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30日的庭审,是曾伟案第二次提堂,他向法官提出,要求暂返内地的请求。控方律师指出,如果法官允许曾伟暂返内地,一旦弃保潜逃的话,曾伟很可能之后不会再返回香港;因为曾伟涉及的贷款金额巨大,且行贿证据确凿,认为法官不应对曾伟一方的要求予以批准。
最终,法官当庭批准了曾伟请求,批准其于12月19日至23日期间,返回内地4天,但要向ICAC提交航班号、内地住宿地址以及行程安排,以及将担保金从100万港元提高至580万港元。
现在是香港的12月25日凌晨,曾伟有没有按时返港,向法庭报到?至今没看到一个媒体报导。平时狗仔队那么活跃,能连夜蹲坑儿不睡觉。今天是否也辛苦辛苦,给大家报个信儿?
静候消息。△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