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违背法制精神的执法,使高智晟先生在被抓的一百多天中,外界根本无法了解他的情况,以致网上曾传言高智晟在里面很配合警察的工作,积极招供了许多材料等等。类似帖子或传言在这个极度封锁资讯的情况下,无论是国保有意放风,还是外界凭空猜测,这都是正常的,并且是没有依据能够反驳的。正如同样那种坚信高智晟在里面顽强抗争,一一教育那些前来审问的国保,并且大量将国保改造成民主人士,也是无可证明但也无可反驳的。这就是封锁资讯下的必然结果,任何的可能都存在的,但任何的可能都难找事实证明。
这种各持一端的说法曾在网上有过交锋,我看到时只是摇头叹息。原本对此我只能视之为闲谈而无需理会的,然而当我听到与高智晟相处较久且共同战斗过的一些同仁也对此表示顾虑时,我颇为惊诧。看来许多人还远没有跳出极权专制下阴谋政治的思维,还停留在地下革命、秘密活动的想像中。这种思维跟中共极权党是同一个血统产下的蛋。对于深陷这种体制思维不能自爬的中共统治者及其警察来说,这是极为正常的,但对于现代文明政治追求的人士而言这是不可理解的,因为这种思维远离着现代文明阳光政治的标准。
现代文明政治是远离权谋,更告别阴谋的政治;是以争取个体正当权利,进而限制公共权力的政治;它根本上就不是个夺权的政治,所以它根本上也无需去密谋;它只是堂堂正正地行使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已。这种反抗权力对权利侵袭的行动是公开的,是既符合国际法与符合本国宪法的,它是以合法反对非法,是以行权反抗侵权,当然也是以文明反抗野蛮,以民主反抗专制,以和平反抗暴力。这样的反抗本质上就是个争取作个完整意义人的努力,是维护自身应有权利不被剥夺的活动,也就是一场捍卫人权的斗争。这种反抗于法于理都是有凭有据的,它从始至终都是公开的,是在阳光下进行的,因而它根本无秘密可言,更无阴谋可言。这样的活动会有什么配合与招供呢?
高智晟先生我接触不多,只在教会见过几面,并且交流也不多,但我对他所从事的活动一直是关注的,并且我自信自己非常了解他,因为他那些活动都是在他的文章里面。高智晟先生从给弱势群体维权到三次上书胡锦涛为受迫害的法轮功辩护,后来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被停业,他就受托到处去打维权官司,再后在国内一批维权人士被当局动用黑社会力量来殴打的情况下,愤而发起了接力绝食,以示抗议。最后为山东陈光诚案而远赴临沂,结果最后在山东他姐家中被抓。从他维权打官司,到上书,到绝食,再到山东试图参加旁听,哪一点是秘密了?哪一点是阴谋了?都是公开的,是完全依照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来行动的,从始至终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这样的活动一直就在警察监控下公然进行的,这有什么供可招的?
高智晟的活动没有什么秘密!高智晟的言行也没有违反什么法律!他认什么罪呢?他上书胡锦涛先生痛陈法轮功所受到的非人待遇,这是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也是一个公民良心责任的见证,这种高尚的为民请愿之举,在古今中外都没有因此定罪的依据。至于他后来绝食既没有影响公共秩序,也没有危害社会治安,他只是在家里表达一种抗议而已,充其量也就算一种示威吧,然而示威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又能算违反什么法呢?关于高智晟的活动,他每一篇文章,每一次所接受的采访,都极为详尽地记述着,这根本不需要到审问时去招什么供,在此我敢肯定高智晟到局子里面的回忆远不会有他的文章那么详尽而清楚,因为人的记忆是有限的,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他在被抓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是每天一篇采访记录,要说招供这是最好不过的招供了,然而这是根本不需要审问的。一个行在阳光下的律师,以其光明磊落,无畏无惧的行动来对抗着极权的迫害。他用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来反抗暴政对自己的剥夺,这完全是正当的,是没有任何罪可言的!因而也就不可能存在什么认罪!
既然高智晟先生根本无罪可认,那又怎么有法可服呢?高智晟若真触犯到什么法,可以肯定最高兴的是国保。他们反复骚扰、威逼、监禁高智晟及其家人,目的除了控制他外,更是想逼他发疯,逼他作出什么非理性的事,这样就好抓之有据,判之有法。然而高智晟在长达近一年的监控骚扰中,居然很不识趣,不假以国保一点把柄,并且对这种逼迫视之泰然,结果弄得国保下不了台,最后没办法只好霸王硬上弓,强行将他抓捕。从高智晟被长期骚扰、威逼而没法抓的情况,我们可以肯定他没有什么法律可服,国保也是苦于找不到法律去服他。因为他原本就是个杰出的律师,而他所行的也只是做人的基本权利。
一个完全无罪可认,无法可服的高智晟,今天被抓起来了,并且长达一百多天被关押且不准律师会见。从高智晟被拒绝律师会见来看,我们更可以肯定高智晟根本就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正是他无罪所以让有关抓捕的方面根本无法去定个名目,因此也根本无法向律师、向世界交代。他们现在是骑虎难下,所以只能无限期地往下拖,以所谓的国家机密来搪塞,以掩盖他们违法侵权的行径。
如果说通过网路放出高智晟配合警察认罪服法资讯的是国保,这就更说明他们的黔驴技穷,他们希望封杀外界的声援,以赢得拖延的时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切有良知的同仁们,若也听信这种传言,我觉得这是缺乏了基本的常识。在此我当然不是基于对高智晟个体顽强的坚信,而是基于上面所说的事实判断──高智晟无罪可认、无法可服,也不会存在主动配合什么的。当然若一定要说到配合,或者可以说高智晟一直就很主动配合警方,看看高智晟将自己一切所行详尽公示于网上,这能不算配合吗?只是这种配合可能不是警方所希望的罢了。
对于高智晟先生,我们应该坚信一个现代文明政治活动的事实,那就是他始终坚守着公开、和平、理性与非暴力原则,他的所行是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人的所行,是践行人的基本权利,是争取人的应有尊严。如果说这也有罪,那么我们除了放弃做人就再没有逃脱罪的方式了!
2006-12-3于北京
──转自《自由圣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