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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證明中共政法委指揮司法迫害法輪功
 
2005年6月2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央社記者吳顯光渥太華二十三日專電)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最近的調查報告進一步證明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直接指揮司法部門迫害法輪功。到目前爲止已經有超過兩千五百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被關在勞教所或精神病院的更是不計其數,數目還不斷的增加當中。

調查報告說,前中國主席江澤民一手發動並持續至今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除了違法建立各級六一○辦公室之外,最重要的兩個系統就是宣傳和司法行政。前者包括中共中央宣傳部及其控制的全國新聞、媒體、出版等,後者包括公安、檢察院、法院和司法部門。而公安、檢察院、法院和司法實施的迫害並非是執行法律,而是直接聽命於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及其政法委員會和六一○辦公室。

調查報告揭露出中央和各級黨的政法委員會是怎樣直接或通過操縱司法機構迫害法輪功。

中央政法委是黨中央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各省、市政法委的規定更具體,顯然政法委只負責中共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而完全無視憲法的實施。

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和司法都是聽命於中央政法委的,使得整個司法制度帶有強烈的政治化色彩。

中共中央現任政法委員會書記是羅幹,調查報告指出,政法委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指揮系統,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直接發佈文件或召集會議佈置迫害行動,中央政法委每年召開一次全國政法工作會議,進行總體政策方針方面的指導。

二○○四年十一月七日,羅幹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嚴打三股敵對勢力,再次提出「深入開展反法輪功的鬥爭」。

調查報告更指出,羅幹以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名義發佈迫害命令。羅幹是江澤民一手操縱成立的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指揮者。羅幹在政府部門並沒有實質性的職位可以使他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指揮屬於政府的公安、檢察院、法院和司法部門。

調查報告證實了各級黨委政法委直接指揮各地的迫害行動。

江澤民爲中共設置的迫害法輪功的系統是各級黨委處理法輪功問題的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六一○辦公室,由黨委分管政法的書記擔任各級黨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從中共中央到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的設立和對公檢法司的控制使中共及其主要領導人能夠凌駕於中共的憲法和法律之上。

這種體制也使得中國的法律系統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成爲江澤民和中共的私人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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