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裁者能清廉,他岂能还叫独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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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内部公布了现任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和国务委员申报的个人资产情况,其「清廉」程度,令人能一跃而起。
● 三条救命稻草
争鸣6月刊报导,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近日下达了《关于国家公务员申报经济来源、资产公布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中央委员、省部级干部今年十月一日前试行;地厅级干部,明年七月一日前试行。据悉,明年中共六中全会将对财产申报制度进行审议,再送全国人大,列入此公务员法》草案,待通过。
中共要变好了?
文件规定,作为「示范」,五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内部公布了现任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国务委员本人资产情况,并附加说明:
(一)不包括配偶、子女;
(二)不包括国家分配的住房、原干部福利房;
(三)不包括有价物品(如字画)。
这“附加说明”真厉害,除了本人的工资稿费和几张国债券之外,有多少座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有多少外汇在子女那里开办公司,有多少古董字画和金银珠宝锁在保险柜里,有多少存款化名存在外国,别的一概无需申报。
这么宽松的条件还要在“内部”公布,可见中共惊恐、心虚到了什么程度。这样做的目的是先试探试探党内有什么反应。这些制定此文件的人智能非常低下,他们把别人都当成了傻瓜,其实敢把「附加说明」秀出来就说明已经蠢到了家。
江泽民贾庆林互相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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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烂透了的贪腐恶党
这次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和国务委员的个人财产申报,是今年四月中旬进行的。资产来源、资产值,是截止三月底的申报数,资产来源包括薪酬、稿酬、国债券。
2004年3月的「两会」上,曾有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提出:干部应当公开经济收入和财产来源,否则,接受人民的监督就是空泛的;又提出:修宪中的保护私有财产条例,应当加上,对非法财产追究年限至十五年;又指:保护私有财产,不能成为贪官及其家属不法财产的庇护所。
3月12日的政治局会议由晚上七时开至十二时,会上争论激烈,江家帮坚决反对「干部公开财产议案」,最后举手表决时,政治局共24人,该议案终以九票赞成、十票反对、五票弃权被否决了。
投反对票的是:贾庆林、黄菊、李长春、王兆国、回良玉、贺国强、俞正声、陈良宇、张德江、王乐泉;
投弃权票的是:吴邦国、曾庆红、曾培炎、刘云山、刘淇等五票。
2005年3月15日,中纪委再度发出一份干部公开财产的文件(意见稿)并要求在3月28八日以前实施,但又遭到高官们的抗拒而搁浅。
在一百八十八名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中,仅有六十余名签署接受公开财产「意见稿」,其余的一百二十余名中央委员则拒绝公开财产。
● 蠢人做蠢秀
以下是今年5月14日,现任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和国务委员申报的资产情况。从2004年、2005年投反对票、弃权票的人名开始往下排:
贾庆林:22万6千元;黄菊:19万元;李长春:14万8千元;王兆国:18万5千元;回良玉:18万元;贺国强:16万5千元;俞正声:14万元;陈良宇:28万元;张德江:15万5千元;王乐泉:15万元;吴邦国:10万元;曾庆红:7万6千元;曾培炎:23万元;刘云山:6万元;刘淇:8万6千元;吴官正:12万6千元;华建敏:25万4千元;陈至立:21万5千元;张立昌:10万元;周永康:12万元;罗干:2万8千元;郭伯雄:6万元;曹刚川:8万8千元;王刚:8万元;唐家漩:7万元;吴仪:12万4千元;胡锦涛:5万5千元;温家宝:4万8千元。
去年政治局会议上,政协主席、大贪官贾庆林坚决反对。现在根据个人申报来看,贾庆林个人财产才22万6千元人民币,“大贪官”这顶帽子是怎么来的?为何江泽民要让他和自己老婆离婚以避嫌?其他那几个坚决不同意公开个人财产的也就有十几万、二十几万元人民币。奇怪吧?
● 自扇耳光
蠢人做蠢秀,你知我知他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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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一提案一旦付诸实施,大多数干部思想将承受很大冲击;
(二)社会上会发生混乱,文革式的「攻击、诽谤、诬衅、造谣」会卷土重来,社会很快会处于无政府状态;
(三)党政机关、公安、金融系统会首当其冲处于瘫痪,社会分化为各种派系、山头林立,甚至会发生内讧、内战;
(四)届时局势失控;国内敌对势力、境外敌对势力势必渗入,插手演变为政治动乱;
(五)干部和家属也应有隐私权、私有财产权的保障问题。
按照他们自己申报的财产数额,能有内战发生吗?境外敌对势力有必要渗入并插手演变为政治动乱吗?简直是笑话!如果情况真到了他们所说的那么严重的程度,那贾庆林可能只有22万6千元?
2005年年初,国内进行财产统计。上海、广州、重庆等被列为首批试行城市。据已进行统计的上海市的区、县、局长家庭,平均拥有财产三百万元。申报中最高者为二千五百万元,最低者为一百六十万元。但,外界评估,上海市的区、县、局长拥有的财产、资产,平均每人至少有六百万至八百万元。区县官员就拥有这么多,那他们的后台的后台会有多少钱?
有什么必要在今年搞出这么一出丑剧来?共产党纯粹是在打自己的嘴巴!
附录:部份高官的「福利房」
以下是部分已申报资产的政治局常委、委员、国务委员调京后,在原任职
期获分配福利房的情况:
吴邦国:上海襄阳路别墅一幢;
贾庆林:厦门别墅一幢;
黄菊:上海襄阳路别墅一幢、青浦别墅一幢;
曾庆红:上海青浦别墅一幢;
李长春:大连、珠海各有别墅一幢;
王兆国:厦门、珠海各有别墅一幢;
回良玉:无锡太湖别墅一幢;
贺国强:厦门、重庆各有别墅一幢(近期已被迫上交);
华建敏:上海衡山路别墅一幢、青浦别墅一幢;
陈至立:上海宛平路公寓一层、青浦别墅一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