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對自己權力沒有任何威脅的同父同母妹妹金汝貞外,
兇狠的金正恩不許任何兄弟姐妹在媒體前露面!



金正恩爲無法獨裁而懷念父親金正日,而感到悲哀!

【人民報消息】如果申請的話,金正日和金正恩父子倆都可以獲得吉尼斯大獎。金正日創造的是生日獎,金正恩創造的是追悼獎。

2004年2月15日,62歲的金正日宣佈2月16日生日那天開始,把生日過到第二年的生日那天去,也就是一天的生日,延長到一年,365天,天天過生日。當然,全朝鮮人民該挖草根還是挖草根,該吃草根還是吃草根。

2011年12月19日朝鮮宣佈金正日17日猝死,28日舉行葬禮。到12月26日,金正恩已經第四次率領黨政軍領導人在金正日棺材前長時間默哀,這是一個獨創。享受民衆在哀樂中假哭他爹不是目地。目地是反覆給朝鮮人民製造一種假象:金正恩「率領」黨政軍領導人,金正恩能「率領」黨政軍領導人,金正恩已經「率領」黨政軍領導人……。正因爲此,金正恩不允許他爹金正日的其他兒女此時此刻出來減弱這種戲劇性效果。

金正日一共有7個孩子:

金正男 ( 長子 ) 金正哲 ( 次子 ) 金正恩 ( 第三兒 )
金惠敬 ( 長女 ) 金雪松 ( 次女 ) 金英順 ( 第三女 ) 金汝貞 ( 第四女 )

爲了怕繼位不名正言順,金正恩連同父同母的二哥金正哲露面追悼父親都不允許,更不要說同父異母的其他兄弟姐妹。只有不可能與他爭權奪位的親妹妹金汝貞才有資格四次站在他的身後。

知情人說,沒整容之前的金正恩從長相到個性都非常像父親,所以金正日才放心把權力交給他,在交權的過程中,金正恩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父親用不斷處決高官的手法來鋪平自己接班的路。

這父子倆有一個共通的鮮明特點,就是殘忍。

金正日的老師曾回憶說,他是一個很羞澀的孩子。但卻不知道金正日在6歲時就抓住3歲弟弟金萬一的頭髮將他溺死,原因很簡單,就是妒忌,妒忌弟弟搶走了媽媽的愛。

金正日的母親金正淑(原名金貞淑),1940年秋與金日成結婚。先後生有兩子一女,即金正日(1942年生,真實生日是1941年,爲了雙數吉利,把1941改爲1942)、次子金萬一(1944年生,1947年被哥哥溺死)和金敬姬(1946年生,勞動黨輕工業部長)。金正淑1949年9月22日在生第四個孩子時宮外孕猝死。

對親弟弟都能下此狠手,金正日對繼母金聖愛和同父異母的弟弟妹妹就更容不下。

比金日成小12歲的金聖愛,1946年是朝鮮保安局打字員,1948年後調任金日成祕書,1951年同金日成結婚,直到金日成1994年7月死,共同生活了43年,生有兩子一女,即金平日、金敬珍、金英日。

金正日很年輕時就與繼母金聖愛爭奪權力。金日成1994年死,金正日不但正式接班,把繼母的親信全部清除,而且把金聖愛生的三個兒女全部派駐海外,不許回國。

金正恩繼承了父親的殘忍,不但追殺金正日的長子金正男,而且對自己一母所生的哥哥金正哲也防範有加,四次棺材前長時間默哀,都不讓金正哲露一次臉。金正恩和薄熙來非常相似的一點就是,有權有勢的父親只是達到自己個人野心的梯子,其它什麼也不是。

2011年12月28日,北韓舉行金正日送別儀式,朝鮮電視臺直播了金正恩等新領導班子在雪地上步行護送靈柩去錦繡山紀念宮,車隊在平壤市內巡遊,可苦了綿延40公里的數十萬朝鮮民衆,他們必須冒雪倒地、聲嘶力竭,進行痛哭大比賽。

金正日的其他子女連比賽機會都被金正恩剝奪了。長子金正男受訪時說,他心中非常焦慮,不回去奔喪會被視爲不孝,回國卻不知道是否會被金正恩嗚呼了。按照亞洲人的傳統,長子繼位,而金正恩處於一個最尷尬的地位,在金正日所有兒子中他不是長子,在同父同母的兄弟中他也不是長子,這是金正恩最氣虛的軟肋,也是其他兄弟最怕被他滅口的原因。

金正恩將效仿金正日當年的作法,爲亡父守孝三年。金正日的遺體早已在北京作過防腐處理,12月28日與金家第一代獨裁者金日成的遺體一同放在水晶棺內,讓公衆嚎喪。

朝鮮《勞動新聞》12月19日發表文章說,金正恩在金正日逝世後第一天起就開始統一處理國家全盤工作,在他的領導下「朝鮮所有工作都在毫不動搖地進行」。

什麼工作在毫不動搖的進行?給自己執政的合法性塗脂抹粉。

新華網平壤12月26日說,朝鮮勞動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金正恩26日再次到金正日靈柩前弔唁。

報道說,「朝中社報道說,這是金正日逝世後,金正恩第四次到金正日靈柩前弔唁。朝鮮黨政軍領導人當天也一同前往金正日靈柩前表示深切哀悼。」

報道還說,「朝鮮中央電視臺的畫面顯示,金正恩當天率領黨政軍領導人在金正日靈柩前長時間默哀,之後在靈柩旁守靈並接受各界羣衆弔唁。在現場弔唁羣衆的哭聲和哀樂聲中,金正恩淚流滿面,掏出手帕擦去眼淚。」

金正恩爲什麼不給兄弟姐妹們一個在鏡頭前盡孝的機會呢?!

有報導說,世界正在摒住呼吸關注金正恩掌權後的朝鮮走勢,「七人新領導班子」的提法已經揭示了金正恩懷念獨裁父親和淚流滿面的原因。△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