲了達標,可以不擇手段。
基層官員居然以購買屍體的方式達成火化指標,這種奇葩指標只在中共國才有。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唐颯芮綜合報導)行行有指標,但你可能不知道連屍體火化都有指標,爲了達標,官方收購屍體,有人買就有人賣,因此產生了偷盜屍體的勾當。 近年在廣西北流市南部的清灣、六靖等鎮出現一種特別怪異的現象,很多新墳頻繁被人盜挖,那些已經安葬入土的屍體在一夜之間不翼而飛。 清灣鎮龍南村村民李某的妻子2012年11月25日因病過世,下葬在一個山嶺上。一年後,村民發現該墳異常下塌。2013年11月,李某將其妻子重新起棺後,發現屍體被人偷走了。 該村另外一位村民陳某2012年9月19日去世,其家屬將他下葬在自家屋背的一個山嶺上,而且還不定時去墳山查看。下葬後第10天凌晨,天空下起大雨,其家屬放鬆警惕,結果當天凌晨就被盜屍。 同村一個村民在凌晨2時多,在村岔路口見到有人背屍體出來,馬上開車跟蹤,結果追到相鄰的廣東高州市寶圩鎮就不見人了…… 這些鄉鎮頻發盜屍案,搞得周邊的羣衆人心惶惶的。有的家屬選擇報警,有的家屬無可奈何的接受現實,有的家屬直到盜屍者被抓獲後,才知道自己親人的遺體被盜。 尋絲覓跡 盜屍賊終於落網 今年6月29日,六靖鎮石寨村的村民顧某趕到派出所報案稱,他81歲的祖父屍體被人偷走了。顧某的祖父死亡於今年3月29日,4月2日下葬在石寨村邊的獨田嶺。 因爲以前村民們便聽說經常有人盜竊屍體,從死者下葬的第二天起,顧某等家屬就開始在獨田嶺下輪流守夜,以防屍體被盜。親屬們連續看守了兩個多月後,墳墓安然無恙。此後,稍微放鬆警惕的親屬改爲每日凌晨偶爾去看墳有沒有被人動過。 6月27日上午,親屬們發現墳上出現很多新泥、獨田嶺下有輪胎印和一些腳印,看守了兩個多月的墳墓,屍體最終還是被盜了。 顧某爲了找回自己祖父的屍體,不但向警方及時報案,而且還懸賞發動數百名親屬到處查找線索。也正因爲顧某的堅持不懈,多方尋訪,才由此揭開這個驚天盜屍案的內幕。 今年7月初的一天,顧某接到六靖鎮一個叫「玉成」的人的電話,說他知道顧某祖父屍體的下落,他可以從中幫忙。 當玉成得知顧某要懸賞尋找祖父屍體的消息後,便想起了一個人,覺得很有可能就是盜屍者。他就是今年50歲的鐘某富,北流市隆盛鎮人。 顧某祖父屍體被盜的第二天,玉成便打電話給鍾某富,問他是不是偷走了一具屍體。鍾某富承認了,並答應將屍體拉回給顧某。第二天,鍾某富騎摩托車將顧某祖父的屍體交回給顧某,並通過玉成索要600元的紅包費。 從顧某這裏,警方掌握到鍾某富盜竊屍體的線索。 7月8日零時許,警方接獲線報,鍾某富正在清灣鎮一瓦屋裏賭博。民警立即前往,將正在打麻將的鐘某富等人傳喚到公安機關調查。 經審訊,鍾某富供述在清灣鎮、六靖鎮多次盜竊屍體,並將盜竊得來的屍體拉去廣東化州市那務鎮、高州市荷花鎮賣掉的犯罪事實。 據其表示,爲盜竊屍體,他經常上山轉悠,確定好盜屍目標後,就購買盜屍所用的鏟、繩子、蛇皮袋套等工具。在作案時,鍾某富一般選擇在晚上進行。他開着兩輪摩托車到選擇好的墳山現場,得手後用塑料紙將屍體捲起、對摺起來,然後裝進蛇皮袋背下山。 連夜運到廣東高州市荷花鎮、化州市那務鎮等地,賣給外號叫「荷花佬」、「那務佬」等人。他供述,其先後在六靖鎮、清灣鎮一帶偷得二十多具屍體,至今能記得的盜屍現場就有19處。 7月9日,犯罪嫌疑人那務佬在廣東化州市那務鎮被抓獲。7月15日,另一犯罪嫌疑人荷花佬也在高州市荷花鎮落網。 盜竊屍體 原來有人專門收購 盜竊屍體有何用?從鍾某富的交代中才透出驚人的一幕,盜屍幕後竟然有「黑手」支持,原來是有人專門收購死屍。據鍾某富說,他平日裏盜來的屍體,都是賣給荷花佬、那務佬。 荷花佬真名何某明,今年43歲,是廣東省高州市荷花鎮政府社會事務部主任,負責荷花鎮民政、殯葬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那務佬真名叫董某慶,今年38歲,是廣東省化州市那務鎮政府綜治辦副主任,負責殯改工作。 據董某慶表示,他是在2013年11月,通過其上任陳某介紹,在化州市那務鎮一家飯店裏與鍾某富認識。雙方都不透露真實姓名,鍾某富叫他「那務佬」,他叫鍾某富爲「夥計」。兩人在飯店裏商量確定,每具屍體的價格爲3,000元。鍾某富偷到屍體後,需在凌晨時段將屍體拉到那務鎮時代農場一個山嶺上。 何某明是在2012年年底,通過朋友介紹認識鍾某富的。他們同樣不告知對方自己真實姓名,鐘被稱爲「師傅」,何被稱爲「荷花佬」。他們商量的價格是每具屍體1,500元。 案發後,董某慶承認先後從鍾某富手中購買了10具屍體。對於屍體來源,他們也曾問過鍾某富,都知道是偷來的。 從鍾某富手上買來屍體後,一般到月底,董某慶就帶人開着一輛貨車去藏屍洞,將屍體挖出來運到茂名市殯儀館進行火化。 而何某明呢,則將屍體運到高州市殯儀館火化。 買屍 竟然是「任務」所迫 荷花佬和那務佬爲何要花錢收購屍體進行火化呢?答案是給當地政府部門下達的火化任務給逼的。 據董某慶交代,那務鎮每個月都有火化任務。該鎮死亡的居民經常被他們的家屬偷偷土葬。作爲負責殯葬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員,一般是無法知道死亡居民土葬在哪裏,就算知道了,「也不敢強行去挖出來」,所以他只好通過購買屍體的方式,去頂替那務鎮死去居民的「任務」。 董某慶說:「我不管鍾某富運來的屍體是怎麼來的,我必須向他購買屍體來完成火化任務。」 在火化任務緊時,他就會電話催促鍾某富快點尋找「貨源」。董某慶購買屍體後,會親自到茂名市殯儀館辦理屍體手續的交接。他給殯儀館的手續裏,有那務鎮已經死亡居民的戶籍卡,買來的屍體就頂替這些已經死亡的當地居民進行火化。 據何某明交代,他們因爲經常完成不了火葬的任務,才購買屍體充任務。在購買屍體的問題上,他還專門向鎮政府領導彙報。其領導居然同意了這個方案,還將價錢壓到每具屍體只能給1,500元,而且要幫安置好墳頭。在覈實已得到屍體後的半個月或一個月後,何某明就會以鎮政府的名義上報高州市殯儀館來起棺拉去火葬,充抵該鎮的火化任務數。 聽說交警罰款有指標,計生罰款有指標,現在連火化都有指標,這真的是非常恐怖的事。指標不夠就偷屍,偷的不夠就殺人?試問,萬一花錢都買不到屍體,完成不了指標,會不會有喪心病狂的事發生?比如把那些流浪漢殺了?把那些被關押在牢裏的良心犯殺了?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方政府如此荒謬的指標最後可能變成隨便殺人都不用驗屍,就有人幫着毀屍滅跡。中華民族的道德淪喪已經沒有底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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