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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亲睹的中共枪毙“反革命犯”
知道胡风,林昭,张志新,遇罗克和黎九莲吗?“不知道”。 现在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人,对我提出的这些问题,大部份的回答,都是不知道这三个字。这说明中共对自己前三十年的罪恶历史淡化的很成功,再过十几年,当“共和国”的第二三代见证人丧老病死殆尽,《六四》这个话题,也会在中国人民的记忆中消失,从此中共就是清白的了。中共统治的残暴,我亲眼目睹多次,那些年月,以中共惯例,每隔一年半载的政治运动,每遇重大政治举动(如人大党大两会),以及每临国际政治气候紧张,甚至逢年过节,都是要大杀一批“反革命分子” 的。 东北辽西的一个小县城凌源,那地方有好几所大监狱。每座监狱都有工厂,有仪表厂,客车厂,还有一座监狱据说制造人民币的,全国的要犯重犯都关押在此,因为这些犯人都是无期徒刑或死缓,没有人能活着出去,要他们来造人民币是最可靠最安全的。那些监狱的高高围墙,电网,岗亭,还有大门口挂的 “新生XX厂”白底黑字的大牌匾,门前那条黄尘飞扬的土道,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过,最刻骨铭心的记忆,还要属枪毙“反革命”的那些血淋淋场面。 凌源县隶属朝阳专区,朝阳县城郊区有座乱坟山,叫狼山,一条土路直通一个小山坳,就是一处枪决死刑犯的刑场。那年是一九七三年,“九一三”事件之后,当时 “林贼叛逃”的事情,令全国都处于一级备战状态,一片肃杀之气,在国庆之前,为了弹压“阶级敌人蠢蠢欲动”,各地都杀了一大批政治犯,其中有替林彪喊冤的,也有文革中因反对“林副主席” 而被专政,为自己喊冤要求平反的,但更多被杀的人,却与林彪事件毫不相干,这些人实际上是一种政治牺牲品,随时都可以拉上“无产阶级专政”的祭坛,他们的人头,是被共产党蓄意借来杀一儆百,震摄人心,稳定政权的。 有人会问,林彪既然已经是叛国投敌的“卖国贼”,那么当初反对他的人就是正确的,为何不给予平反?反而还要枪毙镇压呢?我说提这种问题的人,他是不懂共产党的政治的,更不懂得共产党是什么。以共产党的立场看问题,人民反对林彪,反对高岗,反对刘少奇,反对所有的被共产党自己打倒的中共头子,从政治意义上说,都属于“反党反革命”行为,因为林彪刘少奇们在没被打倒之前,都是共产党的领袖,是代表共产党的,共产党绝对不会因为你反对的人被它内部的权势斗争打倒了,就会认为你是正确的,是拥护共产党的。所以对于林彪事件,不管是反林拥林,还是与林不相干,平民百姓只要对社会现实不满,对某个领导干部甚至某个党员不满,都是“反党反人民”,都是“现行反革命”,都是要坚决镇压的。 那次的“杀一批”,这个只有二十多万人口的小县城就枪毙了十五个,其中还有三个是刑事犯,过去,中共一向是将政治犯与刑事犯一道处决或判刑的。在中共的阶级斗争教育下,人民一向认为,“反革命犯”是比刑事杀人犯还要凶恶的,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阶级敌人”。对于那几个刑事犯,他们的罪状也是“在狱中趁机蠢蠢欲动,与反革命分子相勾结,抗拒改造的”。 死刑犯们,面色青白的可怕,都被五花大绑,双脚砸着粗重的铁镣,浑身散发着死牢中特有的那种难闻气味,脖子上挂着“现行反革命犯XXX”或“杀人犯XXX”的大牌子,宣判完毕,那只大牌子就被翻了过来,变成了打了大红叉的死刑标志,接着,又在背上插上了带有名字划着一串串红圈的令箭状的斩头标,被推推搡搡的押上了“大解放” 卡车,面对着情绪激昂,高呼口号的“广大革命群众”,游街示众,然后就是“绑赴刑埸立即枪决”。 行刑队伍的阵容很庞大,是由警车,刑车,押送车组成的车队,押送人员由解放军和民兵组成,那时还没有警笛,而是一辆装着高音喇叭的,“大解放”改装成的宣传车在前边开路,一遍一遍的重复广播判决内容,高呼:“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就是反动分子难受之时!”之类的毛语录,虽然不是警笛,但听起来也够恐怖的。 在死刑犯中,有一个叫尹占武的 “现反”,那是一个长脸庞的中年男人,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的棉军衣,我至今还记得他的可怜的催人泪下的样子,在宣判过程中,他一直转动着充满盼望的大眼睛,在人群中搜索什么,眼角似乎还噙着泪水,与其他“现反”们一样,嘴中都被塞了一块木头,并用铅丝套着 像牲畜戴“嚼子”那样紧紧地勒过脖颈,嘴角凝固着黑血和口水,在那个年月,这种残忍方法是专门用来对付政治犯的,是为了防止他们呼喊“反动口号”,当然这也是故意做给百姓们看的,显然是在告诉人们:看清楚!胆敢反革命(共产党)者,就是这般下场。在行刑车队临行前,我站的地方离尹占武很近,只有一米多距离,就隐约地听见他在车上,喉咙咕咕的响,似乎是要喊出声来,这时,我听见围观的群众中,有女人在小声的啧啧叹息:“唉哟哟,那个姓尹的,三个孩子啊,大孩子才十来岁!” 原来,他是在人群中找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狼山刑埸,早已人山人海,先前到达的民兵们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但由于此地是山坳,人们也可以像在古罗马斗兽埸那样的居高临下,将杀人过程看个一清二楚。刑车开了进来,死囚们被架着拉下了刑车,铁镣哗哗作响,他们被警察们一一的照指定位置,以标准姿势按跪在地。他们在人世的最后几分钟,还被剥夺了最后的人格,被强迫跪在那些观看他们受死的人们面前!那些正在“开心”的“人民大众”,千头簇动的围观者们,其实并非就是他们的仇人,也并非是他们的亲人,他们与死囚素昧平生,眼下只是为了看热闹寻稀奇,就像看宰杀牲畜。不过更多的人,一面大饱眼福,一面也在灵魂深处发出懦夫的颤抖,这正是共产党杀人的目的。 面对死亡,几个刑事犯早就吓瘫了,他们都是被拖过来的,如果不是警察在身旁架着,他们就会躺倒在地上。“反革命”政治犯尹占武,仍在巴望着能见到自己的妻儿,那双眼睛还是不停地在人群中扫来扫去,七八个老少 “反革命”还都镇定,似乎对这一天早有预料,跪的也是直挺挺的,像是在站立。 朝阳地区公安局刑警队的白队长指挥行刑。白队长是老资格的监斩官,在他的枪口下已经不知处决了多少“反革命分子”。他矮矮的个子,一脸黑黑的横肉,镶着一口金牙,戴着白手套,打着一面小红旗,那面小红旗,就是监斩旗了。那时的警察服装和军队差不多,装束比现在的警察简单,都是戴着解放帽,但裤子是蓝色的,镶着一条红线,帽徽是个国徽。行刑人员,是军分区派出的十二个解放军战士,戴着白口罩,手持上了刺刀的半自动步枪,一人执行一个“任务”。 死刑的执行,不是人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那种“预备-放!”齐射或扫射,而是一个一个的排号射杀,这也是一种精心的残酷设计,先死的容易后死的难,排在后面死,是对死囚的最大心理折磨,所以刑事犯们被排在最先处决,而反革命们,则刻意的被排在刑事犯之后,其用意再明白不过了。这时,最后关头到了,白队长看了看手表,举起了小旗,只见站在第一个死刑犯身后的士兵,跨前一步,端起步枪,那刺刀尖几乎戳着了犯人的后脑,随即推弹上膛。此时的空气都凝结了,围观的人都瞪大了眼睛,伸长了脖子。唰!白队长小旗一摆,一声枪响,那死囚的脑前立刻喷射出一股长长的血流和一团红雾,身体沉闷地向前一倾,裁倒在地,两条戴着铁镣的腿蹬了几下,呜呼哀哉。 在第一声枪响时,第三个刑事犯死囚,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竟然自己先自动倒了,他因此被白队长大发慈悲,多延长了几分钟的生命,被拉起来重新跪好,排在最后处决。白队长的本意大概是:越怕死的,偏要你看看别人怎么死。其实那老头,此时很可能已经进入催眠状态了,第一声枪响时,就已经吓傻了。令人们惊呼的是尹占武,随着枪响,他的脑袋 像西瓜一样被崩裂成两半,半张脸散落在一边,有人说这是子弹被事先锉过了,变成了 “炸子儿”,我有个当兵的朋友也证实了这种事,很简单,只须将枪弹端头的铜皮锉开一两道刻痕,就是炸子儿了,也叫达姆弹的。那个用炸子儿的解放军,不用说,一定是个“苦大仇深”的“五好战士”了,他认为自己杀的就是十恶不赦的阶级敌人,应该用炸子儿。 十二声枪响过后,死囚们陈尸一片,行刑的士兵们收队,警察们上前翻转尸体,如果还有活气的,照例要补枪,不过,不可能还有活气的,好像死囚们全都挨了炸子儿,因为他们脸部的五官都不见了,都是一个大血窟窿,接着是法医上前验尸拍照,同时取下铁镣,行刑队班师回朝。那些尸体,分别被装进巨大的黑色塑料袋中,扔上两辆“大解放”,大约是开往火葬埸去了。噢,你问我一开始不是说枪毙了十五个人吗?怎么这里又变成了十二个了?没错,是十五个,在宣判时已经告诉人们,那三个都是更年轻的死刑犯,在同一天由其所在的监狱公开执行,人们都说这类在监狱内部执行的死刑犯,都是要摘腰子(肾脏)或挖角膜另有它用的,监狱里的杀人场面应该更野蛮更残忍,因为这是杀给其它犯人看的。所以我说中国监狱的黑暗,蹲过中共大牢的人都清楚得很,决不是中共宣传的那么“人道”! 人们可以从这个小县城在九一三事件期间杀十五个人的比例,来保守的估计出中共在每个“非常时期”杀人的数目。按人口比例,这个小县城杀了万分之零点七五的人,当然客观地讲,是不可能全国每个市县都在同时杀人的,但即使是这样,按当时十亿人口中成年人总数的三成算,减掉那些有血债的该杀的罪犯们,全国也要杀掉一千多罪不该死的政治犯,或者根本就是无辜的人,姑且不算镇反或“平叛”时的大批杀人,就算太平盛世稳稳当当的杀,一年杀两次,毛泽东在世的三十年间杀多少?六十万不多,五十万不少! 顺便再提一提,凡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的一代,只要当时他是个成年人,就会记得那个时期,正是所谓的“阶级斗争”白热化时期,一面是“忆苦思甜”,一面是四清运动,大反“资本主义复辟”,大抓“反革命分子”,执行死刑的白纸红叉布告几乎每天都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成了人们最常用的诅咒,小学生们都玩起了“枪毙特务反革命”的游戏。有人统计这个时期非正常死亡的中国人是三千万,那只是指饥饿死亡的人数,而在镇压之下死亡的政治犯(地富反坏右分子)人数并未包括在内,那些被草草审判或未经审判就枪毙掉的,还有更多在“劳动改造”中虐待至死的,有多少?这至今也是个迷。中共在这一非常时期大搞阶级斗争,大量杀害根本就毫无反抗能力的“阶级敌人”,其目的不只是为了在肉体上消灭他们,而是政治上的需要,为了政权的稳定,要“杀鸡吓猴”。试想,如果不是靠“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铁拳”,怎么能镇摄住饥饿中的人民呢? 文革是中共杀人的高峰,在文革中,中共更是把杀人的权力下放给“革命小将”和“革命群众”,大开杀戒,红卫兵就是中共的党卫军冲锋队,它是在中共军干权贵的支持下产生的,它成立的目的就是震摄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权势斗争中,“只许左派造反,不许右派翻天” ,为了这个目的,再一次将那些早已被剥夺了财产和自由的,历次运动中幸存的“地富反”及其子女们推上了杀人祭坛,像纳粹灭绝犹太人一样,最后从肉体上消灭他们,就连八九十岁的老人和月大婴儿也不放过。这本来是中共为了保护整体利益而进行的大规模谋杀,是中共的集团犯罪,毛泽东的继承人却将这一谋杀责任推卸给四人帮和少年狂热分子,变成了一笔无头血债。 《三国演义》第九十一回讲了诸葛亮用肉馅馒头祭泸水的故事,据说他若不告慰那些在连年战乱中死者的鬼魂,他就无法渡过泸水班师回蜀,于是他代表国家写了祭文哭拜在地“... ...聊表丹诚,敬陈祭祀。呜呼哀哉!伏惟尚飨!”试问中共,对它杀害的饿毙的数千万人民,可曾有过一丝悔意歉意?对它骗上战场送命的千千万万解放军志愿军们可曾有过一丝诚意? 有句名言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对于中共,的确是这样,中国大半个世纪以来的历史,已经被中共按自己的需要改写了无数次,它把自己打扮成一贯的伟大光荣正确,但它现在却从“无产阶级政党”摇身一变,变成了剥削阶级政党,那么,那些被它杀掉的“剥削阶级”,被它用来为共产主义事业献祭的数千万中国人民,这笔血账又该怎么算呢?今天,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们踌躇满志的坚持认为“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毛泽东语),那么爱国愤青们吃过了人血馒头之后,有没有本着良心考问一下自己:我们的“共和国”,在并非战争和瘟疫状态的中共统治下,中国人被“奋斗牺牲”了数千万,到底是无产阶级革命的需要,还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需要呢? 中共已经明确了自己是“三个代表”了,当它要求人民向前看,自己却在向钱看时,为什么不看一眼那些冤魂和他们的后人呢?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即使是改朝换代,一个新政府也要替上一个政府对人民负责,这就是国家存在的意义。同是一个中共,如果还承认自己是共产党的话,有没有想到:对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致死的数千万无辜百姓,应不应该负起这一历史责任?应不应该进行赔偿?怎样赔偿?对独夫民贼毛泽东等犯下滔天反人类罪的历史罪人,对那些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故意杀人甚至在文革中吃人的罪犯恶魔们,应不应该清算?怎样清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共岂能逃脱其累累的历史罪责?中共至今还在坚持暴政,关押着无数追求民主人权的政治犯,残害死数千名争取信仰自由的法轮功学员,老账新账越欠越多,债务拖欠的越久利息越大,中共新领导对此何去何从?全世界爱好和平自由的人民和中国人民正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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