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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使用電動車 德國頒新法(圖)




圖為大眾公司的電動汽車。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張立綜合報導)為改善環境,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德國近幾年致力於推動電動汽車的發展,9月24日又公布了一項新法律,賦予電動車一些特權,目的在於鼓勵人們購買。新法律預計將於2015年2月1日生效,2030年6月30日失效。

新法包含多項優惠

這部關於電動汽車的新法律規定:

第一、因為沒有噪聲和污染,所以電動汽車可進入某些不許汽車進入的區域;

第二、電動汽車充電站將配備專屬停車位,普通停車位電動汽車可免停車費;

第三、電動車牌照與普通汽車牌照不同,並配有特殊標識以便於交警識別;

第四、地方政府可為電動汽車設置專門車道,也可在客觀狀況準許的情況下,準許電動汽車使用公交車道。

該新法律不僅適用於電池動力車和燃料電池車,也適用於部份可充電式混合動力車。

方方面面鼓勵電動汽車

德國政府一向鼓勵發展電動汽車,並採取了資助研發和建立充電站、提供稅收優惠等措施,比如2012年開始,購買電動機車後10年之內免交機動車稅;上班族報稅時可以多報;從2009年到2011年間,聯邦政府投入5億歐元用於電動車的研究項目,但電動車產品開發不在資助行列。

德國的目標是,到2020年電動汽車數量超過100萬輛,並成為全世界最大的電動車提供者和最主要的消費市場。另外一個目標是,到2050年基本不再使用普通汽車,降低8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1990年相比)。

電動車數量增長快但仍太少

德國的汽車製造業對新法律表示支持。汽車工業協會(VDA)總裁馬提亞斯‧魏斯曼(Matthiass Wissmann)認為,這部新法律將極大地推動電動車製造業的發展,會吸引更多的潛在消費者;為了達到這個目標,需要聯邦政府、地區和城市之間協調運行。

德國交通論壇總裁托馬斯‧哈勒稱,人們將會發現電動汽車比燃油車更便宜。因此他預計,兩年後這部法律就將給汽車市場帶來可見的變化。

2014年8月有21,500輛電動車奔跑在德國大街上,和6年後的目標100萬輛相比相差甚遠。但今年前8個月有8,000輛新車上路,增長近60%,幅度也相當大。

和其它國家相比,德國消費者對電動車的態度偏於冷淡。2013年歐洲電動車銷量排名中,德國以6800輛列為第4,前3名是荷蘭28,700輛、法國15,000輛和挪威87,00輛。

德國汽車工業協會會長馬提亞斯‧魏斯曼還表示,到2014年底,德國車企將至少有17款電動車投產並上市銷售,2015年還將另有12款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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