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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評論鄧玉嬌案的誤區(圖)
 
2009年6月1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鄧玉嬌案發生至今月餘,海內外關注,民憤滔天,特別是大陸民衆在網絡上義憤填膺的發出聲音,聲援鄧玉嬌,譴責、怒斥巴東當局玩弄各種陰謀詭計掩蓋事件真相。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著名法學家袁紅冰教授指出,人們對鄧玉嬌案的各種各樣的評論都陷入一個誤區:站在中共暴政的法律和司法程序之內來分析和看待問題。他說:「這樣的話是看不清楚的。」袁紅冰認爲,中共的專制惡法是產生鄧玉嬌悲劇的根源,其根本性質一定是保護貪官污吏的利益,而不是要保護民衆的利益。在暴政面前,人民擁有起義的權力。

陷入誤區 看不清楚問題

5月10日,湖北巴東野三關鎮雄風賓館夢幻城女服務員鄧玉嬌,因拒絕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鄧貴大、副主任黃德智、鄧中佳三人提出的「特殊服務」要求,受到黃德智及鄧貴大等的暴力性侵犯,正當防衛過程中鄧玉嬌用刀刺死鄧貴大,刺傷黃德智。該案在網絡公佈後,全國輿論一邊倒的支持鄧玉嬌的抗暴自衛壯舉,要求中共當局將活着的淫官們繩之以法,民衆在這個案件上一直期待所謂的司法公正,但至今事與願違,且鄧玉嬌已被起訴到巴東縣法院。

一直關注鄧玉嬌案的著名法學家袁紅冰教授表示:「鄧玉嬌案件發生之後,人們對案件有各種各樣的評論,這些評論都有一個誤區,就是站在中共暴政的法律和司法程序之內來分析和看待問題,這樣的話這個問題是看不清楚的。」

他認爲,鄧玉嬌悲劇的產生,本來就是中共專制惡法之下產生的一個悲劇現象,中共的專制惡法是產生這種悲劇的根源,因此以中共的法律或者它的司法程序爲根據,來分析討論這個案件,甚至是爲鄧玉嬌辯護都是沒有實際價值的。

中共暴政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保護鄧貴大之流

袁紅冰剖析道,鄧貴大之流在中國有中共暴政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做其保護傘,以此爲依託,中共狗官、淫官才能擁有高於普通民衆的特權,才敢於任意妄爲。問題的實質是,從中共專制惡法的根本性質上講,它一定要保護貪官污吏的利益,而不是要保護民衆的利益。

他說:「就像鄧貴大之類的貪官污吏之所以能夠在中國境內橫行無忌、逼良爲娼,它的一個根本原因就是中共暴政的政治和法律制度是他的保護傘。以中共的政治法律制度爲依託,這羣狗官才能擁有了高於普通民衆的特權,才敢於任意妄爲。」

鄧玉嬌的首任律師夏霖等曾向巴東縣公安局提交鄧玉嬌《控告書》,控告黃德智涉嫌強姦,要求該局立案偵查,立即將犯罪嫌疑人黃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巴東當局至今對這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置之不理。

袁紅冰表示,這很簡單,現在中共的政權它不是屬於人民的,它是屬於中共權力貴族階層的,中共的法律在本質上它也不是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也不是保護廣大民衆的基本利益的,它所維護的是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特權統治,它所體現的是貪官污吏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因此,從法律的根本性質上講,也就是從中共專制惡法的根本性質上講,它一定要保護貪官污吏的利益,而不是要保護民衆的利益,這就是問題的實質。

暴政面前 人民擁有起義權力

袁紅冰指出,鄧玉嬌抗暴實質是在中共暴政的壓迫之下,她作爲個體,爲了維護自己的基本人權所進行的一次個人起義式的反抗。中共在巨大的國內外壓力下才不得不對案件做策略性的處理。

他說:「鄧玉嬌只是一個個人性的反抗,在暴政面前她沒有別的辦法,在沒有公正的法律面前她沒有別的辦法,只好用個人起義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她的反抗的合法性在於幾百年前盧梭先生就曾經確認的一個真理,那就是在暴政面前,人民擁有起義的權力。」

「鄧玉嬌事件只是因爲披露出來以後,造成了重大的社會影響、甚至國際影響,中共才不得不對這個案件做一些基調上的,或者是策略性的處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這個案件如果仍然完全封閉在專制鐵幕之下的話,我相信被判有罪的肯定是鄧玉嬌,而不是鄧貴大這類的貪官污吏。」

中共暴政對鄧玉嬌恨之入骨

5.10案發生後,當局以在鄧玉嬌隨身帶的包中發現有治療抑鬱症的藥物爲藉口,將她投入恩施州精神病醫院做鑑定。夏霖律師曾披露到,在那裏鄧玉嬌被手足捆綁5天,受到同病房精神病人及醫院人員的毆打,且未進過食。

袁紅冰認爲,中共暴政對鄧玉嬌恨之入骨,中共最恐懼也最仇恨這種敢於起來反抗中共暴政的個人或者羣體。所以呢,他們絕對不會判鄧玉嬌無罪,因爲按照他們的邏輯,如果判鄧玉嬌無罪,就等於鼓勵中國人民都起來同中共的狗官做殊死的搏鬥。所以中共肯定認爲判鄧玉嬌無罪是違揹他們根本利益的。

中共的開庭都是虛假的

15日,大陸媒體普遍報導鄧玉嬌的精神病鑑定結果出臺,「鄧玉嬌爲心境障礙,具有部份刑事責任能力」;大陸《財經》還報導鄧玉嬌案於16日在巴東縣法院一審開庭。據聲援鄧玉嬌的人士透露,巴東縣法院在電話中已覈實16日早鄧玉嬌案開庭審理,但官方並未發佈通告,民衆認爲這是不公開開庭的表示。

對此袁紅冰表示:「中共所有的公開開庭都是虛假的,所謂虛假的就是它想讓這個案子公開開庭的時候,才會讓它公開開庭;當它不想讓它公開開庭的時候,即使宣佈它是公開開庭的,他們也會採取一系列的陰謀詭計手段,使公衆不可能直接的了解到法庭審判的內容。所以去追究這些事情,我覺得價值不大。」

「但同時由於這件事情又被廣泛的傳播了,產生了重大的社會影響和國際影響,那麼他們爲了掩飾他們的罪惡,掩飾中共暴政維護貪官污吏的利益的本質,他們硬要在法律上做一些騙局,這樣的情況下,估計會對鄧玉嬌判罪,會以防衛過當等等之類的風流的罪名對鄧玉嬌判罪,這是可能的前景。」

最後袁紅冰推測到,中共對鄧玉嬌做出有「心境障礙」這種假鑑定結論的話,也可能對鄧玉嬌最後不判刑,或者判緩刑,因爲她「心境障礙」嘛,作爲藉口;又「具部份刑事責任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爲對她可能還是要判一定的刑,判個輕刑,一方面打擊這種敢於向貪官污吏造反的人,另一方面呢又想安撫一下民衆對狗官的憤怒情緒。最後可能是這樣一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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