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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书:沈阳人亲历中共活摘器官之前一幕
 
佚名
 
2009年12月2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2005年3月1日这天,当时地处沈阳市苏家屯区的沈阳市看守所的警察把犯人孔雀楠(音)带出了监舍,很久才回来。大家发现她的情绪不对劲儿,就关切的询问,于是她嘤嘤的哭着说她被抽了很多的血,说是检查DNA,当时在场的5个所长有3个没看完就走了,她怀疑是不是要对她执行死刑了?

吸毒犯金兰哄骗她说不是……转天警察蒋爽把孔雀楠叫到走廊,让她给家里写信。孔雀楠悲伤的对大家说:“我不怕死,就是想我妈。”当时有人问她:“你为什么同意捐献器官?”她说:“被处极刑的骨灰不给家属,啥时候执行也不通知家里。警察说‘不捐器官,就把你的尸体随便一扔;捐了,就会善待……’我妈已经几个月没给我存钱了,大概以为我已经死了。”

3月4日早晨7时,监舍门‘哗啦’一声被打开,孔雀楠被带走了,当她消失在大家视线之外后,痛哭之声充满了监舍,因为她才26岁,而且不是故意杀人致死。

看到这情景,警察大队长徐艳在窗口说:“她这是罪有应得。”见大家都用白眼瞪她,便又说:“她这也是做了件好事,上车就会给她打一针,全程不到5个小时。”当时有人理解是:5个小时车开到刑场。

现在一切都真相大白了,原来这5个小时是运输活人加上活摘器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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