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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宫廷舞(七):元明时期
 
茹之
 
2007年6月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元朝是由蒙古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其宫廷舞蹈除了具有浓郁的本民族特点外,还融入、吸收了宋代宫廷大曲歌舞的形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其队舞有四:乐音王队,是在元旦时表演;寿星队,在天寿节表演;礼乐队,在朝会时表演;此外还有说法队,大概用于礼佛之时。每队象宋代一样包括十个小队,但又不象宋时的队舞可以单独表演,而是要结合在一起,有些类似小场次的十个不同段落。

元代宫廷乐舞的特征首先表现在其浓烈的宗教色彩方面。比如根据《元史•礼乐》记载,上述队舞中的“说法队”的第二小队,“妇女十人,冠僧伽帽,服紫禅衣,皂绦;次妇女一人,服锦袈裟”;第四小队,“男子一人,冠隐士冠,服白纱道袍,皂绦,执麈拂”;第九小队,“妇女二十人,冠金翠菩萨冠,服销金红衣,执宝盖”;第十小队,“妇女八人,冠青螺髻冠,服白销金衣,执金莲花。次男子八人,披金甲,为八金刚像。次一人,为文殊像,执如意;一人为普贤像,执西番莲花;一人为如来像”。 其中既有佛家的,也有道家的,反映了元代各种宗教兼容的情况。而“乐音王队”与“说法队”类似,也有扮演五方菩萨和乐音王菩萨的。

此外,元代还有一个著名的赞佛乐舞《十六天魔舞》。舞蹈讲述的是十六位天魔以菩萨的容貌出现,迷惑世人,后来被佛陀降伏的故事。十六个舞伎装扮成菩萨的样子,头戴佛冠,身着天衣,颈佩璎珞,足踏云鞋,一手持法器,一手打手印,双臂翻舞,变化多端。据说看了此舞的人,内心都会受到非常大的震撼。

除了赞佛乐舞外,元代还有一个著名的充满道家意味的舞蹈《昂鸾缩鹤之舞》。舞蹈通过模仿仙鸾仙鹤的神情动作,表现对仙家生活的向往。

其次,元代宫廷乐舞的特征还表现在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其许多队舞中的表演都体现了蒙古族奔放、豪迈、昂扬、粗犷的风格。代表性的舞蹈是《倒喇》。“倒喇”蒙古语的意思是“歌唱”,但根据清代资料看,它是一种有歌、有舞、有乐的表演形式。它与今天蒙古族流行的舞蹈《灯舞》或《盅碗舞》近似,都是技巧性很高的女子独舞。

第三,元代宫廷乐舞还吸收了中原汉民族舞蹈的风格。比如其舞蹈演出的规模和形式都模仿宋代的“队舞”和“大曲歌舞”,包括在祭祀朝会的仪式方面,沿用“文舞”和“武舞”两类祭祀天地、祖先、神灵等,以及一些服饰、道具、乐曲上。

再次由汉族统治的明朝建立后,其宫廷乐舞回归到了汉族传统的舞风中。明代宫廷舞蹈亦分雅乐舞蹈和宴乐舞蹈,不过缺乏创新,“大抵集汉、唐、宋、元人之旧而稍更易其名”,少有作品传世。

明代雅乐舞蹈仍采用“文舞”和“武舞”两类,用于祭祀等,与前朝并无明显差异。宴乐舞蹈也无特殊之处,更重于礼仪性和典礼性。根据《明史•乐志》记载,大宴飨,用九奏三舞,三舞为《平定天下之舞》、《抚安四夷之舞》、《车书会同之舞》。九奏之后,用队舞结束宴会。大朝贺,则教坊司设中和韶乐于殿之东西,北向;陈大舞于丹陛之东西,亦北向。皇帝宣制完毕,百官舞蹈山呼,大乐作。如果有外番来朝,皇帝赐宴时,可一起用大乐、细乐和舞队,舞队有《诸国来朝之舞》、《长生队之舞》等。

不过,明代宫廷舞蹈继续沿袭柔媚典雅的汉民族舞蹈的传统。在明代的一些刻本插图中,可以看到不少曼妙的舞姿形像,比如《唐诗艳逸品》中的独舞者,《太妃全传》中的梅妃的“惊鸿舞”等。

简而言之,明代的宫廷舞蹈,没有唐代舞蹈的大气、包容和多元化,它的特点是程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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