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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使用电动车 德国颁新法(图)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张立综合报导)为改善环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德国近几年致力于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9月24日又公布了一项新法律,赋予电动车一些特权,目的在于鼓励人们购买。新法律预计将于2015年2月1日生效,2030年6月30日失效。 新法包含多项优惠 这部关于电动汽车的新法律规定: 第一、因为没有噪声和污染,所以电动汽车可进入某些不许汽车进入的区域; 第二、电动汽车充电站将配备专属停车位,普通停车位电动汽车可免停车费; 第三、电动车牌照与普通汽车牌照不同,并配有特殊标识以便于交警识别; 第四、地方政府可为电动汽车设置专门车道,也可在客观状况准许的情况下,准许电动汽车使用公交车道。 该新法律不仅适用于电池动力车和燃料电池车,也适用于部份可充电式混合动力车。 方方面面鼓励电动汽车 德国政府一向鼓励发展电动汽车,并采取了资助研发和建立充电站、提供税收优惠等措施,比如2012年开始,购买电动机车后10年之内免交机动车税;上班族报税时可以多报;从2009年到2011年间,联邦政府投入5亿欧元用于电动车的研究项目,但电动车产品开发不在资助行列。 德国的目标是,到2020年电动汽车数量超过100万辆,并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电动车提供者和最主要的消费市场。另外一个目标是,到2050年基本不再使用普通汽车,降低8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1990年相比)。 电动车数量增长快但仍太少 德国的汽车制造业对新法律表示支持。汽车工业协会(VDA)总裁马提亚斯‧魏斯曼(Matthiass Wissmann)认为,这部新法律将极大地推动电动车制造业的发展,会吸引更多的潜在消费者;为了达到这个目标,需要联邦政府、地区和城市之间协调运行。 德国交通论坛总裁托马斯‧哈勒称,人们将会发现电动汽车比燃油车更便宜。因此他预计,两年后这部法律就将给汽车市场带来可见的变化。 2014年8月有21,500辆电动车奔跑在德国大街上,和6年后的目标100万辆相比相差甚远。但今年前8个月有8,000辆新车上路,增长近60%,幅度也相当大。 和其它国家相比,德国消费者对电动车的态度偏于冷淡。2013年欧洲电动车销量排名中,德国以6800辆列为第4,前3名是荷兰28,700辆、法国15,000辆和挪威87,00辆。 德国汽车工业协会会长马提亚斯‧魏斯曼还表示,到2014年底,德国车企将至少有17款电动车投产并上市销售,2015年还将另有12款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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