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輛車碾壓老人後逃逸,第4輛車停車報警,被判賠40萬。民怒沸騰!
【人民報消息】碾死人逃逸的傢伙們沒被追查沒有落網,主動停車報警的車主和他的保險公司卻合計被判賠40萬元。四川成都市龍泉驛區缺德法院近日的缺德判決引發很大爭議。不少網友認爲,好人不得好報,逃逸者卻逍遙法外,這是在鼓勵肇事逃逸。
這是兩年前發生在成都市龍泉驛區柏合鎮龍華路的一起車禍,最近缺德法官才給出了缺德判決,被網民大罵:你Y將不得好死!
多車碾壓老人後逃逸
2013年7月16日新華網以《多車碾壓老人後逃逸 最後1輛車停車報警被判賠》爲題轉載了華西都市報的文章。
華西都市報報道說:成都市龍泉驛一條道路上,多輛汽車先後撞上60多歲的曾雨成,前面的幾輛車逃逸了,第一個肇事的是一輛銀灰色微型貨車,司機把曾雨成撞倒後逃逸,老人還沒有爬起時,一輛白色卡車和一輛紅色運渣車先後從他身上碾過,後來一輛紅色QQ小轎車車主碾過後發現壓了人,但沒有跑,還主動報了警。由於找不到前面的肇事逃逸者,死者家屬將最後這輛車的車主及他的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死者曾雨成無兒無女,唯一的親人是年近90歲的老父親曾明清。曾明清的親屬將這位小轎車車主告上了法庭。近日,2013年7月,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法院認爲,最後一輛車碾過老人時,老人還有生命體徵,理由是2012年開庭時,彭友洪曾當庭陳述,他碾過老人身體時,看到老人的腿動了一下。法院認爲這是一個生命體徵的表現,綜合其他證據,認爲彭友洪碾壓是造成曾雨成死亡的直接原因。法院判決最後這輛車主彭友洪賠付死者家屬近40萬元,其中31萬元由保險公司承擔。
報道說:2011年10月10日晚上7點左右,住在成都市龍泉驛區柏合鎮敬老院的曾雨成,吃過晚飯後在福利院附近的龍華路散步。該路段是雙向8車道,道路中心由雙實線分隔,並沒有規劃斑馬線,老人在穿過馬路,在中心實線附近被一輛銀灰色微型貨車撞倒,該車在不遠處停了一會兒之後離開了。
這輛銀灰色微型貨車車主沒有把老人扶起來,而是觀察了一下就溜走了,而這導致了被撞倒的曾雨成像2011年佛山兩歲女童小悅悅一樣遭遇再次碾壓、再次碾壓。
報道說:這一幕正好被柏合鎮村民林先生看到,當時正在洗菜的他聽到有碰撞聲,而當他往事發現場看時,一位大爺已經倒在了路中央,微型貨車停了一會便開走了。「撞人了,趕快去救人。」林先生一邊喊妻子救人,一邊衝下樓去救大爺,下樓過程中聽到「嘭嘭」的撞擊聲。此時,二樓的住戶隱約看見一輛白色卡車和一輛紅色運渣車分別從老人身上碾過。
停車報警者被判賠40萬
報道說:林先生衝到院子門口後,又找了一把遮陽傘,想衝上去用傘擋住老人。誰知,沒走幾步,他又看見一輛紅色QQ轎車從老人身上碾過,隨後,這輛紅色轎車似乎意識到撞到了什麼,便剎車了。
從車上下來的彭友洪看清自己撞的是一個人後,驚慌失措連忙報警。「他臉色都嚇白了,連說不是他撞死的。」林先生回憶說。隨後,120救護車趕到,搶救後確定老人已經死亡。
據彭友洪說,事發當晚,他駕駛一輛號牌爲川A21***的紅色QQ轎車,沿龍華路從龍泉方向往華陽方向行駛。車輛行駛到成環路柏合加油站路段時,他發現前方有障礙物,但踩剎車已經來不及了,車子撞上後碾過去才停下。「完全沒有想到路上躺着一位老人」。
經過警方鑑定,死者身上有被3輛車碾壓過的痕跡。一輛白色卡車、一輛紅色運渣車,還有一輛紅色QQ轎車。嚴格的說,把曾雨成撞倒的那個銀灰色微型貨車車主的罪過最大,如果他把老人扶起來,就不會發生以後的事。
法院判決:紅色QQ轎車碾壓人致死。原因是「2012年開庭時,彭友洪曾當庭陳述,他碾過老人身體時,看到老人的腿動了一下。」搶救後確定老人已經死亡。
有人說:汽車碾壓的哪怕是個包袱、是塊鋼條,也會動一下。但是法官一言定乾坤,賠償40萬元。
2011年的案子拖過了兩年,今年該案的主審法官說:案件目擊證人證言、車輛血跡檢驗報告等證據來看,可以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在彭友洪之前至少有兩車對老人進行了撞擊、碾壓,在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而彭友洪在賠付了相關費用後,對逃逸車輛享有追償權,一旦逃逸車輛被擋獲,他將可以向法院起訴追償。
「擋獲」?過了兩年警方還沒捉到肇事者,或者根本沒去捉肇事者,主審法官讓紅色QQ轎車車主自己去大海撈針,抓那三個肇事者?簡直是笑話。
有人說,政府的新聞網站如此報導,就是在教唆國人墮落,暗示車主撞死碾死人,千萬不要停下車,要趕快跑!
民意沸騰
這條新聞2013年7月16日(07:05)刊登在新浪新聞網之後在短短不到12個小時已經有93,126人蔘與討論,有13,404人評論這個事件。
「這個法官在鼓勵大家肇事趕緊逃,不要管他人死活。」有9,874人支持這條評論。
「缺德的法律!守法公民不好當啊!警察爲什麼不去找前面幾輛車?」有8,431人支持。
「一個法官的判罰不只關係到一樁案件,還關係到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南京法官的判罰直接影響了之後對倒地老人的態度。慎重 。」有7,120人支持。
「那個死人老頭爲什麼會動一下,法官怎麼不去問下醫生?受到外力的時候,死的人或動物都會動的,連這個法官都一點不懂,最後一輛車的駕駛員真是冤死了。」有6,221人支持。
「典型的鼓勵肇事逃逸!」有5,632人支持。
「警察應該全力追查前面車輛,不能有人負責了, 就完事。」有5,171人支持。
「彪子法官,多車輾壓後怎麼證明還有生命體徵,這麼做就是鼓勵肇事逃逸!」有4,237人支持。還有很多帖子在不斷的往上貼。
回顧彭宇案
彭宇案的判決讓社會風氣墮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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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巧了,這個新聞中提到的彭某與南京彭宇案的冤主同姓。彭宇案的混蛋判決一夜之間讓整個社會墮落了一大塊,而且是不可逆轉的墮落。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壽蘭老太太在某公交車站等車不慎摔倒在地,正在下車的彭宇見老人摔倒,就好心扶至旁邊,並且在其親屬到來以後一起送該老人到醫院。因爲徐壽蘭的親屬說沒有帶錢,彭宇還墊付了200元醫藥費。一個多月後,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將彭宇告上了法庭,說是被正在下車的市民彭宇撞倒,彭宇在網上喊冤。9月3日,判決的結果是彭宇應賠償40%損失費計45,876.36元。
據目擊證人陳二春先生稱,老太太手裏拎着保溫瓶,向第三輛公交車跑去。她跑到第二輛車的車尾時,不知爲什麼就跌倒了。這時,他看到從第二輛車後門下車的彭宇走了幾步,上前幫忙,然後自己也上前幫忙,並打電話叫老人的兒女過來,整個過程大約半個小時。
陳二春先生回憶稱,當時整個過程很平和,他和彭宇一起把徐老太扶到路邊,徐老太神志清醒,還借了電話給她當警察的兒子和侄女打了電話,徐壽蘭對他和彭宇連連感謝,還說「不會連累你們的」。但在第三次庭審上,陳二春先生的話被徐壽蘭堅決否定。
2007年9月5日,南京市鼓樓區法院主審法官王浩對彭宇案做出了一審判決,稱「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並判斷「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說明事實經過並讓老太太的家人將她送到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爲顯然與情理相悖」。這是法院嗎?這是法官嗎?怎麼「從常理分析」「並判斷」就敢判「被告彭宇在此判決生效的10日內一次性給付原告人民幣45876元,10日內給付」!
據江蘇電視臺城市頻道《甲方乙方》節目報道,在當時彭宇向派出所索要當時的筆錄時,派出所長稱當時筆錄丟失,但留有當時用手機拍攝的筆錄照片。當彭宇本人發現照片Exif信息顯示照片並非來自派出所所長本人的手機時,所長不得不承認其實照片是徐壽蘭當警察的兒子提供的假筆錄。
中共黨網人民網四川視窗認爲,「彭宇被判敗訴是有積極意義的,可以提醒『活雷鋒』在見義勇爲時要保護自己。」被網友罵爲「最操蛋!」
網易新聞稱,「大部分網友認定彭宇是好心沒好報,無辜受害,對他充滿了同情。」
彭宇案的邪判迅速改變了社會 人人受害
2007年9月5日彭宇案判決後,社會上有一連串的事件發生:
2008年6月16日中午,陝西省西安市,20歲的河南小夥子張衡見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起來。誰知道老人一把抱住他,說是他倒車時撞上的。事發現場很多人證明張衡是冤枉的。
2009年2月22日,江蘇省南京市一名75歲南京老漢在下關區三汊河公交車站下車時,跌倒在公交車後門爬不起來,身後的乘客不敢上前救助,老漢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們不用擔心。」這時才有乘客敢上前救助他。
2009年6月2日,江蘇省南京市一名七旬老人倒在南京浦口區江浦街道市民廣場地上,口吐白沫動彈不得,可是20分鐘內,周圍圍了一圈人卻沒人伸出援手。最後,城管隊員小趙喊來了救護車把他送到醫院進行急救。
2009年8月8日,貴州省都勻市市民彭女士駕車路過夜市攤,因堵車而停車時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邊的老太,結果老太一下子衝上去抱住彭女士轎車的後視鏡,堅稱是彭女士撞的她。
80歲重慶老翁摔倒,手足抽搐。
始終沒有人上去扶老人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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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9日,重慶一位80歲左右的老翁在重慶南坪一條商業街邊的人行道上摔倒,手足抽搐。周圍來往的行人絡繹不絕,也有不少人停下腳步,卻始終沒有人上去扶老人一把。
2010年7月10日,江蘇省泰州市興化市陽山大橋附近一名老人騎三輪車下橋時不慎摔倒,躺倒在地爬不起來,前後長達15分鐘之久。其間不少人經過該處,現場有不少人圍觀,但始終無人伸手拉老人一把。有人還在現場提醒其他人:「不能扶他起來啊,會沾在手上。」老人躺在馬路中央約15分鐘後,被120急救車接走。
2010年8月16日,廣東省廣州市 黃埔區長洲安新街深井碼頭附近,一位老伯在雨中行路時摔倒,1個小時內沒有人去查看,等到120救護車前來搶救,老人已經離開了人世。記者注意到,事發地點前後20米內的幾家店鋪都關了門,稍遠一點的店鋪老闆告訴記者,他也一早就看到這名老人在雨中摔倒,「確實是怕惹麻煩上身,被反咬一口,這種事情是說不清楚的。」
2010年11月23日,浙江省金華市 一名吳姓司機駕駛自己的三輪摩托車,並載有一名同村村民,在開到金華市婺城區瀛洲村時,在鳴叫了喇叭示意後超車過去20米後的情況下,三輪摩托車旁邊兩名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老人突然翻車摔倒。吳姓司機馬上停車將兩位老人送到醫院並墊付了1000元的醫藥費,但是老人卻一口咬定是吳姓司機駕駛三輪摩托車撞了他們後才摔倒的。坐在吳姓司機的三輪摩托車上的同村村民表示司機只是超車,並沒有撞到老人。在2011年6月3日,金華市婺城區法院一審判決吳姓司機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並且要承擔本次事故原告損失的70%,賠償原告69602.4元;原告承擔次要責任。後來吳姓司機不服判決結果而上訴至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在8月30日中院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判決。12月15日,法院強制執行終審判決。
上海老人倒地滿頭是血,圍觀的人
打了120,卻無人敢上去扶起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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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與湖東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3歲退休老人摔倒在人行道上。附近五六人駐足圍觀,但沒人敢出手相助。就在兩名女子試圖將其攙扶起來時,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讓她們縮回了手,隨後撥打了110、120。當醫護人員到達時,老人已經停止了呼吸,孤獨地躺在冰冷的馬路上。
2011年7月初,海南省廣州軍區某測繪大隊下士小劉完成測繪任務後,騎自行車返回宿營地途中,見一位老大爺昏倒路旁,急撥120急救電話,與醫護人員一起將其送到醫院,使其轉危爲安。不料老人親屬趕來後,硬說小劉是肇事者,不但逼他賠償醫藥費,還說要到部隊告他。小劉無奈之下,被迫從銀行卡中取出3000多元付了醫藥費。
2011年7月15日,廣東省肇慶市 肇慶青年阿華在扶起倒地的70多歲阿婆卻遭誣陷,在警方提出要調監控錄像後,老人和家屬才主動澄清,自己摔倒與阿華無關。
2011年8月27日,江蘇省如皋市南通汽運集團飛鶴快客公司司機殷紅彬在駕駛途中,看到一名年邁的老人摔倒在張黃立交橋上(高速公路),他將車停穩後,下車將老人扶起。將老太扶起後交由路過村民送醫。老太石某隨後指認殷紅彬是肇事者,其子隨即報警。好在車內有監控錄像,將殷紅彬整個救人過程記錄了下來,車上乘客也證實殷紅彬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事情經中央電視臺披露後引起廣泛關注,石某及其子在電視節目播出後突然改口,承認司機殷紅彬是救人。
2011年8月28日,湖北省武漢市武漢一電動車主胡師傅因好心扶起不慎摔倒的八旬老太,反被老太認定是撞人者。就在車主自認倒霉,準備賠200元了事時,在數名現場目擊者的堅持下,交警判定這起事故並非交通事故,讓車主離開現場。
2011年9月3日,湖北省武漢市一位八旬的老爹爹出門買菜,在離家不足百米的地方迎面摔倒,路人無人敢上前扶他一把。大約一個小時以後,老爹爹的家人將其送往醫院,但老爹爹仍然過世了。
2011年10月20日,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崗頭王村路邊,一位腳穿球鞋的老人撲倒在地,側向路面的頭部口鼻流血。路人紛紛見而避之,摩托車行過都調頭而去。第一位報警者江先生報警後,醫生到場發現老人已無生命跡象。
2013年4月5日,吉林省長春市長春市大馬路與東三道街交會處財神大廈2樓的市場裏,一名老人購物後突發腦梗塞昏倒,178人路過沒有采取行動,其中有人跨過老人身上;僅有1人協助撥打120求救,1人現場救助並守護。
2013年6月21日,北京西站北廣場一男子突發心臟病連人帶電動車摔倒在路邊,一路人拿走其兜內2元錢,騎走其電動車;14個路人無視,男子倒地半小時後被民警送醫,但已不治。
2013年7月4日,廣東省廣州市,當日上午7時許,一位阿婆暈倒在越秀區德政北路十字路口不遠處,在半小時的時間內有多名路人路過,卻無人伸出援手,直到街坊鄰居撥打了110和120,可惜爲時已晚。
2006年彭宇案的判決嚴重影響了社會風氣,2013年7月「多車碾壓老人後逃逸,最後一輛車停車報警被判賠」更是在毀滅人的良知。這樣下去,很多人都會揹負着人命,社會環境就會越來越惡劣,越來越不是人待的地方。
看看這些新聞就知道,中共邪黨就是要把炎黃子孫從人變成鬼。△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