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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间组织报告:政府得了“狂暴精神病”

【人民报消息】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深圳两个民间组织,发布的一份《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指出,目前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了八大缺陷,使得每一个健康公民都面临“被收治”的危机;该组织还指出当局是患了“狂暴精神病”。

深圳的两个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所发表的这份《分析报告》长达四万余字,是通过对大约100多个真实案件、30余种法律规范,以及300多篇新闻报导的分析,揭示了当前大陆精神病医学中该收治的不收治、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的混乱局面以及资源配置错位对公众的威胁。该报告并说,这就意味着今日中共政权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都患上了混乱管理的“精神病”。

据《中国青年报》报导:大陆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一方面,许多应当被收治的患者得不到治疗,或被家人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另一方面,大量无病或无须强制收治的人,被与之有利益冲突的人送往精神病院,被迫接受不该接受的治疗。

有病得不到治疗与没病而被强行治疗的情形相比,后一种更受到公众的关注。前一种情况虽属于政府在公共管理上的缺失,一些客观原因,如资金不足、投入能力有限等;而后者是一种主观恶意地迫害他人的行为,是把精神病收治当成了一种打击迫害的工具,无论是政府职能为之,还是自然人为之,危害都很大。

北京律师李顺章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精神病的收治,无论是真有精神病还是假有精神病,必须经过一个社会的中立医疗机构,经确证以后才能收治。他说: “现在是没有经过本人和他的监护人同意,没有经过医院的初级证明。政府就强制的单方认证为精神病。而且是,一些人被收治后就从这地球上消失了,这是最严重的。”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教授也认为:“现如今,精神病强制收治的两种常态,即应该被收治的患者被拒之门外,不该被收治的 个人却被强制治疗。这种医疗资源错配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制度的受害者,面临来自精神病院和未收治患者的双重威胁。”

一位网民曾在网上公开过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法委内部的一份文件,该书记赵启成(同音)指示:鉴定一批、劳教一批、判决一批。李顺章律师说:“这个鉴定一批,就是指的精神病。所以这成了政府剥夺某些异己分子人生自由的手段来。不是为了真正治精神病。不把正常人的人生权利放在眼里,这是最大的问题。”

根据卫生部2007年的《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资讯和知识要点》,精神疾病有10大类、72 小类,近400种,包括老年痴呆症、焦虑症、失眠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等。报告指出,这意味着有400多种精神疾病的患者都可以被强制收治。再加上“疑似精神疾病患者”,即未经诊断的人,其实就是说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强制收治的物件。

李顺章律师指出,现在出现单方决定或者是政府决定送进精神病院的话,那么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是变相劳教一样。他说:“在没有被医疗机构确证为精神病人之前,他自己有被拒绝收治的权利。没有被确认之前,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就应该是完全自我判断、自我决定是否被收治。只有确定了精神病之后,才能判定他丧失行为能力,有监护人来确定是否收治。”

专家认为,深圳民间组织抗议政府患了“精神病”的行动,已得到许多地方民间组织的回应,人们强烈要求政府允许民间组织,在全国范围鉴别所有“精神病人”,并且让人们用真正的民主制度为政府治疗“狂暴精神病”。

《分析报告》最后提出了五点建议,其中最核心的是要建立有效的异议机制,推广法律代表制度。建议通过一个渐进式的推进,为非自愿的精神病人,提供一套有效的异议机制。通过异议机制和法律代表两个方面,保证当事人的诉权得以完全实现,免受精神病医生权力滥用之苦。

《分析报告》并且呼吁尽快落实世界精神病学会,关于职业伦理标准的《马德里宣言》,填补中国精神科医师的职业伦理规范的空白。

(大纪元记者陈怡莲采访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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