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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不搭界的國際新聞之必然聯繫

【人民報消息】作者姜維平5月6日在自由亞洲電臺發表文章《小喬受到冷遇和中共外交官挨打》道, 似乎這是兩個不搭界的國際新聞:流亡海外的上海作家小喬,在中共駐瑞典使館受到冷遇,而中共駐休斯敦的外交官郁伯仁,卻被美國警察一頓痛打,我看了網上眾說紛紜的觀點,深思再三,不勝感慨。我認為二者之間應有內在的必然的聯繫,即,當一個國家的統治者,不遵守自已頒布的法律法規的時候,他們本身的合法權益也很難得到保護,換句話說,當他們趾高氣昂地粗暴對待別人,踐踏人權的時候,自已倒霉的悲劇就已經拉開了序幕!只不過他們愚蠢,缺乏良知和悟性,被權力迷住了眼睛,看不見而已。

據海外媒體報導,中國公民、現在流亡瑞典的上海作家小喬,從去年被中共當局剝奪回國權以來,已經多次到中共駐瑞典大使館交涉護照更新事宜,都沒有解決。5 月3日,當地時間上午9點40分,小喬又一次去使館,向櫃檯辦公人員表明要求,得到的答覆仍然是:「我們已經轉達給國內,暫時沒有新的答覆。」小喬不服,就在簽證等候區,打出了事先準備好的標語,其中一條用中文寫著:「我是上海市民,我要回國看世博會。」另兩條是用英文抄寫的,是中共當局已簽署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條款:「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和「任何人進入其本國權利,不得任意加以剝奪。」

文章道,其實,作為中共使館的工作人員,我相信他們每個人,都知道小喬用抗議行動給予他們的提示是正確的,即中共當局根本不應當違反自已的承諾,拒發護照給任何一個公民。

但事情並不如此簡單,據報導,10分鐘後使館人員告訴小喬:「你不能在這裏抗議,你可以到使館門外去。」小喬說:「我一沒有大聲喧嘩,二沒有散發傳單,三沒有找記者到使館內拍攝,絲毫沒有影響使館的秩序,只是抄了兩幅中國政府承認的聯合國公約和寫了我個人的要求,沒有任何違反中國的法律,我為什麼不能待在使館內?」使館人員費某竟然說:「你不能到人家的家裡抗議吧。」小喬立刻反駁說:我是中國公民,這裏也是我的家,就算「中國政府」是個「家長」吧,我在自己家裡,提出合情合理的要求,等待「家長」答覆,沒有任何過分之舉!

這段對話非常精彩,小喬承認是自家人,費某則不然,但我認為,在小喬取得瑞典國籍之前,他們都是一家人,而且「政府」是中國的「家長」,公民是它的孩子,現在出了怪事:家長不讓孩子回家,而且家長的火氣很大。費某說,我們叫保安來帶你出去。小喬說,我要在這裏等候答覆。隨後使館的門衛(瑞典人),用英語對小喬說:「使館的人要求你出去。」小喬向他講明瞭道理,但他還是奉「家長」之命,強行將小喬拖出使館領事部接待室,小喬被迫與他發生肢體衝突,一路掙扎反抗,最後終因「力不能敵」,被拖出使館院門外,而後門衛鎖住院門,再不准小喬進去了。

請看!我們「偉大」的「家長」很有錢,光上海世博會就花了590億,當然雇得起洋人保鏢了,他們在別人的國土上,把自已的公民強行拖出了領事館,這種動粗丟人的行為,中國歷史上有嗎?家長推孩子,推到了瑞典,這真是咄咄怪事!

此後,報導又說,有人再來辦理護照或簽證時,門衛就用密碼給來訪者開門,無奈小喬一直在使館門外舉牌抗議到中午12時,才不得不離開了使館。看來,這個孩子比不上馮正虎有韌勁,小馮一直斗得中南海親自發話,讓他回到了上海,而小喬又一次的維權運動竟失敗了!

不過,真正的失敗者不是小喬,更不是馮正虎,是中國的當權者,當他們把公民的合法權益作為兒戲玩的時候,自已被耍的悲劇也就必然開場了!所謂的「郁伯仁事件」就是在這樣的國際大背景下產生的,只不過,被庸俗的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迷住了眼睛的人們,顛倒了是非觀,他們荒唐地認為,「家長」動粗是應該的,「家長」挨打卻是萬萬不行的!

據海外媒體報導,4月24號晚上,中共駐美國休斯頓總領館副總領事郁伯仁,在總領館附近,遭到了休斯頓警察的圍捕,警察手法粗暴,郁伯仁受傷送進了醫院,在網上引起廣泛的討論,特別是在國內的官方網站上,一時間充滿了譴責美國警察的聲音。中共當局已經發出了抗議,要求美國政府嚴守《維也納公約》條款和中美的建交條約,保護中國駐美人員的安全。美國國務院4月 28號也表示,正在密切調查這個事件以及相關的執法權限。而休斯頓的市長表示,三位涉案的警察已經重新安排了辦公室的其它工作。

我想,這件事的真相細節,還有待於進一步調查,但是,北京高層為何對小喬受到粗暴對待的事件,裝聾作啞,而對郁伯仁的挨打,則興師動眾呢?我們的國民為何在這個問題上,厚此薄彼,表現不同呢?

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報導,最初,休斯頓的警察發現了一輛無牌照的汽車,就拉響了警報,要求他停車,但這輛車沒有停,而是一直開到了總領館的車庫,警車就追到了那裏,車庫的門打開以後,車子進去了,警方也追進去,把這個駕車的人銬上。這位就是中國駐休斯頓總領館的副總領事郁伯仁。另外一名女乘客,後來中方證實是他的夫人。據說,警察後來知道了他是領事,有外交特權,就打開了他的手銬,並把他送到了附近的醫院去檢查,發現手部和頸部受傷。我想,可能他的頸部是在銬他的時候,警察把他按在地上的時候擦傷的,而手部是戴手銬時太緊,他掙扎所致,並無大礙,故他很快就出院了。

這就出現了類似上述的發生在瑞典的問題:每個人,不論身在何處,不論什麼地位,都應公正地對待別人,也希望得到它人的尊重!中共駐瑞典的外交官做到了嗎?郁伯仁做到了嗎?他為什麼看見警燈閃耀,卻不停車?中共外交官要不要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使館人員在瑞典唆使它人拖拉小喬,是否違法?是否不當?

有人說,郁伯仁挨打很可能是個陰謀。《看世界》網站的一篇很有說服力的文章,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即美國沒有一個全國性陰謀策劃的中心,和操控警察行動的可能性,所以它不太可能是在高層策劃的一個陰謀,然後落實到休士頓的地方警察去執行,因為它和中國的專治制度不一樣。我同意這一觀點。

對於郁伯仁來講,他受到粗暴對待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前者是因為美國警察的誤會,造成了外交風波,後者是中國的體制滋生了他的特權思想,使他得意時似乎忘記了身在何處!

無疑地,中國是一個中央集權的專制國家,在中共中央政法委領導下,全國各級的公安、法院、檢察院、國安等都擁有很大的權力,但對外交官一定是客氣的,給面子的,因為他們也是屬於國內特權的精英階層的,故久而久之,中共的外交官把不守法的壞習慣帶到了海外,更有甚者竟在國外對自已的同胞動粗或惡語相待。小喬是新近的例子,先不說她。拿胡耀邦來講吧,在滿妹寫的《回憶父親胡耀邦》一書中就有這樣一個細節:1989年4月14日,滿妹在美國出差期間忽然得到父親病危的消息,她擬立即乘機回國,便向舊金山領事館人員聯繫求助,但接電話的人不知道她是胡耀邦的女兒,對她說,現在已是星期五晚上10點多鐘了,你知道嗎?都下班了!滿妹解釋說,我是中華醫學會的副秘書長,是受組織的委派赴美學習的,我家裡出了事,希望得到幫助,盡快回國……那人說,自已想辦法吧!如果每個回國的人,都找我們幫忙,那領事館就別幹事了!(見該書第13頁)由此可見中共外交官的霸氣和作風如此惡劣,由來已久。假如滿妹趕去大使館較真,大概只有告知真實身份,才能免於小喬之苦吧?所以,我很想請教郁伯仁一個嚴肅的問題,在他挨打之前,是否聽說了類似小喬這樣的中國公民被拒之國門之外的消息,是否感到於心不忍?是否認為中共駐瑞典使館的工作人員和保安做得對?如果他說,小喬是自找苦吃,中共當局做得對,他們是否也可以講:美國警察打你活該!

請不要責怪這一觀點勢單力薄,過於偏激,在中國讀者當中,類似的反應也不少,在《鳳凰網》有一篇文章題為《美國警察跟蹤闖館,抓走中國外交官,中方提出交涉》。它發表後一度顯示評論有將近300條,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這些評論當中,有70%贊成美國警察的做法,其中有一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網友評論說:在美國開無牌照汽車,丟盡了中國人的臉面,這樣的人居然能當外交官?據報導,這個評論的推薦總數,竟然達到3,394人次。這充分說明了「英雄所見略同」:世間萬物都存在著必然的聯繫,你依仗手中有權,狐假虎威,惡對它人,殊不知災難已經悄悄地向你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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