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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與「人民公僕」的雷人雷語
文章道,近日,媒體曝出,廣東佛山人大代表方明發言提出,「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她還解釋說,「溺愛」是指「如果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滿足了,這才叫溺愛,如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滿足了,那會有更多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作爲人大代表的教師方明,連基本的權力倫理都不懂,本末倒置的胡言亂語,其建議可謂是用屁股說話的慣性,是向權貴的諂媚討好。 正如網友李歲虎所言:「國人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產生的程序,表面上程序公開,合乎法律;但大傢俬下基本認可的是,這些代表、委員基本都是暗箱操作的產物,其實都是權貴的走狗。想讓這些人爲民請命,爲民衆說話,那是哄小孩的把戲。」「方明的事件,不僅僅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屁股腦袋的問題,而是我們現有政治體制的問題。在現有體制下,這些代表委員從權力中分一杯羹的人,說白了,就是怎樣幫權力掌控者對付民衆的人。至於人大代表替人民監督政府,爲民說話,那是難爲方明這樣的代表。」 文章道,再看看大陸官員的雷人雷語,看看他們對百姓的嘴臉與論調,更是惡劣無恥與荒誕。「領導就得騎馬坐轎,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臉!」遼源市環保局局長郭東波認爲,官員與百姓不一樣,官員就要比百姓高一等,老百姓沒有資格談「公平」。 深圳市政協委員、檢察院副檢察長唐泰日前提案,建議通過大力度拆違行動,增加外來人員的居住成本,通過制度「生存壁壘」讓他們「無地可住不得不離開」。這就是本應懂法律的應爲人民百姓說話的政協委員和人民檢察長的謬談怪論。不知她爲何如此「仇視」爲深圳發展建設作出重大貢獻的外來人員,也不知他要將這些人員趕往何方。這樣的建議無論是對民衆自由流動和遷徙的權利,還是對公民財產不可侵犯的神聖權利,無疑都是深重的破壞,甚至對於深圳這座包容開發的城市也是一種玷污。去年大運會,作爲主辦城市的深圳曾祭出驅逐8萬「治安高危人羣」的爛招,而遭萬人痛斥,正如唐副檢察長委員的建議異曲同工,如出一轍。 「跟政府作對就是惡!」重慶江津區區委書記王銀峯認爲百姓不能與政府作對,不能有不同意見,更別說去監督政府,行使民主權利了。 「老百姓就是事多,是吃飽了撐的。」定邊縣林業局長孫懷勝認爲老百姓不要管事。所以老百姓反映森林公園大批樹木枯死的問題就是多管閒事,是吃飽了撐的。 「你現在就是我板針刀(砧板)上的肉,我想怎麼剁就怎麼剁!」溫州市一轄區戴姓副局長把百姓當成魚肉,可隨便或剁或吃,真的是要魚肉百姓了。其強盜土匪嘴臉昭然若揭。「你再找我,就扇你兩記耳光!」這是曾任農安縣副縣長蔡光對被拆遷戶弱女子周淑賢的咆哮。而周曾因房被強拆而上訪被拘留,其夫被折磨得精神病復發。 「百姓只需有房住,不必有住房。」國務院參事陳全生表示,大規模建廉租房會給政府帶來很大的負擔。他抨擊將中低收入家庭納入住房保障體系的做法是開倒車。反正他在北京早就有住房、有豪華住房,什麼貧民窟地下室,什麼蟻族蝸居,百姓的事與他何干?「吃了肉還咬人手指頭的狗。」這是宿遷市宿豫區計生局局長在大會上惡狠狠地罵舉報者下屬之語。因年終獎不公(普通人員2400元,中層幹部3600元,領導班子4800元),故下屬舉報,不料竟惹局長大怒,大會上公開惡罵。不知這罵舉報人是狗的局長,是人官還是狗官? 看看中國所謂的人大代表與人民「公僕」的雷人雷語和所作所爲,可想而知大陸的百姓處於何種地位,離「當家作主」的目標還有多遠。而民主、自由、尊嚴、人權只能是民衆的夢想,公平正義也只能是百姓的期盼與渴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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