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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政府发言人对辽宁省部份城乡居民自治公告的回信
 
2008年2月1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二月十四日(星期四),中国大陆辽宁省部份城乡居民致函海外媒体《中国事务》,宣布自治,拥护中国过渡政府。以下是过渡政府发言人伍凡回复信:


Mr. Gu:

你好,谢谢你转来辽宁省部份城乡居民自治公告。

公告中提出的二个观念是非常重要的:

1. 以家庭社区为中心的自治。这个观念应扩大到全中国范围,让中国百姓接受自治观念,自己管理自己,包括民主选择自治体领导人,制定在自治领域内的组织架构和决策程序。自治制度应是未来中国政体的基本制度之一。最起码县级以下的社会架构和政体架构应是自治制度,这就减少了省和中央的管理的负担。这方面在日本和台湾都有成功的经验。

2.非暴力不合作原则。这是以非暴力解体中共,瓦解中共政权的有效方法,可以最大限度的吸引和组织广大民众反抗中共暴政。至今为止,中国民众以非暴力对抗中共政权最成功的范例是法轮功的抗争。过去近9年来法轮功在国内外,在全球范围内以非暴力抗争中共政权获得成功,赢得全球正义人士的同情和支持。

要真正建立以家庭社区为中心的自治,首先要破除中共党文化,不再相信中共的任何欺骗宣传,然后逐步建立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核心的新文化,树立做人的道德标准和做人的信念及信心。建立自治制度是一个长远的目标和过程,要明确知道为什么要建立自治制度,要有坚定信念和信心,才能达到自治的目标。在这一过程中一定要倡导互助互爱,不能为私利各自为政。自治体是个整体,内部要有协商、互谅和包容,任何重大决策一定要经过自治体广泛讨论后投票表决。只有通过这样的程序,自治体才有生命力和坚强的韧力,才能在中共暴政下立于不败之地。

我敬佩辽宁部份城乡居民要求自治的勇气和决心,祝他们克服万难,坚持到底,建立自治制度,为全中国百姓创立模范样板。

顺致敬意


伍凡

200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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