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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爲保江澤民輕判陳良宇(圖)
 
2008年4月1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日前被判監18年,香港開放雜誌總編金鐘認爲判刑過輕。金鐘指出,陳良宇被輕判,實質是中共爲了保護江澤民及其家族不受制裁。

大紀元記者林怡、潘在殊香港報導,長期追蹤報導前「上海首富」周正毅案和陳良宇案的金鐘認爲,陳良宇涉及的案件高達人民幣數十億元,只判18年,毫無疑問是輕判:「當然他是死有餘辜,判他死刑多不算過份;這當然是一種輕判,跟上次周正毅案也是一樣,也算輕判,按照中共自己定下的標準來講,完全應該處以極刑。」

金鐘指出,輕判的原因是案件涉及前中共領導人、「上海幫」頭子江澤民,而江澤民雖然已經退休,但其遺留下來的勢力在中共內還有一定的影響力。

金鐘說:「這個輕判的原因是因爲他背後還有人,這個人是誰,就是江澤民和他的家族,比如說江澤民的兒子江綿恆跟他們就是一夥的。周正毅被抓的幾個小時前和江綿恆密談,回到家就被抓,他們都在策劃和商量對策,完全是共犯、共謀。江澤民是中共前政權主席,它們當然不會動,所以爲了保護共產黨更高的官員不受制裁,當然只有把他們下面所包庇的官員降刑輕判。你看在陳良宇所公佈的罪行中間,都沒有在上海跟周正毅勾結圈地和土地買賣中的貪污行爲,都不是他的罪狀,而且這次爲了讓他輕判,把他的罪名還減了三條。」

金鐘表示,案件再次證明中共的腐敗已經無孔不入,所謂的反腐敗只是做樣子:「它們現在的貪污腐敗,已經是整個社會全面的、體制性的、結構性的一種現象。老百姓說的無官不貪,這句話一點都不誇張,只不過貪多貪少而已。民憤那麼大、呼聲那麼高,當然它要拿幾個人出來做做樣子,做犧牲品,來應付一下輿論,包括國際的輿論,當然它們不可能真正進行徹底的反腐敗工作。」

金鐘還認爲,案件的結果無法令民怨沸騰的上海訪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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