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2006年3月1日新京报报道了一宗离奇案件,说的是2005年7月22日北京籍中年女人刘某,在广州酒后和女邻居吵架,广州警察赖某接警后到场处理。刘某不服赖某的处理,便招来20余人殴打赖某,致使赖某哭着给她下跪求饶。

2005年7月22日,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林和派出所当晚值班警察赖某和温某接到报警称,在天河区某楼道,49岁的刘某酒后拍打邻居202房门,称那家女主人勾引自己的丈夫。双方发生争吵,互相泼水。当时两人接警后就身穿警服佩带警枪开着警车来到现场。

赖某来到现场后马上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当时赖某曾两次上前制止刘某向202房泼水,刘毫不理会,骂他们,并说她认识公安部门很多领导,威胁要处理他们,还边说“我不要你们警察管,我认识你们领导,我打电话给他们。”边打电话说自己被警察欺负。此女看到警察的第一反应竟然没有一点畏惧或心虚,而是反而“理直气壮”的要找警察的领导,好象是那警察犯了罪,她是来抓坏人的,整个掉了个个儿。在这女人眼里那公安系统的领导好象是一条狗。怎么会这样呢?往下看,终于看出了一点门道。

刘女的电话招来两名男子来到现场,对警察赖某说,“你知不知道她什么背景?今天你们领导不处理你,明天我们就搞掂你。”两人按住赖某,刘某用手扯赖某的头发,打他的脸、撕扯他的警服。刘某说,“我丈夫官至副部级,我儿子的官都比你大,打你就打你啦。” 哦,原来是个副部级的官,就那么横!本来嘛,在中国,警察呀,法律呀,都用在平民百姓头上的,有谁见过拿它约束高官的?见过警察去抓强奸犯周永康的吗?见过法官判决江泽民犯了事实重婚罪的吗?见过警察捉拿过积极迫害法轮功的罗干,判他故意杀人罪的吗?这些高官的逻辑和那个刘姓妇女的逻辑差不多:我的官大,用不着警察管,法律再大也没有官大。中共高层真是中国法律难以够的着的地方,法律和执法系统在他们眼里是可以随便使唤的狗。所以对于中国著名律师高智晟的维权诉求,中共也是这个态度──什么律师?跟我谈法律?法律是什么?你不听话?!找些流氓来对付他──中共从来就没打算过尊重法律。言归正传,那刘某威胁了警察后,又叫来了警察的上级──我看过很多警匪片,港台的欧美的都看过,也算见多识广了,顶多看到坏人袭警逃跑,真的没有想到在中国还有这样的情节── 把警察的上级叫来继续训斥!具体情节是这样的:

赖某打电话回派出所要求增援。

不久,赖某上级林和街派出所所长郭某来到现场。只听其中一男子对郭某发火:“你是怎么做所长的,你信不信我整得你明天就没所长当。” 当时刘某走到赖某旁边,用手扯住赖的耳朵说:“明天打个电话给你们部长,把你的职撤了。”赖某没敢反抗也没敢说话。── 敢情公安部门是她家开的,她想撤谁就撤谁?

十余分钟后,又来了约20名男子,抓赖某的头发、扼他脖子,赖某连喊“救命”。有人按住他的头,要他向刘下跪认错,并用力踢他,使他跪倒在地。后来赖某忍受不了踢打,就跪着向刘说:“大姐,对不起,请你原谅,我错了。”那些人才放了他。赖某在同事的搀扶下上了警车离开现场。 这完全是黑社会内部“动家法”的场景。这一声“大姐”道出了公安部门和高官的关系。

近日,广州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两位当事警察赖和温也已被调离原派出所。或许刘某丈夫的后台还不够硬?或许公安部里还有人不服那刘女撒泼?不过看来刘某的丈夫也没放过那两个“惹”了自己老婆的喽啰警察,虽然刘某被判了刑,但她威胁要给警察撤职的话还是兑现了──两方都挨了五十大板。

此案凸显共产党高层自成一个无视法律的黑社会特权阶层,公安系统和黑社会共产党警匪一家,警察的地位已经沦为黑社会的小喽啰。而公安局平时在社会上的“白道”形象,只是孙二娘的包子铺──门面而已。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