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
 

新唐人电视台「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章程(图)


参赛就将有大福气降临!

【人民报消息】


新唐人电视台「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章程

一、总则

「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是由新唐人电视台主办的国际音乐比赛系列赛事之一。比赛宗旨是为了促进文化交流,弘扬纯真、纯善、纯美的正统的声乐艺术。此次「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以中国传统、民族、经典歌曲,影视插曲和中外歌剧咏叹调为比赛曲目。

二、主办、协办单位

「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由新唐人电视台主办,大纪元时报和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等协办。比赛盛况将通过新唐人电视台全球播出。

三、评委会

「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评委会由资深声乐界专家组成。评委会全权负责比赛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对赛事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终决定。

四、比赛程序及曲目

1、演出曲目包括中国传统、民族、经典歌曲,影视插曲和中外歌剧咏叹调。
2、参赛作品不得有歌颂中国共产党或者中共党文化内容的歌曲。
3、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轮。
4、初赛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复赛演唱自选歌曲(或片段)两首(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决赛演唱自选歌曲两首(暂定)。复赛和决赛曲目不得完全相同。复赛和决赛曲目均必须包含至少一首中文歌曲。
5、大赛组委会为参赛选手提供钢琴伴奏。参赛选手也可自备伴奏音乐或自带钢琴伴奏者(所需费用自理)。
6、参赛选手请把演唱曲目的歌谱、歌词、钢琴伴奏谱寄给大赛组委会审阅。

五、参赛条件

1、参赛者必须遵守本次大赛章程的要求。
2、凡年龄在18-55周岁的专业艺术院校和表演团体中的声乐教师、声乐演员和学生等专业人士,以及具有专业水准的声乐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具体细节可通过大赛网站(http://vocal.ntdtv.com)获取。
3、本次「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分为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两组(不包括通俗唱法)。
4、参赛资格:组委会审查参赛报名者的所有资料后,给符合条件者发送新唐人电视台「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邀请函」,参赛选手可凭此函办理签证和参赛报到。
5、所有参赛选手应听从组委会的所有安排,如有违反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20日开始。
2、报名方法:
(1)网上登记注册: http://vocal.ntdtv.com
(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热线电话:(888)288-8095, (646)205-3664
(4)传真:(212)500-0544
(5)邮寄地址:229 West 28th Street, Suite 1200, New York , NY 10001, USA.
(请注明)新唐人电视台「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组委会收

3、个人参赛资料:
(1)报名者须认真填写「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报名登记表。
(2)报名者须提交个人真实两寸彩色照片2张,详细简历及有效证件复印本。有条件者请提供数码照片,连带个人简历用电子邮件提交给组委会。
(3)以上资料请以挂号快件邮给本赛组委会,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概不退回。
4、报名费:50美元(中国大陆境内选手10美元)。付款方式包括现金、信用卡、支票或现金支票。支票台头请用NEW TANG DYNASTY TELEVISION。

七、比赛场地

大赛将在美国纽约举行。

八、比赛时间

比赛日期为2007年10月底。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和颁奖典礼。

九、食宿及交通安排

1、参赛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酒店,并负责机场以及比赛场地的接送。
2、参赛选手的旅费、食宿及交通费等一律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可委托大赛组委会代为安排,但仅限于大赛组委会指定的酒店。

十、奖项设置

金奖一万美元,银奖三千美元,铜奖一千美元。

1、民族唱法:
男声: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2名。
女声: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2名。

2、美声唱法:
男声: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2名。
女声: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2名。

3、大赛另设优秀演唱奖若干名。

十一、其他

1、比赛期间所有音像版权均属新唐人电视台所有。
2、参赛者在参赛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均由参赛者个人负责。
3、大赛组委会有权更改大赛章程。

新唐人电视台「全世界华人声乐大赛」组委会
2007年7月10日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7/7/24/45048.html
 
文章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