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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法院起诉江泽民有玄机
这则报导,很可能被我们简简单单的当作新闻,遛一眼就过去了。不过,西班牙法庭起诉江泽民等五人可不是普通的新闻。在讲民主人权的今天,全世界似乎都对中国共产党闭一只眼,而西班牙法庭却破天荒地两只眼都放光:罪名成立,至少20年徒刑;无抗辩,将发出逮捕令。 对这件事,江泽民的面部表情很难被我们看见,但其内心的惶恐有心人能够感知,睡不好觉是肯定的。这事不仅史无前例,背后或许还藏有玄机。这个玄机是什么? 两千四百年前,苏格拉底在当时最民主的雅典法庭上受审,告他“不信有神,不遵神谕;怕死;无知而自命有知”。从柏拉图记载下来的《苏格拉底的申辩》,我们清晰可见,这些罪名都莫须有,事实恰恰相反。苏格拉底,这位本该“在普吕坦内安就餐”的“决不放弃爱智之学”的“不曾害人,也决不肯害己”的人,却被雅典多数公民投票处死,不肯听从其“留下我吧”的劝言。这件事就有玄机。投处死票的人后来都遭受恶报,公民耽溺于弄钱、享乐,自由民主逐一失去。 定睛西班牙国家法庭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引渡江泽民”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的第一案,着实玄奥。 由于西方国家“死刑不引渡”、“国会批准”、“允许别国引渡”等条款,有别于承接中华传统的联合国创始国的中华民国之“中国”,接续德国纳粹主义和俄国民粹主义邪统,由井冈山寨放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中国”(确切地说是“中共国寨”或“中共山寨国”),自1993年以来才只与20多个国家(中国说30 多,却查无实据)缔结了引渡条约,主要是周边国家。与西方国家缔结引渡条约,16年来才于近年来与西班牙、法国和澳大利亚有了突破。对于共产党的中国而言,引渡条约只是“缉贪风暴”的路,却于近日里成了共产党的祸。 “引渡江泽民”,成了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首个引渡条约的第一案!这虽然不在共产党的期望之中,却冥冥之中显露天意。请看近7年来中、西相关的大事年表: 2003年10月15日,法轮功修炼者在西班牙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主席江泽民(7个月前,江泽民刚失去元首豁免权)。 2004年9月,西班牙向中国提议缔结引渡条约。 2005年10月,双方就条约的全部条款达成一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在马德里正式签署。 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引渡条约生效。 2007年11月28日,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接受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罗干利用国家权力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的案件;接受所有受害者提供的资料,宣布江泽民、罗干必须接受西班牙法院对其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的调查。 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裁决: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无抗辩,将发出逮捕令,启动引渡条约。 细看上面的年表,从2003年10月受害人在西班牙控告江泽民等五人,到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向被告江泽民等五人发出“有罪,可抗辩”通知,一出天上编导而人间演出的历史大戏由敲锣打鼓已到揭开幕布,玄机已现。 江泽民刚离开国家元首职务而失去豁免权,法轮功学员就将其告上西班牙国家法庭,这两件事的前因后果关系很明显。异国控告刑事罪犯必须引渡,这要先安排,于是 2004年9月由西班牙求婚似的主动提出缔结引渡条约;办事一向拖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然反应迅捷,两年半时间就完成了并不亲密的中西两国这起刑事犯罪管制上的“跨国婚姻”。中国共产党窃喜:缉拿逃亡贪官的路起步了,却不料该引渡条约直奔江泽民和共产党而来。中西引渡条约生效了,逃亡贪官还未在西班牙魂飞,江泽民就被西班牙依斯马尔·雷诺法官玩的心跳了。 雷诺法官两年搜证调查,终于给了提交书写、亲口证词共22份的法轮功受迫害者和迫害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一个说法:原告起诉被告“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成立,被告可在四至六周里作抗辩。天编人演的大戏开场! 唯物史观很难解释西班牙国家法庭起诉江泽民跟中西引渡条约缔结的玄妙关系。但用西方神创史观思维和中国天人合一思维来阐释,则是天道报应机制的必然。 如同自由经济发展背后有着市场机制似的看不见的手,眼下西班牙法院审判江泽民这件事的背后也有着看不见的天道这只手。这只手带着中国五千年、西方两千多年思想文化的力量,正拨弄着往日不可一世并已成功偷梁换柱的中国共产党。 雅典那场不公正的判决之后,苏格拉底向判处他死刑的公民预言:“帝士为证,我死之后,惩罚将立即及于你们,其惨酷将远过你们之处我死刑。”“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惟有神知道。”这话的玄机是:神将公正判决恶公民。 西班牙法院公正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的玄机是:中国共产党利用国家权力犯罪,迫害法轮功天怒人怨;历史安排审判共产党。 (略有删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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