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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的“舞照跳”是有所指的
 
臧山
 
2010年2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有关香港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最官方解释,是邓小平八十年代接见香港人士的讲话,所谓“马照跑、舞照跳”。然而才十三年过去,有些舞看来在香港已经不能再跳了。美国神韵艺术团,本来定于一月最后一个星期在香港演出七场,由于香港政府在签证问题上从中作梗,终于被迫取消。

香港在英国统治下一百五十年,最后成为所谓亚洲四小龙之一,靠的不是民主,而是法制和自由。这两点是香港成功的基础,毋庸置疑。曾有欧洲的朋友问香港有什么特点,我用公路上驾驶的经验回答他:中国大陆公路上没有人在乎交通规则,在欧洲,道路使用者除了遵守规则之外也能相互礼让,香港的情况是,没有人会给你让路,但绝对遵守规则。

以前有一个描述华人世界四个地区特点的总结,非常精确:新加坡是什么都不能做,除了法律允许的;台湾是什么都能做,包括法律禁止的;香港是什么都能做,除了法律禁止的,中国大陆是什么都不能做,包括法律允许的。很显然,如果从法制和社会发展的角度上看,香港的模式是最佳模式。

但现在终于变了。把以上的文字稍加改动,香港是什么都能做,除了法律禁止和中共不乐意的。这似乎只是一个小小的改变,但其后果却极为严重。

作为东方之珠,香港的兴起并不是迷。在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之前,香港作为自由港已有一百年历史,但其经济状况不但比不上上海,甚至连广州也是等而下之。所以,中共的闭关锁国是香港兴起的一个前提条件。而中国大陆开放之后,这个前提条件已经逐渐失去,香港知识精英已经意识到,香港的自由港和商务中心优势不再,日后如何维持香港繁荣成为掌政者的一大难题。

然而香港仍有自己的优势。除了香港的简单税制之外,还有信息自由流动,以及法制独立健全。这两个条件是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亚太商务中心地位仍然稳固的最重要支柱。而保持文化创作自由、言论表达自由、与国际潮流趋势的紧密交流,都是信息自由流动的重要部分。

早前,中国人大解释香港基本法,使得香港终审法院成为“橡皮图章”,独立司法体系已成疑问。去年,香港政府把在香港过境的异议人士周勇军秘密解返大陆,在四川山窝中的一个“法院”中,周勇军被判在香港诈骗罪成立,入狱九年。可见香港的司法已非独立。李国能大法官辞职之际,以香港需要“司法独立”作结,岂非空口白言的警示。

而今,香港政府以下三滥手段阻挠神韵艺术团在港正常演出,显示香港艺术和创作已经出现“鸟笼”的阴影,若因为神韵是美国艺术团体而加以歧视,则更加说明自由港已成昨日黄花。没有自由和没有司法独立的香港,重返大帝国海边小渔村的地位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

邓小平先生所说的“舞照跳”,指的大概是夜总会中各种各样的艳舞,并不包括在全世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艺术的高雅经典之舞。正如外号“煲呔曾”的曾荫权先生虽然喜爱平日系晚礼领结,但并不真的就是高雅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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