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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童案中共报导突然转向 内中大有文章
 
何清涟
 
2010年5月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4月28日是福建南平屠童案凶手郑民生伏法之日,从那天开始的三天内,广东雷州市、江苏泰兴与山东潍坊连续发生三起屠童案。我仔细查核了所有相关报道,发现中国的媒体在报道这些案件上,报道内容与倾向已从当初热议的“反社会”主题改变为“要击碎‘报复社会’的道义幻觉”,细究这个180度的大转弯,内中实在大有文章。

一、“反社会”讨论凸显政治缺失

南平血案之后,检方称郑民生杀人系报复社会,舆论也一致认同这一观点,并连篇累牍地讨论失败者的反社会倾向,连新华网也不忌讳登载“当报复社会成为一种流行病”这类文章,其中以《南都周刊》4月12日的“解剖反社会”搜集案例最全,讨论最深入。事发后,南平市政府对记者采访的干预重点是不许被采访者谈郑患有精神病的可能(《南方周末》4月29日:“南平杀童案:死刑之后,大家都解脱了”)。网上舆论也一致认为由于长期以来的社会不公导致底层社会成员陷入生活绝境,迫使这些失败者采取这种极端的社会报复行为。网上流传一张图片,某所小学门口有家长拉出的横幅标语:“冤有头,债有主,前方右转是政府”,意在劝告那些试图通过屠童发泄怨愤之人不要将屠刀挥向无辜的儿童,有什么冤情,拿出勇气去找政府讨说法。

但4月28日之后连续发生的三起屠童血案,尽管中外都为之震憾,但媒体却失去了南平血案后那种相对宽松的采访空间,各报发布的内容基本上源自新华社消息。政府公布疑犯情况时也非常谨慎。广东省雷州血案凶手陈康炳已被当地政府宣布“患有严重精神衰弱且正处于病休期”;山东潍坊与江苏泰兴两案,官方除了提供短短的消息之外,各媒体几乎没有自己的消息来源。评论文章的口风也发生重大转变,一篇署名“曹林” 的文章几乎被所有网站转贴,其主要观点是:要终结校园血案,首先要击碎“报复社会”的道义幻觉。

还有文章认为媒体不能有闻必报,因为怀有不满社会情绪者很多,媒体的过度报道会形成示范效应,导致模仿犯罪。有学者将此称为“社会心理传染病”,还有人认为这些“攻击者”都倾向于将自己的不幸归咎于他人,希望通过他们的暴力行为,希望社会关注其个人问题。

在中国,要促使政府做有益的事情相当困难,比如关于南平血案的反社会讨论,并不会使政府反思自身行为;但认为媒体报道会形成社会心理传染病,导致模仿犯罪这一说法,却立刻为政府所接受,因为这为官方控制媒体提供了一条看起来有道理的依据。

二、事发地政府想掩盖什么?

媒体是将现实生活的各种问题转化成公共讨论的载体,只要没有政治介入,对任何事件的公开讨论,都有助于明辨是非,抚平社会创伤。对犯罪者的道德谴责最后也会起到警示作用。试想,血案发生之后,在媒体上见不到有关真相的报道,受害者家庭面对这种社会冷漠,又将何以自处?江苏泰兴血案发生之后,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上街抗议要求政府停止掩盖真相,说明这种封锁消息的办法不足为训。

4月28日以后的三起屠童案发生之后,各地政府为什么要控制新闻报道?我认为,担心媒体过度关注会引起模仿犯罪只是借口,他们真正担心的是沿着凶手行凶动机挖下去,会暴露出政府部门的种种不堪。从极有限的资料来看,所有血案似乎都有当地政府不愿意对外诉说的隐情:

广东雷州血案的制造者陈康炳被其供职的洪富小学要求停课病休,知情者认为他是报复。这就存在两点疑问:停课病休是否存在让陈不能接受的原因?陈为何选择与其工作毫无关系的雷城第一小学(该市的重点小学)作为行凶地点?

山东潍坊王永来案件同样存在诸多疑点:王永来打伤5名学童后自焚,这种决绝表明王并不是想通过恶行“成名”来吸引社会关注。中国保健网上一位自称知情者发布帖子,标题是“坊子王永来自焚事件――你所不知的秘密”,说王并无精神病,其原因是当地政府强行拆除王家房子,理由是非法占用土地。但王家占用的土地是经其居住地九龙街办尚庄村批准并收取了相关费用的。但九龙街办未向政府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导致其所盖房子被推倒,事后九龙街道办没赔偿任何损失。(中国保健资讯网http://www.8gul.com/women/gestation/xuelingqian3_6sui/shehuiguancha/201005/437765.html)

江苏泰兴屠童事件的新闻报道从一开始就被严格控制,媒体被要求统一采用新华社通稿。官方与民间说法相距甚大。现场最高指挥、泰州市市长姚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先为徐玉元人格定位:“不是一个好人,劣迹斑斑”。而据当地坊间传言,徐玉元系因房子被拆迁后不满补 偿,于是对社会不满。

上述传言的真实性有待证实,但福建严晓玲案件中的政府丑行,让人无法相信官方。

三、体制化的定向性暴力催生出个人泄愤的无定向暴力

为国民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乃是由纳税人供养的政府应尽之责。要中止这类恶行的发生,必须先了解这些杀人者的动机。无论是失业还是拆迁引发的杀人动机,都是中国目前无法回避的“社会病”。南都报记者谭人玮感叹:“我亲眼见证了拆迁新闻门槛的提高,最近已经发展到自焚才有媒体关注”。(见《南方都市报》 2009年12月23日“2009拆迁档案”)由于没有一个地方官因为拆迁中发生自焚事件而丢官,拆迁户自焚已经不能唤起当政者的任何怜悯之心,并使事情得到解决。在此情况下,一些人在绝望之下,采取恶性报复社会的方式是可能发生之事。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浙江杭州下岗工人唐永明刺杀一位美国游客之后自杀,其“理由”就是只有杀外国人才能引起世界关注。

毫无疑问,中国38天内连续发生4起校园屠童案,是社会戾气长期聚集的结果。从上世纪末开始,中国就已经堕落为一个暴力蔓延、奉行丛林法则的社会。政府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手段几乎与黑社会雷同,城管与警察等执法者打死人的事件屡见不鲜。农村征地成了村民与政府武装力量的殊死对抗;城市拆迁更是成了民众用血与火书写的绝望抗争。面对这种体制性的定向性暴力压迫,单个社会成员根本没有能力抗争。生活中,象胡文海与杨佳那种有能力实施定向性的报复行动的人毕竟很少,弱者与失败者长期遭受来自权力部门的定向暴力压迫,因无力反抗而将心中的不满与愤怒转化成对更弱者的无定向性暴力。究其原因,就是由于政府掌握全部社会资源,并堕落成为一个自我服务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团,整个社会形成了赢者通吃的格局。从这4起屠童案的施暴者与受害者的身份来看,就属于这种无定向的泄愤型暴力。暴政只会培育出暴民,与政府行使政治暴力没有底线相类似,这些社会底层成员的行为也已经没有任何道德底线。

一个已经无法保护儿童安全的社会,是一个没有未来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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