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震惊事件。 |
---|
文章打开后的题目是《恶徒残忍咬下少女乳头 疑犯被警方抓获》。这确实是个非常震惊的题目。详细内容更令人吃惊。
详细内容共五段。
第一段:2006年12月10日,一歹徒闯入位于大同市大东街的特莱维美容店,将该中心打工的16岁女子小华(化名)强奸,用极其残暴的手段,将一根不锈钢柄插入她的阴道,并咬掉她的两个乳头。1月21日,备受关注的大同市大东街“12-10”强奸案成功告破,残害小华的犯罪嫌疑人韩登兵被警方抓获。
11天之后这个有名有姓的罪犯被周永康的人抓获了,办事效率很高。
第二段:2006年12月10日凌晨,大同市城区大东街特莱维专业护肤中心发生一起强奸、抢劫、伤害案,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在当地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引起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及大同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随即,大同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的“12-10”专案组。
任何案子一遇到几种情况就破案神速:「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产生了强烈的反响」,「由局长亲自挂帅」。尤其是由局长亲自挂帅的案子是最可怕的,要是由周永康亲自挂帅更可怕。不信您往下瞅。
第三段:今年1月18日,城区分局办案民警根据举报,将预谋实施抢劫的嫌疑人韩登兵进行留置审查。留置期间,受害人经过辨认予以否定;留置期满后,办案民警将韩登兵释放。后对韩登兵进行DNA鉴定后,1月20日,专案组确定韩登兵有重大作案嫌疑后,马上组织抓捕。1月21日凌晨3时53分,在内蒙古包头市将藏匿在其三叔家中的韩登兵抓获。经初审,韩登兵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此为迄今为止最荒唐的公安闹剧之一!
这个案子是2006年12月10日犯的,8天之后,办案民警根据举报,居然把「预谋实施抢劫」犯留置审查。严格的说他不能算抢劫「犯」,因为只在「预谋」中,而且谁能保证他一定有抢劫这个「预谋」呢? 最让局长一筹莫展的是,留置期间,受害人经过辨认否定干那缺德事的是韩登兵,那是谁呢?又抓不到真正的罪犯。
于是,不管受害人否定不否定,城区分局坚决要确定,说对韩登兵进行DNA鉴定。经严刑拷打,屈打成招,韩登兵「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这样的事情过去还少吗?公安局不管是不是你干的,要的就是「破案」!
听一位北京市公安局的人说,百分之八十的案子都是胡乱抓个人来顶替的,因为要「破案率」!
第四段:经查,犯罪嫌疑人韩登兵,男,1985年9月28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人,暂住大同市南郊区永久村,以卖肉为生。韩自幼在兴和县上学,16岁至18岁在内蒙古包头市打工,19岁至20岁在朔州市从事个体卖肉生意,2006年初来到大同后在大同市东关继续从事卖肉生意。
这个21岁的小伙子完全符合冤打冤抓冤毙的条件,生在内蒙,暂住山西大同市郊农村,毙了也没人领尸。
第五段:目前,对案件的查证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文/山西新闻网)
受害人没见过这个人,否定韩登兵是罪犯,那公安局继续紧张进行什么查证工作,目地何在呢?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