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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市議會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決議 (多圖)
法輪功要求制止迫害 法輪功學員抗議中共將迫害延伸到舊金山 【人民報消息】2006年1月31日下午,舊金山市議會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決議案。決議認爲,法輪功學員在舊金山市、郡應免於受到迫害,並且,舊金山市相應的機構,包括警察局、人權委員會應該保護法輪功學員的權利和安全。 法輪功發言人張雪容及律師向媒體介紹法輪功的美好 大批記者前來採訪 「譴責迫害法輪功」議案由市議員戴立(Chris Daly)提出,經舊金山城市運作和社區服務委員會於上週一以2比1通過後,呈交到市議會,於今天下午,在市議會中,由全體11位市議員投票,9票贊成,2票反對獲得通過。 投票前,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在市政府大樓前召開記者會,有的煉功,有的手持「伸出援手制止迫害法輪功」等橫幅,呼籲市議會支持這項議案。 法輪功發言人張雪容在獲知決議通過後表示,對於市議會通過「譴責迫害法輪功」的議案,使舊金山加入保障法輪功人權的行列而感到高興。她說:「我們應該讓每一個人都有權利去修煉他自己的信仰」。 市議員Sean Elsbernd在議會中表示,這項議案主旨是關於個人的基本人權,法輪功修煉者應免於受到迫害,他呼籲其他市議員一起支持這項議案。 市議員Tom Ammiano表示,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的事實非常清楚,皆已在各項書面中刊載記錄,他支持戴立的意見。 以下爲決議內容: 譴責迫害法輪功 決議譴責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表達舊金山市、郡的立場,敦請聯邦官員和國務院遵循美國國會304號決議。 鑑於,(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違反了《聯合國人權宣言》和《民事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鑑於,美國憲法保障信仰自由、集會自由,以及言論自由,舊金山市是保障人權的倡導者; 鑑於,2004年,美國衆議院(和參議院一起)通過了304號決議,表達國會關於中國政府(中共)鎮壓法輪功的觀點; 因此,現在通過決議,表達舊金山市議會的意見,法輪功學員在舊金山市、郡應免於受到迫害,並且,相應的機構,包括警察局、人權委員會應該保護法輪功學員的權利和安全。 市議會進一步決定,舊金山市、郡敦請聯邦官員在304決議中表達的繼續支持法輪功。 發佈會現場 法輪功學員手持迫害真相展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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