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
 

江受刺激!新華網這小新聞威力蠻大(圖)

張目


江人馬給周正毅大行方便,幫他疏通從銀行裡拿錢的管道,
再轉塞進自己口袋裡,周正毅是江氏的一把手槍。

【人民報消息】 新華網報導的這個新聞看起來算不得什麼大新聞,但其實這個新聞還是蠻大的。

在周正毅服刑期間為其提供便利的4名上海獄警被判處2年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3年9月,靠製造銀行壞賬起家的上海農凱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周正毅因涉嫌犯罪被逮捕。2004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周正毅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三年。

人人都知道這個罪名和實際罪名根本就是兩回事,那時還在鬧江前胡後,所以雖然胡錦濤想壓壓上海幫的猖狂,但有心無力,頂多讓周正毅嚇的尿了褲子,讓陳良宇的舌頭打了幾天結。

但是2006年情況大變,6月底周正毅想逃出國已然晚了。7月,中紀委已經加緊在上海收集黃菊老婆余慧文及弟弟黃昔的材料。和他們比起來,周正毅算個什麼東西,再怎麼收拾,也不過是個聽喝兒的隨催罷了。主子倒了,他注定是沒好日子過了。

2007年黃菊死了,陳良宇要正式判刑收監,連在周正毅第一次服刑期間為其提供便利的4名上海獄警都進去了,這說明了什麼,大家心裡都明白──江徹底不行了。

4人中,判刑最重的是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長黃健,他單獨和夥同其妻收受錢財人民幣40餘萬元。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黃健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判處黃健之妻吳偉平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上海提籃橋監獄五監區原教導員傅克琥收受奇瑞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7.7萬餘元。傅克琥被認定有自首情節。法院一審判處傅克琥有期徒刑2年。

上海市二中院經審理查明,上海市監獄管理局獄政管理一處原處長、刑務部部長王爭鳴收受錢財4.1萬餘元。傅克琥也被認定有自首情節。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上海提籃橋監獄某隊原教導員俞金寶在周正毅服刑期間,介紹其妻承接周正毅姐姐住宅,豆腐渣裝潢工程竟然要600萬元。法院以徇私舞弊減刑罪一審判處俞金寶有期徒刑2年。

在羅幹的領導下,監獄貪腐敲詐已然成風,為何沒有都拿出來刊登在新華網上,而偏偏涉及周正毅案子的獄警要高調宣傳呢?因為這涉及到打擊江澤民父子,打擊上海幫,所以越是高調越證明江衰江敗,江對上海已經失去控制權。

正因為此,這個小新聞就變成了矚目的大新聞。△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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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7/8/11/4521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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