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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外不是人的「國家標準」(圖)
 
章天亮
 
2008年10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10月8日,中共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部、農業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佈《關於乳製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規定》,等於宣示了毒奶的合法化。

儘管該標準承認「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但爲給食品中檢測出三聚氰胺辯護,便解釋爲「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該標準所規定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爲1mg/kg」,超過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規定的安全限值爲大約10到100倍。換句話說,按照這個標準制造的食品是沒辦法出口的。

由此就產生一個問題,既然符合這個標準的不能出口,那麼中國是不是在出口食品上採取了更嚴格的標準呢?如果是,爲什麼國內食品就不能執行同樣的標準呢?

或許有人會說:「達到國際標準的食品生產成本太高,國內普通老百姓消費不起。」那問題是,如果買了便宜貨就會慢性中毒,那老百姓再窮也不願花了錢卻慢性自殺吧?況且,《人民日報》10月8日報導說「國家質檢總局:新生產液態奶未檢出三聚氰胺」 (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8143564.html )這本身即說明三聚氰胺並非不可避免。再說別的國家的奶製品怎麼就沒有「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呢?

該標準除了爲不法廠家、商家的惡意投毒辯護外,再度證明了中共認爲中國人都是「二等公民」,就不配享受外國人喝無毒牛奶的待遇。

中共豈止是在毒奶這一件事上歧視中國人。2007年8月17日,中共發表了《中國的食品質量安全狀況》白皮書,其中提到出口食品的合格率達到99%以上,而在國內的食品合格率卻只有77.9%。

此次出口有毒奶製品後,BBC報導中國衛生部副部長劉謙10月10日表示,外國公司的索賠要求將在商業層面解決,但是如果索賠要求遇到問題,中國準備通過外交渠道提供幫助……「按照法律程序解決問題」。而國內的受害家長在試圖「按照法律程序解決問題」時,律師團卻被解散,家長遭恐嚇,賠償問題無法落實。

許多中國人在中共輿論導向下總是號稱現在「崛起」了、「強大」了,中國人在外國人面前也可揚眉吐氣了。事實上,中國人什麼時候能不被自己的政府低看一等,什麼時候能面對政府官員的時候揚眉吐氣,那個時候再來說「崛起」、「強大」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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