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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明律师撤诉CNN说起
 
章天亮
 
2008年5月1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5月10日下午三点,许多媒体都收到海明律师楼的一封公开信,宣布将向法院申请撤除对CNN的起诉。尽管许多人早已预见到这一桩“代表十三亿中国人”状告CNN的法律闹剧必会以败诉或撤诉收场,但对海明律师如此快便下决心仍然有些意外。

海明律师给出的理由是,原告梁淑冰违背协议,开始向外界募集资金。而我则以为,当海明律师两天前向外界宣布收到CNN道歉公函时,就已经在为撤诉做舆论准备了。

海明作为考取执照的执业律师,对英文的精通程度至少不次于美国土生土长的律师,否则就无法在庭审时进行法庭辩论,而CNN公函中所提到的“regret(遗憾)” 和“sorry(难过)”,并非正式道歉的“apologize”,且从上下文中也能看出,卡弗蒂认为中国人或美籍华人误解了他的本意(因为他本来指中共政权是暴徒,而非指中国人民),他只是在对这种误解可能造成的伤害表示“遗憾”和“难过”,这与CNN在事件之初所发的官方声明毫无二致。

即使以中国大陆高中英文水平都能够读懂这封信的意思,更遑论一位美国的执业律师。因此海明在将此信有意解读为CNN道歉信时,本身就在寻找退身的台阶。我的一位朋友曾致电海明,并与他长谈,可以感觉到他的情绪相当无奈。

如果这个官司像新华社报导的那样是代表十三亿中国人在打,那么估计最后连立案都困难。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原告的代表权问题,因为法庭会要求她出示委托文书,而她不可能搜集到中国十三亿人的授权证明。

在一个连言论自由和普选都没有的国家,不要说整个国家的民意代表,就是一个市、一个县的民意代表都找不到,更何况即使在民主社会,在某一个具体事件上,民众也会见仁见智、意见分歧,更不可能在起诉CNN这一事件中人人都支持打这个官司。

本案明显带有炒作性质,如果到美国免费查询立案信息的网站http://dockets.justia.com/去搜索的话,在4月24日提交的起诉书(case number 1:2008cv03867)中要求的赔偿金额根本就不是13亿美元,而是999万9千美元,起诉人也只是李莉兰(音)和梁淑冰两个人而已。这些公共信息是非常容易获得的,因此新华社和人民日报高调报导的“代表十三亿”云云完全是故意欺骗国内的民众,借以安抚一下愤青们动不动就受到“严重伤害”的感情。

如果本案走过立案这一关,还要面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媒体言论自由的保护(有时甚至是过度保护),以及原告证明其因卡弗蒂一句话就受到经济伤害方面的取证之难。

如果原告一定要拉上全国民众一起当受害人的话,中共就要第一个跳出来阻止伤害取证,因为这个取证过程就是每个中国人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而这种表达对于独裁中共来说就意味着言论自由被撕了一个缺口。

可以预见本案将极可能以无法立案、撤诉或败诉收场,即使中间出现什么丑闻,我们也不会感到意外。

从参与者到炒作者,只要稍具法律常识,对此结局都心知肚明,海明的退出也就顺理成章了。其实,任何一个律师接手此案并顺着中共舆论宣传的导向走,都等于是职业生涯的自杀,因为这表明该律师缺乏基本的职业素质和判断力。而这个律师的名字必将因此案而广为人知,那么谁还愿意找这样一个糊涂律师去为自己做法律代理呢?

炒作本案的一方不惜对着全体中国人撒谎,这本身就反映出其道德的低劣。而相信了这种炒作,并随之欢呼起舞的人则反映出其心态之不成熟。一个真正的大国公民应该是理性、严谨和宽容的,有着“闻过则喜”的胸怀,而现在群情汹汹乃至滥用语言暴力,反映出的则是深刻的自卑感和轻率、幼稚的品性。

如果我们真的要赢得世界的尊重,至少要先学会自尊。一个被“政府”严厉压制言论自由而不敢发出一声抗议的人本身展示的就是不敢捍卫自己尊严与权利的懦弱形象,当这个人连自己的所谓“政府”的尊重都无法赢得的时候,又怎能指望赢得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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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8年全世界系列大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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