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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江澤民案7月20日將再次開庭(圖)
大紀元記者李清流悉尼報導,此次開庭是由於2008年4月7日,澳洲外長屈從中共的壓力,濫用特權簽發證書豁免被告中共官員,隨後澳洲律政部介入此案進行干預,因此原告方提出人權罪犯不應享有「外交豁免權」而進行的。 紐省法輪大法學會成員瑞卑絲克女士說:「這次我們在紐省高院進行了直接聆訊,就去年11月的庭審豁免決定提出上訴的要求。作爲人權公約簽署國,中共一再違反人權,並想利用外交豁免逃脫法律的制裁,這是絕對行不通的。這個案件獲得了澳洲普通大衆的大力支持,我們有信心繼續走下去,因爲中共江氏集團發起的這場長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不僅針對的是澳洲的某一個公民,而是整個中國的廣大無辜民衆。」 原告章翠英女士表示從2004年起到現在,訴江案一直受到來自中共以各種手段的干擾和破壞,並試圖利用各種利益的誘惑迫使西方國家低頭,章翠英表示,她絕不會因此而退縮。 她說,「我提出上訴,不能同意給江澤民和迫害法輪功的元兇豁免權,我們要結束這場迫害就是要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送上法庭。而且從去年9月至今我和悉尼的法輪功學員在高等法院徵籤已經有8千個了,包括律師、法官他們都很關心我們,他們說謝謝我們,祝我們勝利,並說要到教堂爲我們祈禱。」 7月20 日對法輪功學員來說是一個意義非凡的日子,在1999年的7月20日,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血腥,殘酷鎮壓。法輪功學員從那個時候開始以各種方式向中國政府,中國人民講清法輪功真相。多少學員因此被關押,遭受酷刑,殘害致死……章翠英像其他學員一樣到中國爲法輪功說公道話,因而受到監禁,酷刑。 章翠英說,「在法輪功被迫害的第十個年頭的7月20日,迫害元兇江澤民將再次被高院開庭審判,這種『巧合』不能不說是上天的刻意安排。」 起訴案回放 2004年9月15日章翠英在紐省高院以羣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中共頭目江澤民及610辦公室。 章翠英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曾被強行監禁8個月,在獄中受到酷刑折磨,在澳洲政府和法輪功學員的共同努力下,於2000年11月被營救回澳洲。 由於她被中共關押在北京拘留所期間,羅幹曾親自審問迫害她,而且羅幹在實施江氏對法輪功的『羣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因此在2007年3月5日開庭時,她向法庭提出增加被告羅幹。 紐省高等法院接受了章的控訴案,並先後向二被告發出了三次傳票,舉行了兩次提訴聽證會。二被告都未按法院要求到庭聽訟。被告江澤民兩次拒收傳票,一次沒有回應,610辦公室簽收了傳票,但沒有出庭。 2008年4月,澳洲外交部長在中共的壓力之下籤署了江澤民等被告的豁免權證書,由澳洲司法部送交法庭。隨後澳洲律政部介入此案進行干預,因此原告方提出人權罪犯不應享有「外交豁免權」 據悉,從2002年至今法輪功在全球至少有50多個訴訟案,目前至少有三十個國家超過70名律師幫助法輪功學員的這些起訴案,其中最著稱的是訴江案,遍及全球15個國家,包括刑事和民事訴訟,在全世界引起極大反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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