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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驢子結婚!中國行為藝術荒腔走板

【人民報消息】在藝術的範疇中,行為,亦是某種形式的生活藝術,這種源自西方的行為藝術在西方已經基本見不到了,近年來卻在大陸大行其道,並不斷被社會輿論為嘩眾取寵、荒腔走板,最近有學者出書痛斥過度離經叛道、披蒙藝術外衣危害社會至巨。

中央社臺北4月22日報導,中國畫研究院研究員陳履最近出新書「以藝術的名義」,針對長久以來極端的行為藝術和人體彩繪予以學理性批評。

陳履說,行為藝術與傳統藝術的表現方式大相徑庭,它於二十世紀中期在西方社會出現後爭議至今,而行為藝術在中國有二十餘年,也同樣對學術、社會掀起波濤。

他認為,行為藝術在中國社會並非不能容身,而是因為朝向難以容忍的極端發展,已經超越藝術的界限,換言之,這種極端的行為藝術徒具藝術之名,並藉此名義蓄意超越道德、倫理和法律,形成當今社會中的一種異化力量,這也是他撰寫新書所欲表達的思考面。

陳履指出,人在特定情景中的許多行為確實可以成為藝術,比如舞蹈中的肢體語言,可是,大陸盛行的行為藝術卻涵蓋了所有「藝術」的名義,幾乎是認定人的任何行為都可以無所不能地包容納入這個體系。

因此,在中國近幾年所產生的行為藝術中,為求嘩眾取寵已經到了離經叛道,甚至讓人不忍卒睹的地步,陳履舉例說,例如「吃死嬰」、在自己的身體烙印身分證號碼、「把自己的孩子餵狗吃」、「和驢子結婚」、雇民工打自己的耳光、上海街頭裸奔等。

這些人已經沒有正常人的思維和行為了,所以在大陸才有資格被稱作「藝術家」。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5/4/24/3562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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